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去年涉入MeToo事件,随身硬碟中又被搜出存有購買的未成年少女性影像,遭檢方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提起公訴。黃子佼15日于改口不認罪,對檢方提出的證據表達質疑,知名律師梁維珊直言,如果是自己的當事人翻供,可能會拒絕接手案件,原因是曾對于類似事件和法官進行讨論,卻被法官的回應震懾,至今記憶猶新。
知名律師梁維珊在節目《震震有詞》中對黃子佼案發表看法,表明若當事人要翻供,可能會選擇不接手這類案件,透露過去曾和法官談過類似事件,法官當時的回應是:“沒關係啊!你就是要我(把)所有證據從頭開始、重新開機調查,一件一件來核對嘛!沒關係,你浪費我的時間,我浪費你的青春,看誰厲害。”
主持人謝震武也對黃子佼的态度提出疑問,猜測對方是否是認為既然要被打壓至死,不如堅持到底争取自己的權益,“我該争的我為什麼不争呢,會不會是這個思維?”事實上,律師蘇文俊先前也在臉書分析表示:“猜測應該是起訴後閱卷發現,其實證據并不足以證明黃子佼有起訴書所載之犯罪内容,反正已經社死,基于人性當然選擇拼無罪。”
接着指出這涉及2個法律觀念,一是法院判決有罪不能隻靠被告認罪作為唯一證據,二是檢察官在偵查階段,不會将所有證據同步給被告,是以被告人不會知道檢方掌握多少證據。蘇文俊還表示,檢察官相較于法院方面,隻要有50%的有罪認定,就可以起訴,隻不過證據公開時,到底能否說服法院,目前都還無法斷定,是以他才猜測“應該是發現證據其實不足,是以打算一搏。”但他也分析,以訴訟政策而言,這并非好的做法,在不清楚檢方掌握多少證據時,絕對不要輕易認罪,否則後續會很難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