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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騎”偶遇“醉駕” !悲劇一觸即發

海口一電動自行車違規上機動車道反向與小轎車相撞,一查雙方駕駛人都涉嫌醉酒駕駛。

“醉騎”偶遇“醉駕” !悲劇一觸即發

2024 年 6月13日4 時 54 分,在海口市龍華區金龍路萬利隆酒店路段機動車道上,一輛電動自行車與一輛小型轎車發生碰撞事故。

海口公安交警龍華大隊事故民警到場進一步調查發現,當事人葛某生醉酒後(呼氣式酒精檢測值:134mg/100ml)駕駛一輛兩輪電動自行車,搭載未佩戴安全頭盔的覃某文,在機動車道内由東往西行駛。與此同時,當事人趙某煌醉酒後(血液中酒精含量:87.47mg/100ml)駕駛瓊 AFB****小型轎車沿金龍路由西往東行駛而來。最終,兩輪電動自行車左前側與瓊 AFB****小型轎車左前側發生碰撞,此事故導緻葛某生、覃某文受傷,兩車受損。

“醉騎”偶遇“醉駕” !悲劇一觸即發
“醉騎”偶遇“醉駕” !悲劇一觸即發

事故發生後,經民警進一步調查證明,此次事故的發生源于當事人葛某生醉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道内行駛,以及當事人趙某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雙方的違法行為均與事故成因存在因果關系,不過,當事人葛某生的違法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較大,過錯偏重。

是以,認定當事人葛某生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當事人趙某煌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當事人覃某無事故責任。

“醉騎”偶遇“醉駕” !悲劇一觸即發

海口公安交警提示:醉酒駕駛危害極大,不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也威脅着他人的出行安全。遵守交通法規,拒絕酒駕,是對生命的尊重和保護。同時,駕駛電動自行車時,請在規定車道行駛,并正确佩戴安全頭盔,保障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