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一個朋友聊天,說到宗馥莉辭職這件事,朋友很不了解,問我為什麼你們創始人總是一定需要控制權,難道躺着分紅不香嗎?
宗馥莉辭職的主要原因就是,無法在集團内部掌握話語權,自己的管理方案也無法得到董事會同意,甚至連自己的管理權都被質疑。
哇哈哈集團内部的問題,我們作為旁觀者都屬于盲人摸象,不做過多探讨,但是對于管理權這件事,我們也可以看出這些創始人的态度都出奇的一緻。
劉強東曾經也在采訪中說過,如果有一天京東自己說了不算,那麼他一定會馬上離開京東,甚至連股份都會賣掉。結果一語成谶,劉強東在經曆了一系列的事情後,失去了對京東的控制能力,結果就是套現離開。
馬雲也在上市的時候,提出了AB股方案,結果香港方面不同意。如果按照股份比例進行投票管理的話,那麼馬雲就會失去對阿裡巴巴的管理權。是以最後馬雲情願舍近求遠去美國上市,也要保證自己的管理權。
我看見有些評論裡面說,宗馥莉為什麼要辭職,就在哇哈哈裡面領着工資,拿着分紅躺平不好嗎?創業過的人可能多少有點感受,但是隻有在創業過程中經曆了很多狗血的事情後,你才能真正明白管理權對于創始人有多重要。
管理權對于創始人來說,并不是對權力的貪婪,創業的人最終的目标是把公司做大,自己順便能夠财富自由,權利對于創始人來說沒有任何意義。這裡我給大家分析一下,為什麼創始人一定要擁有管理權。
内鬥會嚴重
如果創始人被架空,沒有絕對的管理權力,而是通過董事會來達到管理的目的,那麼就會像中國古代封建王朝一樣,形成各個派系,并且産生内鬥。
這些董事會利用手中的投票權,最大化自己的目的,一個公司越強大,這個投票權就越誘惑。最後甚至會做出很多無法預料,甚至無法收場的事情來。
我們以前看八十年代香港的商業片,各種的商業内鬥,一大部分原因就是控制權的丢失,導緻了董事想盡辦法獲得更多的股權比例。為了管理權,會用到了非常多的手段,就不展開說了。
如果隻是公司沒了,那可能還不算最壞,大多數時候,不僅公司會沒有,連帶着創始人都可能萬劫不複。是以創始人擁有絕對的控制權,才能制衡這種場面出現,也防止一些人為了利益幹出對自己不利的事情。
被利益團體捆綁
創始人是一個公司的靈魂,特别是做大了以後,任何一個舉動都會對公司造成很大的傷害,會讓投資人和市場對公司産生懷疑。是以即便一個沒有控制權的創始人,也是不能随便離職的。
公司的董事也不會讓一個創始人輕易離開公司,真的到了這一步,就會想宗馥莉這次的事件,在輿論瘋狂發酵,造成“魚死網破”的局面。是以沒有到最後一步的時候,股東一定會把創始人綁在公司這輛車上,不會輕易讓他下車,即便在公司成為一個吉祥物。
不過作為創始人,公司任何的風吹草動,任何的決策,最終承擔後果的都是創始人。失去了管理權的創始人就猶如利益團體的炮灰,自己在前面擋子彈,其他人在他身後撿鈔票。
變的毫無尊嚴
一個沒有控制權的創始人,就是公司董事的服務員,公司做的好,創始人撿點芝麻吃,公司做的不好,創始人就要被資本,被股東罵的狗血淋頭。
雷軍之前有個視訊說到,曾經有個股東在會議室像訓國小生一樣,訓了自己幾個鐘頭,出來後汗流浃背。雷軍作為一個有絕對控制權的網際網路大佬,尚且會有這種情況出現。你想象一下,一個失去了控制權的創始人,會被怎樣對待。
總結
不管你創業做的事情大小,一定要記得,股份配置設定不能平均配置設定,一定要有一個能力最強的人,擁有絕對的控制權。任何時候不能妥協于投資人的金錢,而出讓自己的控制權。如果沒有辦法一定要救公司,或者自己想套現,那麼就把自己的股份全額賣出,一點不留,并且不再擔任公司的任何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