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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十問”電動車,網友們卻不樂意了,問題根源還是沒找到

作者:鹿鳴九野

最近看了一篇央媒的《十問電動自行車安全隐患》,看完之後,我不禁覺得有種很微妙的感覺。說實話,這篇文章的本意是很好的,是站在解決安全隐患,減少社會沖突的出發點來看待的,但是我卻始終覺得哪裡不對勁。我記得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一旦懷疑産生,那麼這個人的罪名其實已經注定成立了。這是一個前提,如果一旦預設了一些前提,那麼無論怎麼解釋,最後的結果都沒有什麼可讨論的價值了,我們先來看一看這篇文章的十問。

央媒“十問”電動車,網友們卻不樂意了,問題根源還是沒找到

一問:為何電動自行車火災頻發?二問:電動自行車安全隐患在全鍊條整治中,哪個環節最為重要?三問:電動自行車火災頻發最根本的問題是什麼?四問:電動自行車的電池問題出在哪?五問:電動自行車的電池如何改進?六問:為何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難以杜絕?七問:工業和資訊化部修改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有何促進作用?八問:如何解決電動自行車“停車難、充電難”問題?九問:電動自行車如何規避“電瓶上樓”?十問:如何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隐患的長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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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大家從這十問中有沒有看出一點什麼問題來,那麼我就根據自己在平時生活中了解到的情況,以及很多朋友反映的情況來談一談。可以說,不管是十問還是多少問,央媒的一個核心的觀點那就是:電動車在确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在這個基礎之上是以才産生了十問。也就是說,無論最後的結果是什麼,電動車安全隐患是一個最主要的因素,在這樣的基礎之上,社會上出現的一些對電動車喊打喊殺的情況也就屬于正常了。但是事實真是如此麼?我看未必吧。

央媒“十問”電動車,網友們卻不樂意了,問題根源還是沒找到

我們從上圖中可以看出,來自國家消防救援總局的資料,2023年一季度自燃車輛之中,燃油車18360輛,新能源車640輛。對比上面央媒通報的資訊,2023年全年電動車火災2.5萬,其實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汽車自燃一季度的資料幾乎就趕上了電動車一年的資料。而且上圖還有一個資料,燃油車保有量約為3.954億輛,據統計資料大陸的電動兩輪車保有量(不含三輪)已經突破了4億輛。什麼意思呢?也就是說相同數量的電動車與燃油車,汽車發生火災是電動車(非新能源汽車)的4倍左右。那麼問題來了,我相信這些資料相關部門肯定都是心知肚明,但是為什麼沒有一個部門對汽車的安全高度重視,反而全部都對電動車喊打喊殺呢?這種情況完全不符合常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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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說,其實在我看來,之是以很多部門動辄拿電動車來說事,動辄對電動車喊打喊殺,其實根本的原因并不是在安全隐患方面,不知道我這樣了解有沒有問題。也正因為如此,有的網友一針見血地指出了“央媒十問電動車安全隐患”中的問題,提醒央媒似乎忽略了一個核心的問題,那就是:如今的電動車新國标有沒有問題?可以說,如果按照之前的标準,現在市面上很多的電動車并不違規,不但不違規,而且事故率還較少。正是因為不合理的新國标,讓很多電動車在增加裡程的基礎上,同時又要減少重量,隻能采取一些相對更不安全的锂電池,放棄相對安全的鉛酸電池,這才是導緻出現安全隐患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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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又有網友說了,即便換回了鉛酸電池,即便電動車發生自燃的機率變得更小,電動車就能夠正常使用并生存下去麼?其實這個問題才是關鍵。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在目前情況下,即便電動車無一例自燃的情況,相關部門也會以其他理由,比如交通安全隐患等問題對電動車進行圍追堵截。為什麼會這麼說呢?我相信很多人都已經明白,電動車被禁止或者限制,其實本身并不是電動車的問題,而是電動車動了一些人的奶酪,觸碰到了一些其他相關資本的利益,是以才會遭遇一系列打壓。大家試想一下,跟汽車相比,電動車不僅友善快捷,成本又小,使用維護成本更不高,如果大家都買電動車了,那汽車怎麼辦?共享單車怎麼辦?尤其是共享單車我估計肯定都沒有人願意使用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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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經濟發展上來講,一個電動車2000元左右,利潤不高,稅收自然也不高;一輛汽車少則10萬元,多則上百萬,利潤自然不用說了,稅收肯定也是電動車的幾十上百倍,如果你是搞财政的,你想讓大家買汽車還是電動車呢?結果不言而喻吧。除此之外,由汽車衍生出來的其他商業行為也能夠為很多地方提供大量的稅收,比如汽車需要加油吧,一輛車一個月加1000元的油,這裡面有近300元的稅收;汽車的保險也是财政收入的一大來源,比如交強險;此外,由汽車衍生的維護保養,汽車美容,汽車用品都能夠養活大量的企業。與此相對應的是,如果大家都買電動車了,除了需要少量的電費之外,其餘的幾乎啥都不用支出,也不能增加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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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在我看來,或許這才是相關部門對電動車喊打喊殺的核心原因。如果禁止和限制電動車,不僅能夠極大地增加本地财政收入,還能夠間接增加就業崗位,養活不少汽車相關的企業。但是問題又來了,我們經濟發展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為了降低社會成本,提高社會效率,友善人們生活,不斷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和獲得感麼?如果單純為了增加财政收入,為了增加社會就業,為了養活一些企業,進而給老百姓的生活帶來巨大的負擔,給整個社會制造大量的沖突,那麼這種發展的意義何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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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說,從根本上來看,我個人認為電動車的主要問題也許就是太便宜了,且沒有其他衍生商業化行為,不利于經濟社會發展。電動的被禁止與被限制,其實與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不存在直接的關系,因為上面我們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了,燃油車的安全隐患更大,但從沒有哪一個部門下令對燃油車進行各種各樣的限制。如果單純對電動車進行打壓,這就是典型的雙标行為,不僅得不到群衆的了解和支援,還容易導緻群衆生活負擔更重,進一步引發社會沖突,進而得不償失。在我看來,相關部門不能本末倒置,要充分考慮到廣大老百姓的需求和現狀,真正拿出一些有用的措施來促進經濟健康發展,而不能通過壓榨老百姓生存空間的手段來刺激經濟,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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