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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後周三帝1、郭威的代價(上)

五、後周三帝1、郭威的代價(上)

郭威(904年9月10日-954年2月22日)

也許,郭威确如後漢王朝李太後所說的那樣,他是劉家的老部下了,如果不是死亡臨身,怎麼會公然舉兵“反叛”呢?如此看來,倒是漢隐帝劉承祐成全了他,給了他舉兵的理由,給了他取而代之的機會,終于使他魚化為龍,從後漢王朝的顧命大臣蛻變為後周王朝的太祖皇帝。隻不過,這皇帝的代價也實在太大了。

郭威是邢州堯山(今河北隆堯西)人。他從小就失去了父母,孤苦無依,靠姨媽韓氏撫養成人。後梁末年,年輕的郭威投身于軍旅之中,由于身份低賤,雖然沒在臉上刺字,卻在脖子上刻了一隻雀兒,是以人稱“郭雀兒”。後來郭威曆經後唐、後晉政權更替的數十年磨練,到後漢時已官至樞密使,成為劉知遠所托付的四位顧命大臣之一了。當接到隐帝劉承祐欲殺自己的密旨時,他的态度有兩種說法。《舊五代史》與《資治通鑒》中都說,郭威拿着聖旨對手下将領們說:“我從卑微的士卒到身居顯赫之位,又受先帝托孤重任,與楊邠、史弘肇諸公殚精竭慮地為國效力,廢寝忘食地操勞國事。如今楊、史諸公因一時失禮都被殺死,我怎麼忍心獨自偷生!你們應該遵從诏令,割下我的頭顱回奏天子;這樣,或許可以不連累大家。”那些将領們都深受感動,哭泣着說:大帥您千萬另這樣,天子太年輕,一定不是他的本意,而是受左右的奸邪小人蒙蔽,咱們願意率軍追随大帥,回汴京問個明白。而歐陽修在《新五代史》中則說,郭威拿着密旨與親信魏仁浦商議,魏仁浦勸郭威将殺掉自己的诏書篡改為讓郭威誅殺各位将校。郭威依計而行,果然,将領們都氣憤難忍,一緻表示:願意追随郭大帥,殺回京城問個明白。為《通鑒》作注的胡三省先生則認為,歐陽修的說法必定有根有據,而司馬光則選用了後周史臣的記載,而後周的那些史臣們,怎會不“為其君諱”呢!想想也是,手握強兵、聲威赫赫的郭威怎肯于一介使者面前束手待斃?

當郭威兵至汴京,劉承祐已死,馮道率領文武百官出來迎接時,郭威滿以為馮道當時就會擁戴自己做皇帝,哪知馮道并沒有表現出這個意思,于是,身為後漢王朝侍中、樞密使的郭威隻得向宰相馮道下拜——事實上,郭威握有軍權;而名義上呢,宰相畢竟是百官之首嘛。而馮道呢,似乎不知道郭威即将做皇帝了——或者明明知道卻故意裝作不知道,仍像往常一樣受他之拜,還慢吞吞地以上級對待下級的口吻慰勞他說:“郭侍中,你辛辛苦苦地來這一趟,可真不容易呀!”打着擁護皇室旗号起兵的郭威,還能說什麼呢?隻能入宮拜谒皇太後,并請求擁立劉氏皇室為新的“君主”了。當然,區區一個徒有空名、沒有實權的馮道,如何擋得了郭威稱帝的步伐!郭威之是以不立即稱帝,是因為劉氏皇族中尚有三鎮在外握有軍隊啊:太原的劉崇,許州的劉信,還有徐州的劉赟,倘若他們聯合起來一齊與郭威作對,可還真夠郭威喝一壺的呢!至于單獨一個劉信,郭威根本就沒放在眼裡,因為此人既愚蠢、貪婪,又昏庸、殘暴,身邊的人稍有過失,他就把其人的妻兒們都召進來,當着他們的面将其人活活肢解,不但從腳一直割到頭,還将割下的肉逼受割者吃。這樣的人怎能得到部下将士們的擁護呢?而劉赟因為是劉崇的兒子,是以郭威聲稱要擁立他做皇帝,可以讓劉崇與劉信都不會有什麼對抗的行動。等到劉赟離徐州已遠、離汴京很近時,郭威幾乎沒費什麼力氣就将劉赟與劉信一并除掉了。三鎮之中已經解決了兩鎮,鎮守河東的劉崇盡管恨得要死,卻也翻不起大的波浪了。或許,這才是郭威不急于稱帝的戰略意圖?

郭威稱帝後将國号改為“大周”,史稱“後周”;将年号改為“廣順”;廣順四年正月,又将年号改為“顯德”。從廣順元年(公元951年)正月登基到顯德元年(公元954年)正月去世,在位恰好3年,廟号太祖,享年51歲。平心而論,後周太祖郭威在位的時間雖然不長,卻是一個滿不錯的皇帝。首先,他比較節儉,即位後下令:乘輿服飾,不得過于華麗;宮中應用的器物,力求樸素;各地不準貢獻奢侈品及奇禽異獸鷹犬之類。他把宮中原有的玉器和金銀珠寶裝飾的飲食起居用具數十件,在殿庭之上當衆打碎,并對群臣說:“對于一個帝王來說,要這些東西幹什麼呢?聽說漢隐帝天天和嬖寵之人在宮廷裡嬉戲,珍玩不離身邊。殷鑒不遠,怎能不引以為戒!”他臨終之前,諄諄囑咐其繼承者柴榮說:“朕當年攻取關中地區時,看見唐朝各帝的陵園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卻都遭到發掘;而漢文帝遺诏薄葬,其霸陵直到今天還儲存完好。朕這病若好不了,你就趕快修建陵墓,墓中設施力求節儉,凡因造陵墓所役使的匠人民工,都必須出錢雇傭,不許攤派百姓。陵前不要用石羊、石虎、石人、石馬,隻要在碑上刻一行文字:‘大周皇帝臨去世時,和繼位皇帝約定,因平生喜好節儉,隻讓用紙衣瓦棺殓葬。’你若違背朕的這些話,朕的在天之靈也決不助你!”其次,郭威減輕了對人民的剝削和壓迫。他剛即位,就宣布廢除後漢盜竊一錢以上即處以死刑的酷法,規定除謀反叛逆以外,不得屠戮親族。從中唐以來,鹽稅一直是政府收入的重要來源,官煮官賣,禁令甚嚴。後晉以前,犯禁者還分多少定罪,後晉改為不分多少,一律處死,後漢也延用不改。

(《高處不勝寒——皇帝與他的後妃兒女們》系列之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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