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小額貸款公司在全國的普遍試點始于2008年,至今走過十多年曆程,行業整體發展情況不甚樂觀,目前機構數量、貸款規模、從業人員數量等名額,與頂峰時期相比均下降了三分之一左右。但是,小貸公司的試點運作,尤其是紮根縣域、服務“三農”和中小微企業、為弱勢群體提供普惠金融服務的小貸公司确确實實為社會經濟發展發揮了一定作用,為普通老百姓帶來及時幫助。總結小貸公司發展的十多年經驗教訓,我認為其出路還是在于發展普惠金融,小貸公司與普惠金融兩者之間有着天然的内在聯系。下面就小貸公司開展普惠金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簡要分析。
必要性分析
(一)小貸公司的定位及普惠金融概念
小貸公司自2008年試點成立即被定位于隻貸不存,堅持“小額、分散”,服務于“三農”和小微企業客群的機構,之後也被監管部門歸類為普惠金融機構,是以從小貸公司出生屬性到之後金融監管部門對小貸公司的機構定位、監管要求,均帶上“普惠”标簽,即小貸公司是普惠金融機構,要發展普惠金融。其次,普惠金融這一概念由聯合國在2005年提出,是指以可負擔的成本為有金融服務需求的社會各階層和群體提供适當、有效的金融服務,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等弱勢群體是其重點服務對象。由此可見,從小貸公司的定位和普惠金融的内涵分析,兩者之間有着必然聯系。
(二)從小貸公司的業務特點分析
從上述第一點分析我們知道,小貸公司從設立之處即被要求業務要“小額、分散”,“支農支小”,但是小貸公司不這麼做行不行,即采取放大額,選擇所謂的大客戶,這種模式能不能得到更好的發展,過去十幾年的案例告訴我們,但凡采取激進的方式,隻做大額度的所謂高端客戶的小貸公司,到目前都一蹶不振,甚至早就退出行業,而真正堅持做小,服務普惠客群的小貸公司才能存活下來,并得到持久的發展。有以下三點原因,決定了小貸公司在業務模式上必須選擇發展普惠金融,服務普惠客群。
一是大部分小貸公司資金規模有限,僅僅以有限的自有資金用于放貸,比如以1億元規模為例,如果單戶都放300-500萬,幾十戶就行了,但是這些客戶又不太可能拿有效抵押物做擔保,隻能是保證擔保方式,其實說實話這種業務模式基本都是受到股東的經營幹涉,資金被小貸公司股東挪用或者股東覺得不能跟所謂的“窮人”打交道,這種模式我們都看到了,加上大環境的變化,小貸公司自身都難保。
二是小貸公司基本以自有資金放款,幾乎沒有加杠杆,更不像銀行有存貸利差,加上小貸公司自身承擔的稅負等,必須以超過月10‰的利率放貸才有可能盈利或者不虧損,而能接受這個利率水準的客戶必然是資質相對差,或者說已将抵押物抵押給銀行,要不已經在銀行借過其他信用貸款,而需要小貸公司再一筆資金作為融資補充或者說應急的,如果小貸公司不能提供這種融資服務,則客戶隻能向民間以更高的利息成本融入,或者幹脆就借不到。是以,小貸公司選擇向弱勢群體發放普惠貸款也是因自身利率定價後市場選擇的必然結果。
三是目前的宏觀經濟、金融環境更加促使小貸公司要選擇普惠客戶作為主要客群。首要一點是國家層面不斷降低貸款利率,銀行的抵押貸款月利率早已跌破3時代,同時個人的經營性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也比以往更加便捷,而小貸公司自身就是在夾縫當中求生存,換句話說銀行都在踐行普惠金融,更何況小貸公司,甚至說小貸公司要比銀行下層得更深,所服務的對象要更加普惠,尤其是後疫情時代,普通大衆急需小貸公司雪中送炭給予他們輸血。
2024-7
可行性分析
(一)普惠不等于慈善
發展普惠金融不等于做慈善事業,加上小貸公司大部分都是民營經濟發起(控股),謀求自身發展,謀求經營利潤也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是以小貸公司在辦理普惠貸款業務的同時可以有自己的風控,可以有所選擇,他所要做的是将貸款發放給有需要,且有還款能力的人,而不是無條件的施舍。
(二)收益性和風險性分析
就如前面所分析,首先小貸公司不同于銀行,大部分沒有資金杠杆,沒有銀行融資或者大股東資金支援的小貸公司必須以超過10‰的利率放貸,這樣才能保本或者盈利。這個利率水準相比銀行較高,但并不意味着風險就很大,這是因為小貸公司如果堅持做小額,則額度越小的客戶對利率相對不敏感,比如2萬的貸款,哪怕是18‰,每月也隻是360元利息,即利息的絕對值少,客戶承擔得起;其次小貸公司所服務的對象,他們在小貸公司的融資隻是他們所有融資中的一小部分,比如很多客戶當地農商行都會有10-30萬的貸款,是以他們在小貸公司的貸款隻是一種補充,雖然相對利率高,但是他們的綜合融資成本并沒有增加多少,如果他們在小貸公司借的是幾百萬甚至上千萬貸款,則另當别論;最後小貸公司所發放的貸款,有時候是幫客戶應急,比如家裡有急事需要應急,親戚朋友不好借,銀行又借過,小貸公司起到解燃眉之急的作用,是以這種貸款必然賦予了人文關懷的屬性,客戶不僅僅不會覺得利率高,甚至會把這種貸款放在優先償還的地位,因為他覺得你幫到了他,他不能辜負了你,這也是國人的傳統優良品德,講究知恩圖報。是以,我們認為小貸公司發展普惠金融可以解決小貸公司自身的生存與發展問題。
(三)小貸自身的機制決定
普惠金融(貸款)有時候服務的對象就是弱勢群體,他們的資質相對較差,但人品好,有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這些都是小貸公司的主要客群,同時面對這種客群,沒辦法設計标準化産品和标準化流程,這是大銀行所無法涉足的,而小貸公司憑借自身機制的靈活性,完全可以做到。具體說來有三個原因,一是小貸公司都是一級法人機關,隻要股東大會授權,經營層包括總經理基本具備了貸款審批的權限,尤其是小額度的普惠貸款,是以在審批環節就省了層層報批的繁瑣程式;二是小貸公司從業人員,尤其是面對市場的信貸員具備一定的社會經驗和業務能力,相比銀行的年輕化,他們更懂得如何“看人”,更加懂得從人的角度分析貸款風險;三是小貸公司績效機制更靈活,可以制定員工收入與客戶拓展數量、利息收入、風險率高低等名額挂高的機制,且有一定的風險容忍度,這也促使小貸公司員工從内心深入願意去拓展和面對他們真正的市場客群,将潛在的普惠客群挖掘出來。
2024-7
相關建議
小貸公司發展普惠金融兼具了必要性和可行性,但任重道遠,尤其是小貸公司受制于政策所限等因素,能發揮的作用有限,急需政府出台一些政策支援,同時小貸公司自身要加強營銷和風控,并借助于科技賦能,促進業務模式創新更新。具體建議如下:
一是建議主管部門繼續實施小貸公司所得稅返還的政策,小貸公司成立之初,即前三年實施了所得稅地方留存部分返還的政策,實施三年之後部分地區延續了三年,但大部分地區并沒有,甚至前三年的政策也沒有落實到位。
二是加大小貸公司風險補償力度,小貸公司是真正服務于“三農”等弱勢群體的,是以建議風險補償力度要加大,對于真正做到“小額,分散”,真正發展普惠金融的小貸公司應該給予按照貸款規模一定比例的專項财政風險補償,這樣讓小貸公司發展普惠金額更有動力。
三是建議小貸公司秉持服務“三農”等弱勢群體的初心,同時在銀行業下沉服務的背景下,加大宣傳營銷力度,發揮自身紮根農村的優勢,與客戶打成一片,多提供一些人文關懷,給客戶更多暖心服務,同時要借助于科技賦能,将産品和服務更加便捷化,真正做到普惠和便捷。
2017年本人所在的小貸公司曾獲得某某客戶,也是書法愛好者題字:“普惠金融,惠及萬家”,也獲得某一家人贈送的錦旗,由于貸款資金是用于兒子娶媳婦聘禮周轉,是以内容寫了“某某某小貸,解我燃眉之急,勝似親人,感激不盡”,這些都是客戶的肺腑之言。小貸公司究竟路在何方?過去十幾年了,思索者還在實踐,實踐者還在不斷探索,也許回歸本源,回歸初心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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