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同居了二十多年,怎麼不算夫妻呢?”
一江蘇女子因一場意外失去了生命,沒想到自己的親兒子和男朋友卻因為意外賠償金出現了分歧,最終法院的讓人佩服。
事情的背後有什麼隐情嗎?
意外的發生
荔枝新聞在7月28日釋出了一條新聞,這條新聞讓很多網友現在的婚姻關系有了新的認知和看法。
江蘇的一女子李某在事發當天 ,騎着電動車出門,沒想到在路口的卻意外和王某駕駛的機動車相撞。
但是李某因為傷勢過重,盡管及時報警搶救也無濟于事,一個無辜的生命就這樣離開了人世讓人心疼。
面對此次交通意外,交警對事故現場進行了仔細的勘察,對事故前後進行了調查,最後判定雙方有着相同的責任。
而李某的突然離世讓很多人都措不及防,而李某的兒子便将機動車司機王某告上了法庭,沒想到得是李某的男朋友老袁卻也要追加上訴,配置設定這次的賠償款!
早年,李某便和前任老公,離婚了經過雙方的協商,兒子小楊便由親爸爸撫養,而自己一直是一個人生活,一直到老袁的的出現。
兩人一見鐘情,在得知老袁也是離婚帶個小孩後,她們三個便搬到了一起住,組成了新的家庭,這一住就是二十年。
但兩人覺得有無結婚證并還沒有多重要,把日子過好比什麼都好。
這次李某的意外來的突然,不管是兒子小楊還是男朋友老袁,都有點措不及防。
這次李某交通事故産生了一定的損失,小楊便将這次的肇事的王某告上了法庭!
而李某的男朋友王老袁在得知後,便進行了追加作為本案的原告進行訴訟,要求配置設定賠償款,獲得了法院的準許。
為何法院會準許,老袁和李某的婚姻關系又算不算數呢?
事情的判定
李某和老袁,兩人有着事實婚姻,但大陸在1994年2月後,《婚姻法》便不再承認事實婚姻,對于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兩個人隻是同居關系。
但在開庭時,老袁和袁某上交了自己和李某同居的時的相關證據,證明兩人已經共同生活了了二十餘年。
袁某不僅提供了派出所的證明還拿出了村委會的證明,除此之外老袁還請來了李某的哥哥為自己出庭作證,證明兩個的婚姻關系和兩人以夫妻名義生活了二十餘年的事實。
法院對其上交的證據進行了調查稽核,得知李某生前患病住院時老袁也會給他拿錢治療,在送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上兩人也都是以家庭為機關。
而李某在意外後的喪葬事宜也都是由老袁和袁某進行承擔的。這些證據都能證明,老袁和李某确實共同生活了長達二十餘年。
法院審理認為,雖然雙方并沒有領取結婚證,但證據确實證明了兩人共同生活有着彼此撫養的義務。并且證據上也顯示了雙方平時生活中也都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關于這個判定, 大陸有着相關規定,對于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人,在某種情況下是有資格繼承遺産的。
這次李某因為交通事故意外身亡,嚴格來說得到的賠償款屬于交通事故糾紛署并不屬于遺産。
但是在相關事實的判定中會考慮到多方面的因素,會參照遺産繼承相關法條進行處理。
同時根據了李某和老袁自身條件,如果不允許袁某進行參與和配置設定的話,老袁以後得生活很有可能會出現困難。
考慮到多方面的原因,最後準許老袁的訴求。
一錘定音
這場意外的交通事故,最後賠償款共計是90萬餘元,考慮到老袁和李某雙方長達二十年餘年共同生活,雙方已經達成了撫養關系。
綜合多方面考慮,法院最終判定了雙方共同配置設定這次的賠償款,這場意外的交通事故總賠償款總共有着九十餘萬,經過考慮老袁占比百分之四十,而李某的親兒子小楊則占大頭,拿到百分之四十。
面對此次事件很多網友表示确實沒想到還可以這樣!這個知識點确實是以前沒人能想到的!
不過也有很多網友表示好奇,為何兩人生活這麼多年卻沒離婚!
有網友猜測不靈真很有可能是雙方不想私人财産和對方有關嗎?但也有網友認為根據雙方生活二十多年來看,很可能就是單純的法律意識淡薄。
但也有網友很是好奇,事實婚姻法律不是不存在了嗎?
其實事實婚姻在相關規定上是一個靈活的存在,
事實婚姻,簡單的來講就是婚姻關系的一種,普遍都是男女雙方在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下,卻有着夫妻名義生活的事實,并以永久生活為目的進行同居。
但在1994年2月1日之後,大陸的《婚姻法》便不再承認事實婚姻,監管大陸的《婚姻法》不承認事實婚姻,但并不代表法律将徹底不承認婚姻事實。
事實婚姻在一定程度上會很是靈活,比如在刑法中被判定的重婚罪。
而如果想解除事實婚姻,也是比較困難的,因為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标準,如果想解除也是需要合法的手段,但很多地區的解除方法都不一樣。
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會承認事實婚姻的存在,但并不代表事實婚姻和登記婚姻有着同等的法律效應,那麼還要登記幹嘛。
是以法律對事實婚姻的保護是相當有限的,并且證明起來也是十分困難的,是以為了大家的合法權益還是選擇合法登記最為重要。
對此大家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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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微網誌賬号“長安法院”7月29日釋出内容(普法客廳-同居20年沒領結婚證能分遺産嗎?)
微網誌賬号“荔枝新聞”7月29日釋出相關新聞(女子車禍去世同居男子獲得四成賠償款)
360百科(事實婚姻的詞條相關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