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區公安機關夏季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統一行動部署,7月6日20時至7月8日2時,賀州市警察局交通警察支隊開展了全市夏季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統一行動,築牢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線。
行動期間,支隊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分析研判酒醉駕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的規律特點,強化組織部署,科學安排警力,在轄區重點路段、路口設定檢查卡口對過往車輛嚴檢細查,切實形成嚴查嚴管的高壓态勢。
夜查
酒駕、醉駕
夜查
酒駕、醉駕
在如此高壓嚴管态勢之下,仍有部分駕駛人心存僥幸,以身試法。現将全市近期查獲的酒醉駕交通違法行為予以曝光,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涉嫌醉駕
酒駕曝光
賀州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請牢記
生命隻有一次
酒駕不可“嘗”試!
為什麼酒駕發生事故的機率會增加?
酒精會麻痹人體機能包括視覺、觸覺,影響判斷和操作能力等讓駕駛行為變得危險
1
視覺:一般人在正常狀态下的視野可達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0.08%,視野就會縮小,在這種情況下駕車極易産生危險。
2
觸覺:飲酒後,人的手、腳觸覺能力會大大降低,可能導緻駕駛人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刹車及方向盤。
3
判斷和操作能力:飲酒後,人對聲、光等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無法準确判斷距離和速度。
4
疲勞程度:飲酒後,人會出現困倦、短暫睡眠等情況,無異于“閉眼開車”,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酒精會麻痹人的心理讓駕駛人輕視甚至無視酒駕的危害
1
自以為沒醉:飲酒後,一些人容易出現超乎尋常的“自信”,自認為還能夠開車,對酒駕危害重視程度不夠、防範心理較差。
2
心存僥幸:一些駕駛人認為“不會那麼巧碰上交警”,甚至還有駕駛人認為“就開一小段沒事”。但誰也無法預料危險的發生,喝酒不開車是駕駛人應當具備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識。
酒駕醉駕後将會面臨哪些處罰呢?
酒駕成本高,幹杯需謹慎!《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處六個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處罰金。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賀州市警察局交通警察支隊宣傳科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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