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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一次奧運會,到底要花多少錢?

辦一次奧運會,到底要花多少錢?

來源:市值榜(ID:shizhibang2021)作者:市值榜團隊

算算奧運會的經濟賬。

這大概是最“綠色”的一屆奧運會。

在2024年巴黎奧運會正式開幕之前,社交平台就給了這屆奧運會足夠高的熱度。熱度主要集中在對巴黎奧運會的吐槽上,包括不提供空調、獎牌由巴黎鐵塔廢料鍛造等。

網友辣評:以環保知名,行摳門之事。

實際上,根據WalletHub對巴黎奧運會的耗資做的分析,本屆奧運會的舉辦成本估計為82億美元,将成為夏季和冬季奧運會曆史上成本第六高的奧運會。

如果翻開奧運曆史,你會發現往屆奧運會辦到最後大部分都是虧錢的。比如1972年的慕尼黑奧運會,就足足産生了8.93億美元的财政赤字。

即便如此,很多國家、很多城市還是會不遺餘力地參加到奧運會舉辦權的争奪中,一次不行兩次、兩次不行三次。

甚至由于申奧失敗,還引發過一場政壇大鳄引咎自殺的悲劇。

1988年,南韓漢城(現名首爾)奧運會開幕兩個月後,一個叫仲谷義明的日本人在家中自缢而亡。

1977年,仲谷義明是日本愛知縣的知事,當時他負責日本名古屋1988年奧運會的申奧工作。簡單來講他相當于日本一個省的省長,名古屋相當于一個省會城市。

壞消息是當時名古屋沒争過漢城,在仲谷義明心裡成了一道過不去的坎,為這事工作也丢了,到後來人漢城舉辦奧運會的時候,他越看越難受,一時沒想通就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這反映出一個關于奧運會的真實作實,那就是很多城市對舉辦奧運會的迫切希望已經大大超出了我們的想象。

為什麼虧本的生意要搶着做?動辄百億美元的資金花到哪兒了?關于奧運會的這一本經濟賬,究竟應該怎麼算?

01

要花多少錢? 如何籌資?

奧運會不僅燒錢,而且是一項長期燒錢的大工程。這是因為,奧運會的影響在開幕前11年就開始了,花錢也是。

簡單來說,主辦城市決定申辦奧運會後,要先用兩年時間來應對國際奧委會的考核,大部分城市可能要經過兩次考核才能成功。拿到申辦資格後,主辦城市要用七年的時間來為奧運會正式舉辦進行籌備。

應對奧委會的考核是小錢,真正燒錢的,是接下來緊鑼密鼓的籌備期。

我們不妨先來看看,舉辦一屆奧運會要花多少錢。

成本之高昂從上圖可窺一斑,而且 幾乎所有城市都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成本超支的情況。

2014年俄羅斯索契冬季奧運會是最鮮明的例子,耗資近200億美元、成本超支289%,讓其成為了“史上最貴奧運會”。

這些錢都花在了哪裡?一種常見的劃分依據是根據支出項目能否在賽後持續使用,将奧運會支出分為建設支出及運作支出:

建設支出說白了就是承辦城市為了舉辦奧運會,建立的包括奧運村、媒體村等支出,體育場館與相關設施的建設維護費用,也在此列。

運作支出則可以簡單了解為,為期半個多月的奧運會舉辦期間,維持奧運會正常運轉花的錢,包括開、閉幕式、文化活動與競賽舉辦、國際奧林匹克大家庭服務、興奮劑檢驗、奧運村管理與維護、交通及安保服務等,每屆奧運會準備的十幾萬個套套也算在這裡。

這兩筆支出數額更大的明顯是建設支出 ,單是體育場館和奧運村的建設,就已經足夠讓主辦城市頭疼。

舉個例子,下面這張圖是1988年漢城奧運會的支出占比,哪頭輕哪頭重看的明明白白。

在不同國家,具體誰負責哪項支出并不一樣。

負責建設支出的可能是奧組委,也可能是相關政府部門和各類國營及私人機構,像2018年北京奧運會的時候,90.8%的錢都由政府支出。

而負責運作支出的一般都是各國的奧組委。

不過無論如何,拿這麼多錢出來籌備奧運會總不輕松。經濟發達的倒還好說,苦就苦了那些沒啥錢還想辦奧運會的城市。

蒙特利爾就很苦。

1976年蒙特利爾奧運會,加拿大政府不提供任何籌資擔保,導緻在奧運會結束時,可憐的蒙特利爾市政府收入額隻占到所需支出的5%,有27.29億美元的虧空要彌補。

他們掏不出這筆錢,最後蒙特利爾市的納稅人就一直為償還這筆費用所困,直到30年後才還清這筆赤字。

那麼問題來了,奧運會既然這麼燒錢,錢從哪裡來?

一般而言,奧運會的資金籌措由主辦國政府、地區/省/聯邦政府、城市/社群以及私有部門來共同完成,不同國家各方出資比例并不相同。

說到這裡這就不能不提曆史上幾屆典型的奧運會: 1976年的蒙特利爾、1984年的洛杉矶、1996年的亞特蘭大。

1976年的蒙特利爾奧運會上文中已經提到過,市政府完全出資,讓蒙特利爾背上了30年的沉重債務。

到1984年,洛杉矶市民因為被蒙特利爾的慘狀吓倒,決定不幹了,他們逼着加利福尼亞州和洛杉矶市政府拒絕進行公共基金投資。

這導緻這屆奧運會成了曆史上第一屆與主辦城市沒有關系的奧運會,所需資金完全由私有部門提供。 以政府為主要經費來源、組織奧運會的曆史就此被改寫;

再到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之後,完全由私有部門籌辦的奧運會也被禁止——這次是國際奧委會不幹了。怎麼回事?奧林匹克憲章中有規定:“每一個候選城市必須提供由國際奧委會認可的經費擔保。”

翻譯下就是,國際奧委會要保證奧運會品質,也要掙錢,但私有部門給不了他們安全感。

不過在具體的籌資手段上,有些資金來源實際上與奧組委收入很難區分。

比如1972年慕尼黑奧運會,組委會所有的與政府許可相關的收入都來源于“特别籌資管道”,其中包括奧運會紀念币、奧運會紀念郵票、奧運彩票等,這些既能歸屬于籌資的範疇,也能被歸進奧組委的收入中。

02

靠什麼賺錢?

先抛兩個結論:

1.1984年洛杉矶奧運會是一道分水嶺,奧運會商業模式自此成型,收入結構在這之後産生劇變;

2.曆屆奧運會最穩賺不賠的是國際奧委會;

說到奧運會怎麼賺錢,就又要提到1984年那屆神奇的奧運會了。

之是以神奇,總結起來其實就三句話:申辦時沒競争對手、籌備時政府撂挑子不幹最後隻能交給私人、會後一核算純盈利1.5億美元。

怎麼賺錢的?這要歸功于洛杉矶奧組委主席彼得·尤伯羅斯。在這屆奧運會上,他首度采用招标的方法出售電視轉播權、改革了奧運贊助的商業模式、開創了奧運會門票銷售的先河。

尤伯羅斯 說白了就幹了一件事:把拍賣帶到了奧運生意場上,并做到了極緻。

實際上1960年組委會就開始獨家出售電視轉播權了,但直到1984年以前,轉播費都比較低,尤伯羅斯心想這還按以前的來掙不到錢,索性擡高了競拍價格,最後美國廣播公司花了2.25億美金才勝出。

尤伯羅斯還引入了一個叫做“獨家昂貴贊助”的概念,也就是所謂的“top計劃”,當然這法子不是他想出來的,向奧委會推銷這個概念的是阿迪達斯的創始人達斯勒。 尤伯羅斯厲害的是,他限定了30個行業,每個行業最後隻有一家能進入“top”計劃。

接下來就是拍賣。想進入“top計劃”?沒問題,400萬美元的底價,你們叫價吧,誰給的錢多名額歸誰。結果可口可樂為了争過百事交了1350萬美元、日本富士為了打倒柯達交了1000萬美元。

這屆奧運會讓尤伯羅斯名聲大振,還有了一個新的名字:奧運商業之父。

之是以說這屆奧運會是一道分水嶺,是因為這撕開了奧運會商業化的口子,以往奧運會的收入結構也産生了明顯變化。

這之前奧組委賺錢的方式是紀念币、彩票這些,這些産生不了太多收入。但在那之後,出錢的不再僅僅是普通百姓,而是為了搶占市場、打壓對手的企業家們,畢竟他們有錢,也願意花大錢。

到今天,奧運會最賺錢的三個途徑是出售電視轉播權、贊助費、門票費用。 其中贊助相關自上而下也分好多等級,包括top計劃、組委會合作夥伴、贊助商、供應商、特許經營企業。

除此之外的一些财源還包括捐款、利息、儀器租金、會費、收費項目、政府補貼、測試賽收益、發行紀念币、紀念郵票、彩票等, 不過從整體收益來看,僅僅是上面那三項,占比就已經超過了五成甚至更高。

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最賺錢的不是奧組委。

一方面是主辦國奧組委跟主辦城市很難分隔開,雖然大體上是主辦城市負責會前場館及基礎建設,奧組委負責會間營運,但最後算盈虧的時候很難做到“親兄弟明算帳”,最後的收入刨過開支能不賠就已經謝天謝地了。

正如84年洛杉矶奧運會,最後能盈利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在于,這屆奧運會政府沒怎麼參與,在交通設施和體育場館建設方面幾乎沒有投資。

另一方面是組委會還要分不少收入給國際奧委會。以收入占比最高的電視轉播權出售費用為例,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之後,國際奧委會抽成比例在40%左右,等到2004年之後,這個數字又漲到了51%。

這麼看下來,各國奧組委才像是真正的打勞工,國際奧委會掌握着收入的配置設定大權——他們聲稱其自己是非營利性組織,但這麼多年過去,手裡的權利越來越大,錢包也越來越鼓。

比如最開始出售轉播權的權利在組委會手裡,1968年以前奧委會隻能分到1%-4%的收入,後來他們看電視轉播權這塊肉越來越肥,索性把權利攥到了自己手裡。從1998年長野冬奧會開始,國際奧委會宣布隻有IOC才能出售電視轉播權,并且組委會隻能獲得少于50%的收入。

總而言之,國際奧委會會從電視轉播權和贊助相關市場營銷收入中拿走相當比例,門票收入稍低一些,在當屆收入占比中不會超過10%,2008年北京奧運會時,國際奧委會收取了門票收入的7.5%。

最神奇的操作是,如果當屆奧運會有盈餘,那奧委會還要抽取一部分作為收入。 2004年雅典與2008年北京,奧委會提前規定抽取比例為20%。

并且從2004年以後,奧運會還規定候選城市必須在支出清單中,把投資(與“奧運會無關”的場館和基礎設施支出)與其餘支出項目分開,明顯是奧委會維護自身利益的一種手段。

不過人家拿了錢也不是隻顧自己花,官方說法是,國際奧委會會将收入的90%配置設定給各國奧組委、國家奧委會和單項體育國際聯盟組織,來支援全球和各國的奧林匹克運動,剩下的10%來維持組織的日常管理。

但妙就妙在10%的比例沒變,可是實際的收入卻實實在在地在增長,怎麼算人家都穩賺不賠。

是以, 國際奧委會作為奧運會的最高上司機構,面臨的壓力其實比主辦城市要小很多。

早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國際奧委會就在關于奧運經費的問題上做出了明确規定:“舉辦奧運會的融資責任将由主辦城市和奧運會組委會共同承擔。”

但籌辦一場奧運會最大的支出是城市基礎建設、體育場館建造維護等建設費用,這導緻奧運會對大部分城市來說,到最後都成了賠本買賣。

03

既然賠錢 為什麼還要辦?

從整個奧運史上來看,日本可能是在奧運會上最執着的國家之一。

二戰期間日本拿到了1940年奧運會的舉辦權,但因為衆所周知的原因,這屆奧運會最終被取消。

是以當二十年後戰争硝煙散去,日本再次拿到1964年奧運會舉辦權的時候,這屆奧運會對日本來說有多重要不言而喻—— 日本需要通過這屆奧運會提振國民信心,也亟待借此挽回國際形象。

為了辦好這屆奧運會,日本進行了大規模投資,算上比賽設施和奧運村建設、營運費用、道路以及其他基礎設施建設,日本為準備東京奧運會投入的資金約合30億美元。

這些錢倒也沒白花,日本制造業、建築業、服務業、運輸、通訊等行業迎來了強勁發展,讓日本進入到1962-1964年的“奧林匹克景氣”時期。

這還拉動了日本就業率的上升。

後來這屆奧運會被普遍認為是奧運史上最成功的一屆之一。 甚至有一種說法是,日本是世界上第一個借助奧運會帶動社會經濟高速發展的國家。 “1964年東京奧運會不僅向世界展示了日本的複興,同時也拉開了經濟高速增長的序幕,成為日本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裡程碑。 ”

就算抛開日本不談, 很多承辦城市乃至國家,在籌備奧運會那幾年都經濟表現良好。

從宏觀經濟層面來看,籌辦奧運會意味着總需求的額外增加,對經濟的影響是一種需求沖擊。

簡單來說就是,奧運會通過引發對基礎設施的投資、奧運場館及附加設施的投資、旅遊服務的消費、各種體育産品與勞務的消費等等,能夠影響舉辦地的産出、收入和就業水準。

是以單純用賺不賺錢來衡量奧運會的成敗,實際上是不合理的。

奧運會早就不隻是一項比賽了。它在短暫的時間裡讓主辦城市成為整個世界的焦點,那是最好的展示視窗,讓這座城市的曆史、文化等在最快的時間内被認識、信任。

何況奧運會為主辦城市及國家帶來的影響不僅僅在于經濟層面,還包括改善城市建設、推動城市走向全球化等等。

一句話來概括,奧運會是一座城市乃至一個國家對外形象建設的最好途徑。

是以全球範圍對奧運會的熱忱背後,大家看重的并不是賽事本身,而是背後蘊藏着的廣闊機會,一個讓城市被所有人看到的機會。

但從更長的時間來看,在很多舉辦城市、國家,奧運會帶來的提振效應,并不會持續很久。

就像1964年東京奧運會結束後,日本很快陷入了1965年的經濟蕭條。這一年日本的經濟增長率從上一年的13.2%劇降到5.1%,企業倒閉數增加了近2000家,失業人口增長超20萬。

據上圖所示,往屆奧運會舉辦後8年與奧運8年GDP的增長速率,基本呈現下降趨勢,尤其是04年希臘雅典奧運會後還出現了負增長。

這便是 後奧運經濟存在的“低谷效應”。

很多城市為了籌辦奧運會,往往大興土木,投入重金大搞城市建設、修建體育場館、改善城市生态,但會後又很容易出現場館空置等情況,并且還要繼續投入重金維護。

是以說奧運會對城市來說就像是硬币的正反面,所有人在抛出硬币的那一刻,都知道了自己想看到的是哪一面,但最終的結果卻在落地之後才會出現。

主辦機關不僅要看城市是不是能負擔起籌備期的巨額投入,還要考慮能不能在會後保持比較好的經濟發展。

就像上文提到的蒙特利爾,無疑就是最糟糕的情況,整座城市的經濟發展被債務拖累了30年。

但無論如何,一場奧運會的成與敗,都不應該由賺錢與否來衡量,甚至拿單純的經濟效益來評判都有點有失偏頗。

不過譽也不過分苛責,才應該是對待奧運最合理最公正的态度。 畢竟,沒有人能夠說,一場比賽就能一勞永逸的改變一座城市。

就像89年前,第一位正式參加奧運會的中國運動員的劉長春,孤身一人前往洛杉矶時,他不會想到,72年後的2004,一個叫劉翔的同行,完成了他未竟的夢想。

也像1957年,許海峰為中國拿下第一塊奧運金牌的時候,他不會想到,半個世紀後的2008年,我們辦了自己的奧運會,站在了奧運會金牌榜的榜首。

是以改變就那麼發生着,曆史就那樣,波瀾壯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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