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在東方大國,火災事故時有發生,其中一部分是由于電動車引發的。最近在廣州市發生了一起電動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導緻一人死亡。這起事故引發了對電動車安全隐患的關注。還介紹了一起火災事故中涉及的精神損失費糾紛,涉及的索賠金額也引發了争議。
電動車引發的悲劇
火災事故通常是人們不願意遇到的,因為一旦發生,可能就意味着無數的悲劇和損失,有些火災還可能導緻人員傷亡。
在東方大國,雖然現在火災的次數越來越少,但是每年由于各種原因引發的火災事故依然很多,很多都是由于人們不注意日常用電安全所引發的。
在東方大國的一些地區,火災的發生率也是居高不下,尤其是在冬天,很多家庭會選擇使用電熱毯、電暖氣等電器來取暖,這些電器本身就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除了電熱毯和電暖氣之外,還有一個電器也屬于高發安全隐患的範疇,那就是電動車。
現如今的電動車,雖然環保,但是由于其動力系統的原因,使用過程中也會産生很大的熱量,如果不加以注意,極有可能引發火災事故。
據媒體報道,近日在東方大國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曉南二街39号一棟居民樓内,就發生了一起嚴重的火災事故。
事故發生時,該棟樓内一名叫陳某的居民正好騎着自己的電動車回家,當他準備把電動車推入樓道時,突然聽到車内傳來爆炸聲和濃煙。
之後不久,濃煙從樓道内冒出,并很快彌漫到整個樓道,陳某家人也是聽到動靜後趕來檢視情況。
但是由于濃煙太大,陳某的家人幾經波折才成功進入樓道,在他們成功打開樓梯門時,已經看到陳某趴在樓梯間暈倒,全身多處受傷。
在随後的搶救中,醫院盡管全力搶救,但陳某最終還是因傷勢過重不幸去世。
警方調查顯示,火災是由于陳某電動車锂電池熱失控引起的,并且這起火災事故也并非是個例。
之前類似情況也發生在陝西、河南、浙江等地區,并且都是由于電動車锂電池過熱而引發的。
據分析,這些電池之是以會過熱進而引發火災事故,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因為其被非法二次加工改裝導緻的。
而根據法院判決書顯示,在這起火災事故中涉案的電池也是非法二次加工改裝的,并且根據法院判決書顯示,火災中有關責任方分别為電動車銷售商張某和購買人陳某。
法院判決結果顯示,張某承擔70%責任,陳某承擔30%責任,并且張某需賠償陳某家屬101萬多元作為精神損失費和經濟賠償費。
那麼這101萬多元賠償金最終又是如何産生的呢?
精神賠償金
作為直接受害者,陳某家屬獲得101萬多元賠償金看似合理,但實則并不然。
陳某家屬獲得101萬多元賠償金後,并未接受法院判決結果,反而将相關責任方訴至法院,并要求賠償149萬多元。
那麼101萬多元又是如何産生的呢?
根據陳某家屬提供的證據顯示,在火災發生後不久,陳某家屬便向電動車銷售商張某提出索賠要求,并表示隻要對方支付50萬元精神損失費就能了結此事。
當時張某表示難以接受50萬元賠償金,并将此事報警處理,在警方調查後認定張某需支付101萬元精神損失費。
那麼陳某家屬又是如何想出50萬元精神損失費要求呢?
原來此前陳某曾遭遇一起交通事故,并且其家屬曾與肇事方協商并索要50萬元精神損失費,而肇事方也同意支付50萬元來了結此事。
當時陳某家屬便向肇事方表示隻要其支付10萬元即可了結此事,并最終肇事方支付了10萬元賠償金作為精神損失費。
而在交通事故後,陳某家屬也是以全家的名義索要50萬元精神損失費,最終才以10萬元了結此事。
當警方審問時詢問其為何索要50萬元精神損失費時,陳某家屬表示這樣索要會比較合适,并未表示具體理由。
可以看出陳某家屬索要50萬元精神損失費僅僅是一種想法,并未有具體依據支撐,并且在這起火災中已經獲得101萬元賠償金了結此事。
但101萬元精神損失費又是否合理呢?
101萬元精神損失費
從目前情況看,101萬元精神損失費并不合理,并且陳某家屬索要50萬元精神損失費行為也存在明顯過錯。
作為被害者陳某家屬索要精神損失費行為本身并沒有錯,在東方大國法律下明确規定被害人可依法獲得相應賠償金來補償自己的經濟和精神損失。
并且目前東方大國對精神損失費計算也并無具體标準和額度限制,但是從常理上來說100多萬元的精神損失費也是很離譜的行為。
如果按照此前交通事故來看,雖然肇事方同意支付50萬元精神損失費最終隻支付了10萬元來了結此事,但是兩者之間卻有着本質性的差別。
交通肇事造成了一死一傷,并且肇事方本身也應承擔着過錯和責任,在索要精神損失費上來說被害人有着充分合理性可言,并且可以适當提高索要金額以換取心理安慰。
而陳某索要50萬元卻是一種心理上對自己親人死去表現不出來,在目前來看100多萬元賠償金确實是對陳某去世過重的賠償,并無理性可言。
那麼除了此前交通肇事外類似索要賠償金行為還有哪些呢?
索要巨額賠償
近年來類似索要巨額精神損失費行為時有發生,在大部分情況下也都是利用對方處于心理崩潰狀态下實施詐騙手段來達到目的。
但也有極少數則是利用其特殊身份地位或者處于輿論壓力下實施索要巨額賠償金手段來達到目的,在這類情況下往往也會對方産生極大打擊和影響甚至使其陷入困境中無法自拔。
這類情況下就需要被害人充分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權益,在相關部門協助下充分收集證據來還原真相進而保護自己權益。
雖然被害人可能會經曆一番波折才能維護自己權益但總比一味妥協讓步強迫自己背負無辜罪名好得多,并且這樣也能對嫌疑人起到提醒作用防止發生類似事件。
結語
電動車引發的火災事故頻頻發生,給人們的生命财産安全帶來了威脅。精神損失費的索賠行為也存在着合理性和過度索賠的問題。在面對類似事件時,保護自己的權益是非常重要的,同時也需要對嫌疑人起到提醒作用,以防止類似事件發生。你對電動車安全和精神損失費的問題有什麼看法?快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