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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人!公開招錄!

日照市警察局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省、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有關規定,日照市警察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有關事項如下:

招錄職位及招錄計劃

招錄警務輔助人員205人。具體招錄職位、招錄計劃及條件要求見《日照市警察局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1)。

身份性質

本次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通過勞務派遣方式派遣到公安機關工作,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履行輔助性警務職責,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法資格,不享受人民警察的待遇。

招錄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30周歲(含)以下(1993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間出生)。報考應急處突職位(從事特警輔助工作)人員,年齡不得超過25周歲(1998年7月後出生);報考警犬訓導職位人員,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8年7月後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教育程度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具體學曆學位要求見附件1);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勤務警務輔助人員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6,從事特警輔助工作的,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文職警務輔助人員單側矯正視力不低于5.0,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

(六)具有日照市常住戶口,研究所學生及以上學曆具有山東省常住戶口;

(七)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用下列人員:

1. 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2. 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 見義勇為英雄或者見義勇為模範;

4. 人民警察類高等學校畢業生;

5. 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6. 符合國家和省規定優先錄用情形的其他人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 參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會性質等非法組織,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 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3. 有吸毒、賣淫嫖娼、賭博違法行為的;

4.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強制隔離戒毒的;

5. 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6. 警務輔助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7.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 國家和省規定不适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條件

1.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目前正在我市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曆作為條件報考。報考者有6個月以上非公派國(境)外留學、工作或生活經曆、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不得報考。

2.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機關同意。

招錄程式

本次公開招錄采取個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政治考核、體檢、毒檢、公示等程式,擇優錄用簽訂合同。

(一)報名、資格審查。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确認的方式進行。

1. 報名時間:2024年7月8日至7月10日(8:30-11:30,14:30-17:30)。

2. 報名地點具體見附件1。

3. 報名要求:現場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曆證書(全日制最高及曆次在職學曆)、學位證書、相關資曆證書、退出現役證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影印件1份(A4紙),大專以上學曆需提供《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有學位要求的,需提供學位《認證報告》(在“學信網”http://www.chsi.con.cn/查詢并列印),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張和個人信用證明(中國人民銀行日照分行出具),自行下載下傳并填寫《日照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和《誠信承諾書》(附件3)。

4. 資格審查:依據招錄條件對報考者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準予參加體能測評。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報名、體能測評、專業能力測試、面試、體檢、政治考核、公示、試用期管理等整個招錄工作的全過程,在招錄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隐瞞從事公安機關工作經曆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5. 考務費:确認初審通過的人員,按每人40元的标準收取考務費。考務費現場收取。

(二)考試。考試包括體能測評、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

1. 體能測評

資格審查和征信合格人員進入體能測評環節。

參加體能測評時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體能測評工作主要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标準(2024年2月印發)》執行,體能測評項目為3項,分别是縱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10米×4往返跑。體能測評為達标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标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同時,按照1000米(男)/800米(女)跑項目的成績确定體能測評成績。如成績相同,則按照10米×4往返跑項目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确定排名先後。

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簽訂本人《身體狀況确認書》,對本人或對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測評後30分鐘内提出申訴或舉報,逾期不再受理。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規定的,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

2. 專業能力測試

宣傳助理、警犬訓導職位體能測評達标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專業能力測試。

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主要測查報考職位所需的專業能力。專業能力測試的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3. 面試

設定專業能力測試的職位,按照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确定進入面試人選。未設定專業能力測試的職位,按照體能測評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确定進入面試人選。其中,計劃招錄3人及以下的,按照招錄計劃與面試人數1:5的比例确定;計劃招錄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按照招錄計劃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确定;計劃招錄10人及以上的,按照招錄計劃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确定。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按照實際考試合格人數确定進入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從事職位工作所必需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反應應變、職位比對度、言語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線的取消錄用資格。

面試結束後,報考者的綜合成績在日照警務網(http://gaj.rizhao.gov.cn/)釋出。設定專業能力測試的職位綜合成績按以下比例進行百分制合成:專業能力測試、面試成績各占50%。專業能力測試、面試成績按比例計算後均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不設定專業能力測試的職位以面試成績确定綜合成績。

(三)政治考核、體檢、毒檢。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确定各職位參加政治考核、體檢、毒檢人選。如同一職位出現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按招錄條件第七款所列優先錄用條件确定,如均不屬于優先錄用條件人員,則依次按照面試、專業能力測試、體能測評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确定。

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關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錄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體檢項目和标準按照省人社廳、省衛計委、省公安廳《關于明确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号)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複檢隻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四)人員遞補。對因報考人員放棄錄用資格,政治考核、體檢和毒檢不合格,或者因公示結果影響錄用造成的招錄計劃缺額,可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政治考核、體檢和毒檢人選。招錄職位出現空缺的,可從本機關其他招錄職位符合條件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調劑遞補。進入面試範圍人員考試成績一年内有效,成績有效期内,如招錄計劃内崗位出現空缺的,經用人額度稽核機關審批後,可優先從本機關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經體能測評、面試、政治考核、體檢、毒檢合格的拟錄用人員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若收到有關反映,按相關規定處理。

(六)錄用、簽訂合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勞務派遣公司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由日照市公安機關安排到相關崗位工作。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六個月,試用合格的正式錄用,試用期間發現有不具備警務輔助人員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不能勝任職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勞務派遣公司。拟錄用人員為在職人員的,應在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前一個月内,與原機關解除勞動關系手續,并送出相關材料,逾期取消錄用資格。

保障待遇

新錄用警務輔助人員實行層級化管理,常态勤務模式薪酬待遇(含“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為2660-4600元/月,并動态調整。統一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享受相應福利待遇,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統一發放服裝。試用期内工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凡在規定時間,未按有關通知要求參加體能測評、專業能力測試、面試、體檢、毒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二)報名報考期間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及時關注招錄資訊。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體能測評、專業能力測試、面試、政治考核、體檢、毒檢、公示等重要環節的結果和資訊公告,将随時通過日照警務網(http://gaj.rizhao.gov.cn/)公告釋出,報考人員注意及時檢視,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資訊而影響考試錄用的,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三)本次招錄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教育訓練班。請報名報考人員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幹擾,防止上當受騙。

錄用期間,如遇政策性清退,則按上級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日照市警察局負責解釋。

附件:

1. 日照市警察局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2. 日照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3. 誠信承諾書

4. 體能測評項目和标準

日照市警察局

2024年6月29日

來源:日照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