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關于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和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要求,依法保障适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進一步規範招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宣城市教體局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規範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現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劃片、免試、就近原則。按照劃定的招生責任區招收适齡兒童少年入學,不得違規招收招生責任區外的适齡兒童少年入學。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教育訓練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特長生。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招生政策、搖号過程、錄取結果等資訊全面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市教體局統一管理,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
二、招生入學對象、班額和計劃
(一)入學年齡。國小入學年齡原則上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國中招生對象為2024年國小畢業生。
(二)班額控制。要根據學校現有資源,合理設定起始年級班級,國小班額嚴格控制在45人以内,國中班額嚴格控制在50人以内。
(三)招生計劃。城區國小、國中根據市教體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見附件2),公辦國小、國中招生計劃為指導性計劃;民辦國小、國中招生計劃為指令性計劃,要在招生計劃限額内做好班級劃分,不得超計劃招生。
三、招生入學範圍及條件
(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
1.農村公辦國中、國小。招生責任區原則上以行政區劃為準,同一鄉鎮有兩是以上同級學校的,由鄉鎮人民政府劃分具體的招生範圍。
2.城區公辦國中、國小。以市政府《關于印發廣德市2021年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責任區調整方案的通知》(政辦〔2021〕47号)劃定的範圍進行招生(見附件3)。
(1)優先招錄招生責任區内戶籍與不動産相統一的适齡兒童少年入學(房屋性質為住宅,不動産證持有人為适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且具有完全産權,下同);其次安排招生責任區内法定監護人有不動産證(房産證)的适齡兒童少年入學。
适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在城區範圍内購買居住房、實際入住尚未辦理不動産證的,或拆遷安置的,或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等情況,提供有效不動産證明(或相關合法協定)材料,到房屋所在招生責任區學校登記。拆遷未安置無合法不動産的,在被拆遷不動産所在招生責任區學校登記,經學校和相關部門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根據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各校招生登記工作結束之日起,此後購買不動産或變動戶籍的,不作為學校2024年招生入學依據。
(2)因2021年招生責任區調整,如出現多孩家庭新入學子女與已入學子女不在同一所學校的情況(即已入學子女2024年秋季就讀五至六年級學生家庭),家長可申請安排子女在同一所學校就讀,市教體局将根據家長意願進行統籌安排,原則上安排在已入學子女所在學校(不含民辦學校)。
(3)大木橋社群為濱河學校國中部和桃州中學教育集團南校區共同招生責任區;祠山崗社群、祠山崗茶場社群、富家村社群、雙河社群為科創實驗學校國中部和濱河學校國中部共同招生責任區;雙河社群(不含太極大道以北、荊湯路以西、G235以南區域)為科創實驗學校國小部和濱河學校國小部共同招生責任區,家長自願選擇。
(4)自2021年秋季開始,實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隻能享有招生責任區内國小一個學位,3年内隻能享有招生責任區内國中一個學位,多胞胎、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除外。
(5)自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檔案出台後,廣德市戶籍納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戶本市的家庭(同一對夫妻),依法生育的三孩就讀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可根據家庭意願安排在戶籍所在縣域内公辦學校入學。
(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在廣德市範圍内招生,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直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一律通過市教體局組織實施現場搖号,邀請紀檢監察機關現場監督、公證部門現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性錄取。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公辦學校原則上不得錄取;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内再進入網上登記系統補報公辦學校。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七年級招生,可根據家長意願,采取直升的方式錄取其當年國小部在籍畢業生,直升人數未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的,一律按上述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要求執行。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七年級直升錄取工作于7月23日前完成,上報七年級直升錄取學生名單和加蓋錄取專用章的國小完成證書。如有學生自願放棄直升錄取,學校一并上報經學生和家長簽字确認的自願放棄直升錄取承諾書(見附件5)。廣德市震龍國小因發展需要拟遷址辦學,2024年秋季學期一年級暫停招生一年,二至六年級仍在現校區就讀。
四、招生登記與錄取
(一)招生登記辦法。網上登記與現場登記相結合,分廣德市戶籍學生和外來人員(非廣德市戶籍)随遷子女兩類進行登記,其中: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已直升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登記。
1.廣德市戶籍學生:
(1)報公辦學校的:原則上實行網上登記;對無法使用網上登記系統的,可在學校組織現場登記初審時到校登記。
(2)報民辦學校的:全面實行網上登記;對無法使用網上登記系統的,可到原就讀的國小(幼稚園)咨詢,原就讀學校(幼稚園)要指導協助做好網上登記。廣德市戶籍在外就讀的适齡兒童少年攜戶口簿、國小完成證書或學籍資訊表(七年級新生提供)等相關材料,在網上登記時段内到市教體局教育科登記,按民辦學校招生要求執行。
(3)網上登記辦法:登記均須通過“皖事通”上的“教育入學一件事”進入“安徽省中國小入學登記服務系統”統一入口開展,進行網上登記。系統開通時間和進入方式另行公布。網上登記具體流程如下:
①登入賬号。家長登入“皖事通”後,選擇“教育入學一件事”進入“安徽省中國小入學登記服務系統”,選擇“廣德市”進入報名界面,進入網上登記系統并綁定學生姓名和身份證号資訊。如有無法綁定的學生資訊,到市教體局教育科現場咨詢。
②填報學校。國小分為幼升小(公辦)、幼升小(民辦)兩類;國中分為小升初(公辦)、小升初(民辦)兩類。為避免學生多頭登記,造成混淆,進入網上登記系統後,每名學生限選擇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中的一個類别進行填報。
A.選擇公辦學校的,按學校招生責任區範圍,填報一所學校,在系統中填報送出相關資訊,有不動産證(房産證)的,根據要求上傳電子證照;無不動産證(房産證)以及其他相關材料的,需在學校組織現場登記初審時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B.選擇民辦學校的,可選擇填報兩所學校,分為第一志願和第二志願,填報相關資訊,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報國小的,上傳戶口簿學生頁和出生證明;報國中的,上傳戶口簿學生頁和國小完成證書或學籍表)。招生錄取時以第一志願優先(具體見下述稽核錄取程式)。
2.外來人員(非廣德市戶籍)随遷子女:進行現場登記。
(1)選擇公辦學校的,攜居住證、經商務工材料、住房材料和戶口簿、國小完成證書或學籍資訊表(七年級新生提供)等相關材料,在居住地所在招生責任區學校組織現場登記時到校登記;市經開區主園區工業及配套企業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随遷子女到市經開區管委會登記,經核實符合入學條件的,統籌安排到科創實驗學校或濱河學校、實驗國小教育集團南校區、高湖學校;市經開區東區、西區、北區相關企業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随遷子女到企業所在地政府登記,由企業所在地政府統籌就近安置在轄區内中國小。
(2)自願選擇民辦學校的,攜居住證(或房産證)、戶口簿、國小完成證書或學籍資訊表(七年級新生提供)等相關材料,在網上登記時段内到市教體局教育科登記,按民辦學校招生要求執行。
(二)稽核錄取辦法。市教體局組織工作專班,對登記情況進行稽核确認後,分類分批組織錄取。
1.公辦學校稽核錄取。家長攜相關證件到招生責任區學校,由學校組織現場登記初審,對符合“兩證全”優先入學條件的學生提前進行公示;其他情況經相關部門核實并公示無異議後,視學校學位情況安排入學。現場登記初審需提供證件具體如下:
(1)農村國小:提供戶口簿、出生證等相關證件。
(2)農村國中:提供國小完成證書、戶口簿等相關證件。
(3)城區國小:提供戶口簿、出生證、法定監護人不動産證(尚未辦理不動産證的,需提供有效不動産證明材料和實際入住的佐證材料)等相關證件,網上登記已上傳不動産電子證照的無需提供不動産證。
購買商品房尚未傳遞的,攜購房合同、全額正式購房發票和戶口簿、出生證明等憑證原件和影印件到招生責任區學校登記,經相關部門核實後,由市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4)城區國中:提供國小完成證書、戶口簿、法定監護人不動産證(尚未辦理不動産證的,需提供有效不動産證明材料和實際入住的佐證材料)等相關證件,網上登記已上傳不動産電子證照的無需提供不動産證。
購買商品房尚未傳遞的,攜購房合同、全額正式購房發票和戶口簿、國小完成證書等憑證原件和影印件到招生責任區學校登記,經相關部門核實後,由市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2.民辦學校稽核錄取。由市教體局按照上級招生要求,結合招生計劃和登記情況,按程式進行錄取。其中,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七年級采取直升方式錄取,剩餘招生計劃面向社會招生,如有學生自願放棄直升錄取,空出的計劃數收回,納入剩餘招生計劃,面向社會招生。
(1)稽核确認。市教體局組織網上登記稽核,稽核未通過的,在規定時間内,到市教體局教育科現場稽核,确認民辦學校登記人數(含現場登記的廣德市戶籍在外就讀的适齡兒童少年和外來人員随遷子女)。
(2)招生錄取。第一志願優先,各招生學校優先滿足第一志願填報該校的學生,當第一志願填報該校的人數等于或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時,不再錄取第二志願填報該校的學生。具體辦法:若第一志願填報人數等于該校招生計劃數,則直接錄取;若第一志願填報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數,則在第一志願填報該校的學生中進行搖号錄取;若第一志願填報人數小于該校招生計劃數,第一志願填報該校的學生直接錄取,對剩餘的計劃數,再從第二志願填報該校的學生中進行搖号錄取。同時,根據學生填報志願,凡被第一志願學校錄取的,不再參加第二志願學校錄取。
(3)多胞胎錄取。多胞胎參加現場搖号在網上報名時需在以下兩種方式中任選其一,一經標明不得更改。
A.同号同校錄取。符合條件的多胞胎網上登記時隻填報一張報名表、一個子女資料,同時備注登記多胞胎中其他子女資訊,一經錄取,均占該校招生計劃。
B.多号據實錄取。符合條件的多胞胎網上登記時分别填報報名表,均參加現場搖号,按搖号結果錄取。
3.公辦學校補報錄取。填報民辦學校志願未被錄取的,可再進入網上登記系統,按各公辦學校招生責任區範圍,補報公辦學校,由各校組織現場初審,經相關部門核實後,符合入學條件的,原則上安排在原招生責任區公辦學校就讀,如原招生責任區内公辦學校無空餘學位,按照招錄原則由市教體局統籌安排到其他有空餘學位的公辦學校。
五、工作安排與時間
2024年我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安排與時間大緻如下,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調整時間的,市教體局将及時通知。
(一)進行新生網上登記(8月5日—8月9日)。公辦、民辦學校同步開展網上登記。截至8月9日24時,民辦學校登記截止,逾期不予辦理。廣德市戶籍在外就讀适齡兒童少年、外來人員随遷子女自願選擇民辦學校的,到市教體局現場登記。
(二)進行現場登記初審(8月7日—8月9日)。在網上登記的同時,各公辦學校有序安排現場登記初審,購買商品房尚未傳遞的到學校現場登記。
(三)梳理登記公示名單(8月10日—8月13日)。市教體局和各公辦學校進行登記情況梳理。各公辦學校對符合“兩證全”優先入學條件的學生進行公示。填報民辦學校網上稽核未通過的,到市教體局教育科進行現場稽核。
(四)組織民辦學校現場搖号(8月14日—8月16日)。8月14日,市教體局公布民辦學校登記稽核情況;8月15日—16日對登記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組織現場搖号,并同時公布民辦中國小搖号結果。
(五)公辦學校補報名登記(8月16日—8月17日)。填報民辦學校未被錄取的學生,可再次進入網上登記系統,填報招生責任區的公辦學校并到學校現場初審,如招生責任區内公辦學校學位不足,按照招錄原則由市教體局統籌安置。8月17日公辦學校招生登記結束。
(六)公民辦學校通知入學(8月18日—8月19日)。民辦學校根據搖号結果,通知學生報名,并向教體局上報學生花名冊(未參加搖号的民辦學校同步進行),8月18日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結束。公辦學校根據稽核情況,分批通知入學,市教體局對符合政策安置的人員子女、外來人員随遷子女、購買商品房尚未傳遞的等情況進行核實,視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8月19日公辦學校招生工作結束。
六、相關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招生組織工作。市教體局成立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上司小組(見附件1),統籌推進招生入學工作。召開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教育訓練會,宣傳招生政策,釋出招生檔案,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廣德教育體育”微信公衆号等多種途徑,向社會公布招生檔案和公辦學校招生責任區劃分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各校要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方案,成立招生工作上司小組,向社會公布本校招生範圍、對象,告知報名登記時間、要求,明确現場初審需送出的材料,公開招生咨詢電話,安排專門人員認真、耐心解答學生家長的咨詢和投訴。各校尤其是城區公辦國小、國中,要組織政治素質好、招生業務熟的人員做好現場登記工作,對申請人提供的戶口、不動産等資訊要仔細、認真進行稽核,并報相關部門核實;對有争議的要會同相關部門通過上門明察、周邊暗訪等形式予以核實。學校要設定專門的疑難問題咨詢登記視窗,由熟悉政策的行政上司帶隊,對難以判斷的情況進行審驗,對不符合本校入學條件的,要耐心細緻地做好家長的溝通和疏導工作。
(二)依法保障适齡兒童少年入學。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适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适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确需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市教體局準許。貫徹落實《廣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辍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準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強控辍保學工作,适齡兒童少年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相關規定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學校要立即落實失學辍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鑒于目前我市城區國小規模現狀,城區公民辦學校一律不得招收2018年8月31日後出生的兒童入學;鄉鎮學校有空餘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适當放寬,但截至2024年12月31日須年滿6周歲,對于放寬年齡招收的,需報市教體局審批,公開規範辦理。市教體局将認真排查并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社會教育訓練機構等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适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辍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嚴格落實均衡分班要求。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嚴格落實均衡分班要求,嚴禁通過考試分班,嚴禁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分層次班等,嚴禁舉辦所謂“實驗班”“貴族班”等,嚴禁學校以任何形式舉行選拔性考試或面試招生;嚴禁學校收取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挂鈎的各種捐資助學費用。非起始年級不得以升學為目的重新組建加強班、尖子班、升學班、直升班等。
(四)統籌保障特殊群體入學。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等有關規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随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持有我市居住證在我市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的非本市戶籍人員的适齡子女,由市教體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核實,符合入學條件的,統籌安排入學。
依法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落實“一人一案”要求,積極推進融合教育,适齡殘疾兒童少年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随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接受義務教育。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智障殘疾兒童可到本市特教學校報名入學。聽障、視障等适齡兒童可申請到宣城市特殊教育中心等校就讀。不具備入校接受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由屬地學校提供規範、有效的送教上門工作,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的權利。
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及貧困家庭兒童,各校要摸清底數和情況,確定每一個适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農村寄宿制學校要優先滿足留守兒童住宿需求。
現役軍人、烈士、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招商引資投資者、引進人才和華僑、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同胞等人員子女入學,分别由市人武部、應急局、民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經開區管委會、招商合作中心、組織部(人才發展中心)、統戰部等機關稽核後到市教體局進行登記,由市教體局按相關規定統籌安排入學。
(五)強化招生工作監督檢查。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雙語班”等名義招生。各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中國小招生的“十項禁令”和省教育廳“十個嚴禁”要求,進一步規範招生行為。嚴格落實中國小生“人籍一緻、籍随人走”管理規定。嚴禁出現空挂學籍、學籍造假、人籍分離、就讀年級與學籍年級不符等現象;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嚴禁向社會公布未經市教體局審查備案的招生簡章、招生廣告等,嚴禁虛假宣傳,欺騙學生和家長。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的監管;在統一招生前,通過政務資訊公開、媒體宣傳等方式向社會統一釋出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收費标準等資訊,便于學生和家長選擇。全面實行網上報名錄取,保障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便于監督。應當采集學生基本資訊、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資訊,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資訊。資訊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式随意反複收集學生相關資訊。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曆、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通過大資料查詢或在開學後及時要求學生家長提供。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将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範圍,适時對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
(六)加大違規行為懲處力度。各校要嚴格落實招生主體責任,切實維護好招生秩序。對違規招生的學校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經辦人員予以約談、通報批評,學校及個人均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對違規招生造成惡劣影響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民辦學校不得拒收學生、不得變相迫使學生放棄入學和轉學;未經審批,違規超計劃招生的,一律不予建立學籍;對違規招生的學校,依法依規處理,違規行為及整改情況作為核定招生計劃的重要依據;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含籌設期間)不得招生。不得超班額招生,國小、國中起始年級按照不超過國家規定班額标準招生,同時加強往屆班額控制,嚴格轉學審批制度,未經市教體局審批,不得私自轉學。已被國中學校錄取的學生,其國小完成證書由錄取學校妥善保管并加蓋學校錄取章,作為新生入籍的依據,其他學校不得重複錄取。
(七)積極做好招生宣傳引導工作。各校要積極采取各種有效宣傳措施,通過線上家長會、班主任工作群等多種途徑,加強家校聯系,各國小、幼稚園要配合做好2024年我市國中、國小招生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将學校招生登記時間、招生責任區範圍、登記條件及登記辦法等告知家長,指導幫助他們按時登記。各國中學校要認真做好省級示範高中廣德中學名額到校生政策宣傳,讓學生及家長知曉享受分解到校名額錄取學生,必須在學籍所在國中學校實際就讀滿三年(在籍且在校三年),分解到校名額不錄取國中階段在籍超過三年的考生,指導學生理性選擇學校。
市教體局招生咨詢電話:6015011(教育科),投訴電話:6015006(信訪辦)。
城區各公辦國中、國小招生責任區範圍
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廣德市2021年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責任區調整方案的通知》(政辦〔2021〕47号),結合2024年城區公辦學校變化,城區各公辦國中、國小招生責任區範圍如下:
一、國中
(一)桃州中學教育集團北校區 :萬桂山社群、天壽社群、景賢社群、紅旗社群、清溪社群、鳳凰社群、鳳井社群部分(鳳翔路以北區域)、山關村。
(二)桃州中學教育集團南校區:升平社群、鳳井社群部分(鳳翔路以南區域)、大木橋社群、蘇覺社群、荷花社群、錢村村、團山村,盧村鄉。
(三)濱河學校國中部:南塘社群、雙河社群、大木橋社群、祠山崗社群、祠山崗茶場社群、富家村社群、塘口村。
(四)高湖學校國中部:高湖社群、佛堂村、和平村、白洋村、白橋村。
(五)科創實驗學校:雙河社群、祠山崗社群、祠山崗茶場社群、富家村社群。
二、國小
(一)實驗國小教育集團東校區:萬桂山社群。
(二)實驗國小教育集團西校區:清溪社群、山關村、鳳井社群部分(鳳翔路以北區域)、錢村村部分(原石橋村範圍)。
(三)實驗國小教育集團北校區:鳳凰社群、紅旗社群、雙河社群部分(太極大道以北、荊湯路以西、G235以南區域)。
(四)桃州四小教育集團北校區:升平社群、鳳井社群部分(鳳翔路以南區域)、荷花社群部分(愛民路—升平南街—荷花路—光荷路—鳳井路以北區域)。
(五)桃州四小教育集團南校區:蘇覺社群、荷花社群(愛民路—升平南街—荷花路—光荷路—鳳井路以南區域)、錢村村(不含原石橋村範圍)、團山村、糧長門安置小區。
(六)桃州一小教育集團西校區:景賢社群、天壽社群。
(七)桃州一小教育集團東校區:大木橋社群。
(八)濱河學校國小部:南塘社群、雙河社群部分(不含太極大道以北、荊湯路以西、G235以南區域)、塘口村。
(九)高湖學校國小部:高湖社群、佛堂村、和平村、白洋村、白橋村。
(十)科創實驗學校:祠山崗社群、祠山崗茶場社群、富家村社群、雙河社群部分(不含太極大道以北、荊湯路以西、G235以南區域)。
來源:廣德教育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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