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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系列
要深化農村産權制度改革,開展清産核資,明晰農村集體産權歸屬,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财産權利。這是黨中央推出的一項重要改革,對推動農村改革發展、完善農村治理、保障農民權益,對探索形成農村集體經濟新的實作形式和運作機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定要抓好。
——《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2016年12月14日),這是習近平同志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講話的一部分,《論“三農”工作》,中央文獻出版社,2022年6月第1版
編輯:朱梓荥
監審:郭平穩、徐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