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文事件為真實事件稍加改編,但并非新聞,發生于1997年,情節全來源官方媒體,為了内容通順,部分對話是根據内容延伸,并非真實記錄,請須知。
本文資料來源新聞報道:菲律賓新聞網《鐘氏姐妹奸殺案罪犯 拟尋求總統寬大處理》
1997年7月16日,住在菲律賓的迪奧尼·鐘家的兩個女兒外出逛街,兩個人說好晚上十點回來。
可還沒到晚上十點,外面就下了瓢潑大雨,母親特爾瑪擔心兩個女兒淋到雨,就讓兒子布魯斯開車去接他們。
當時布魯斯還說:“媽,妹妹他們都多大了,逛個街還需要接。”
布魯斯本來不願意去,還是母親一直在他身邊唠叨,他這才出門。
他到商場就開始給兩個妹妹打電話,但一直都沒有打通。
這時的他猜想兩個妹妹可能回去了,于是就回家了。
沒想到回來後,家裡也沒人,後來看事情不對勁,一家人就報警了。
一直到兩個月後,犯罪嫌疑人才被抓捕,可當布魯斯一家人要罪犯判處死刑的時候,罪犯的一句話,把他們氣的牙癢癢……
01
“媽,我今天要去社保局領社保卡,晚上别做我的飯了。”
1997年7月16日,剛大學畢業的傑奎琳去領自己的社保卡。
恰好她的妹妹瑪麗也在家,自己的事情辦完後,就邀請了妹妹瑪麗一起去逛街了。
本應該晚上10點就應該到家的兩姐妹,沒想到到了第二天清晨5點,還沒有回家。
一家人着急得不行,布魯斯擔心妹妹出事,直接就去警局報警了。
布魯斯的母親特爾瑪是親眼看着自己的兩個女兒出門的,她把女兒當天的穿着以及長相都告訴了警察。
警察照着這兩條線索,開始釋出資訊,看看有沒有誰遇見過這兩個人。
一直到兩天後,1997年的7月18日,兩姐妹失蹤的事情才有了一點眉目。
這一天,護林員魯迪早上在卡卡市市郊的潭灣山頂上散步時,突然在山崖邊看到了用來固定排水渠的大片紅磚散落得到處都是。
由于好奇他還故意往前走了一段,可是剛走到山崖邊上,他就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你好,我要報警,我在這裡發現了一名女屍。”
魯迪一看到眼前的這個女屍,就吓得蹲在了地上。他根本不敢看女子的長相,隻能趕快報警。
警方接到電話,就趕快趕過來了。
警方一來就開始把遺體弄上來,看到女孩長相的時候,他們已經确定死者是瑪麗了。
緊接着,法醫就開始對瑪麗進行屍檢,其實即使不進行屍檢,大家也能猜到,在這個漂亮的女孩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因為警方在找到瑪麗的時候,瑪麗的衣服都是淩亂不堪的,而且身上都是傷痕。
更令人不忍直視的是瑪麗的手腕上還铐着手铐,手腕上也都是被磨的傷痕。
一家人根本不敢接受自己的小女兒已經去世的消息,布魯斯這時候一直在自責,自己當天晚上為什麼沒有早一點去接妹妹。
02
在找到瑪麗的屍體之後,警方也猜測,會不會她姐姐傑奎琳也在這。
妹妹已經遭遇了不測,姐姐的情況肯定也不會多好。
本來警方以為會在附近找到傑奎琳的消息,可什麼也沒找到,這讓警方又開始好奇,究竟是不是一個兇手害的兩姐妹。
為了查出真兇,警方查了兩個月都沒有查出線索,一直到1997年的9月15日,警方才抓到了犯罪嫌疑人,就是19歲的帕科。
首先兩姐妹的母親特爾瑪告訴了警方,帕克從1997年春季開始,就跟另一個和他同齡的男子約曼一起追求兩個女兒。
不過女兒兩個人并不想和他們談戀愛,還記得當時這兩個人還在家裡做過客。
而且後來女兒還告訴自己,這兩人頻繁騷擾他們,令他們感到非常煩擾。
由于兩個人并沒有做什麼而過激的舉動,是以特爾瑪當時并沒有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
其次,帕科年齡小,但是騷擾女生的事情他一點都沒少做,而且他還因觸犯少年法被國家調查局列入全國少年犯名單。
再者,帕科在事發之後面對警方的質問,一直說自己跟兩姐妹沒關系,不認識他們。
明明還來他們家吃過飯,卻說和他們沒關系,這顯然就是說謊。
後來警方推測憑借他一個人的力量,肯定是沒有辦法抓走兩姐妹的,肯定還有同謀。
順着這條線索,警方又抓住了剩餘七名嫌犯。
本來這件事情已經确定主嫌犯是帕科了,可就在警方準備判刑的時候,作為主嫌犯的帕科既然提供了不在場證明……
“你們憑什麼抓我,事發當天我有不在場證明。”
聽帕科這麼說,警方也開始好奇了,他們也想知道,帕科究竟有什麼不在場證明。
緊接着帕科開口了:“1997年7月16日,我正在奎松市烹饪學校進行期中考試,根本沒時間外出。”
對于這一點,他學校的老師也為他作證了。
不過,雖然他提供了自己所謂的不在場證明,他同學卻跟他老師有不一樣的說法。
03
理查德告訴警方,他和帕科在當晚6:30之前,還在學校附近的一家餐廳吃飯。
吃完飯之後他們又去酒吧,到酒吧的時候已經10點了。
他們一行人玩到了淩晨,不過在帕科的班主任那裡卻有帕科的考試簽到表,而且他和兩姐妹是在不同的市,是以他覺得自己沒有作案動機,他不是犯罪嫌疑人。
首先在我們了解這樁案件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帕科的身份背景。
帕科是出生于宿務市最富裕顯赫的奧斯邁家族。
因為是家裡最小的孩子,是以從小到大他就受盡了寵愛。
或許也正是因為他從小而受盡了家人的寵愛,才導緻他那麼的無法無天。
為了證明自己并不是犯罪嫌疑人,帕科還向警方提供了自己從奎松市首都馬尼拉回到宿務市的機票。
兩者之間相隔了500公裡,從奎松市到宿務市是有一定距離的,他根本沒有辦法在這麼快的時間内跑到宿務市殺人。
從帕科的證詞來看,他說得确實非常有道理。
如果真的是這樣,他确實沒有辦法去殺人。
但現實情況是,他自己說的,跟警方審問他的證詞又不一樣。
在7月16日上午,帕科是有課的,可當警方問他當天上午上的什麼課時,他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看到他迷茫的眼神時,警方懷疑他之前說得都是假的,如果自己上過了課,為什麼警方問他的時候,他不知道自己上的什麼課。
更令人感到好笑的是,帕科後來說了一節課,可這節課和他的任課老師所說的根本不一樣。
帕科說他們當天晚上還去酒吧了,而且還拍了合照,可是從照片中根本看不到帕科的正臉,也根本沒有辦法斷定那個人就是帕科。
除了沒有正臉照之外,現場的桌子,椅子都和整個場景非常不搭。
按理說,酒吧的桌子和椅子應該都是一樣的。
04
可是帕科所坐的那張桌子和椅子平面和其他的桌子,椅子都不一樣,整個色調也不搭。
在當時那個時候,雖然合成照片并不多,但從當時照片來看很明顯就是合成的,是以這也就意味着帕科之前所說的一切都不構成證據。
帕科說的每一條他不在場的理由,都被警方非常有力的反駁了。
帕科以為自己說得天衣無縫,殊不知警方是非常注重細節的,特别是對于這種重大刑事案件,他們更注重每一個小的細節。
無論是時間線,又或者是帕科所說的對應的每一件事情。
警方都一一比對了,每一件都對不上,這也就意味着帕科說的都是假的。
人在正常情況下,為什麼要編造一個假的理由,很明顯是為了掩蓋什麼事實。
再加上帕科之前經常惹是生非,又否認自己和兩姐妹認識,這一條又一條,帕科不能算是無辜。
雖然警方沒有掌握足夠的證據,但顯然帕樂所說的一切都不構成證據。
前面我們提到,警方懷疑帕科一個人根本不可能對兩姐妹構成危險,是以就找到了剩餘七個嫌疑人。
這七個嫌疑人跟帕科的關系非常好,與此同時,他們家裡條件也都是非常富裕。不過在審問他們的時候,他們的證詞跟帕科的出奇一緻。
而且同樣的是,他們也都和帕科一樣提供了自己不在場的證明。
因為他們的家庭背景以及這件案情的複雜程度,後來特爾瑪直接找到了菲律賓的總統,就連總統都出面讓警方盡快解決這件案件。
總統都下令了,警方也面臨着很大的壓力。
可無論如何,他們始終找不到傑奎林的任何資訊,後來還是在1998年5月8日,八個嫌疑犯當中的魯西亞實在是頂不住了,說出了事實真相。
他們幾個人就是殺人兇手,自從殺了人之後,他一直都睡不好覺,如今隻希望警方對他從輕判決。
他想輕判,但殺人的事情又怎麼能輕判呢?他們最終會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法律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