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紀裡,世界上的兩個社會主義大國先後發生了舉世震驚的“政治災難”,一次是30年代蘇聯的“大清洗”運動,另一次則是60年中期至70年代中期中國的十年特殊時期。而兩次災難,李立三都是受害者,也是見證人。
1930年9月,李立三因犯“左”傾冒險主義錯誤,被免去了中共中央負責人的一切職務,并于同年底根據共産國際之要求,隻身前往莫斯科檢查交代錯誤,誰知,這一去竟長達15年之久。
在莫斯科工作期間,李立三遇到了他的紅顔知己——李莎,盡管兩人年齡相差較大,且李立三身份還比較特殊,但這位年輕的蘇聯姑娘卻毫不在意,毅然選擇跟他走到了一起。
然而,兩人剛結婚沒多久,蘇聯的“大清洗”運動就波及到了他們幸福的小家。
1938年2月下旬的一天,幾名荷槍實彈的蘇聯官兵突然闖進李立三的家中,毫無分說就将他給逮捕了。李立三被捕後的第二天,李莎就被趕出了共産國際的幹部宿舍,并且其所在機關的團組織開始逼她在團籍和丈夫之間做抉擇。
對于一個信仰共産主義的有志青年來說,團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堅持真理也同樣重要。
于是,在面對機關團組織的逼問時,李莎思考片刻後,說道:我的丈夫不是反革命,我非常了解他,我相信他的問題總有一天會弄清楚的……說完,李莎便從口袋裡掏出團員證,輕輕地放在了桌子上,然後轉身離開。
然而,直到1939年底,李立三才被釋放出獄。次年3月,共産國際正式作出結論:李立三在蘇聯的問題搞清楚了,對他的指控至沒有根據的。
為了這短短的一句話,李立三夫婦卻苦苦等了近2年的時間。但不管怎樣,李立三終于還是被無罪釋放了。
而李立三出獄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共産國際請求早日回國,參加抗戰。但由于各種原因,他的這一願望始終未能實作。
1945年,黨的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延安召開,李立三雖然此時人在蘇聯,但仍被選為中央委員。以至于當他得知這一消息時,非常激動,這說明黨組織并沒有忘記他。
是的,黨沒有忘記他,祖國和人民更沒有忘記他,在選舉中共七屆中央委員時,毛主席發表了講話,肯定了李立三對中國革命作出的貢獻,而也正因如此,他才得以被成功選為中央委員。
當然了,比起被選為中央委員更高興的事情,就是共産國際終于準許他回國了!
1946年1月,李立三離開工作和生活了15年的蘇聯,踏上了回國之路。
不久後,他的夫人李莎也從蘇聯來到了中國,後被安排在哈爾濱俄語專科學校擔任教員。
中蘇關系破裂後,很多人曾力勸李立三與李莎離婚,但李立三并沒有這樣做,他們夫妻倆是患難之交,彼此心心相印,他怎麼可能在這個時候抛棄她呢?
而已經在中國生活了十幾年的李莎也舍不得離開中國,更舍不得扔下丈夫傳回蘇聯,為此,她作出了一個重大的決定——放棄蘇聯國籍,申請加入中國國籍。1964年7月,李莎正式成為了新中國的合法公民。
李立三從蘇聯回國後便受到了組織上的重用,解放戰争時期曆任東北局委員、敵工部部長、城工部部長、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等職。
在此期間,他以自己多年來未直接參加國内革命鬥争深感遺憾,于是在走上工作崗位後,他便加倍努力的工作,為開辟和穩固東北根據地、支援全國解放戰争作出了重要貢獻。
新中國成立後,他又在黨的上司下,參與建立了新中國的一系列内政外交事務,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員、勞動部部長、中央工業交通工作部副部長、華北局書記處書記等職。
然而,就在他全心全意為新中國的建設與發展努力工作的時候,特殊時期開始了。
由于李立三早年曾在黨中央擔任過重要職務,他掌握着很多老幹部的情況,是個典型的“活檔案”。于是,“造反派”們便找到了他,希望能從他口中挖出一些關于老幹部們的“犯罪證據”。
盡管李立三與他們進行了長時間的談話,但他卻始終堅持“隻講真話,不講假話”的原則,是以,“造反派”們并沒有從他這裡得到特别有利的“證據”。
毫無疑問,李立三的“不配合”,也必将使其成為“造反派”們重點打擊的對象。
很快,一張張寫着“李立三裡通外國”的大字報便貼滿了機關和街道,并勒令他盡早交代自己的“罪行”。
對于這一系列莫須有的罪名,李立三當即便予以駁斥,說:我李立三犯過嚴重錯誤,什麼時候都可以檢讨,并且也願意改正,但要說我裡通外國這是沒有的。
事實上,盡管當時的李立三還戴着“立三路線”的帽子,但任何人都知道,這已經是幾十年前的事情了,更何況此案已經過反複清算和審查,到現在再拿出來說,顯然是不合适的。
除此之外,當時的李立三雖然是華北局書記,但實際上他早就已經靠邊站了。而他既然不是主要的“當權派”,也就不可能執行所謂的“資産階級反動路線”了。
但問題是,“造反派”們并沒有從他這裡得到他們所需要的“證據”,是以他也必将成為被沖擊的對象之一,畢竟那是個瘋狂的年月。
1967年5月的一天深夜,李立三的家被“造反派”們給查抄了,家裡的物件都被翻了個底兒朝天,跟當年在莫斯科的場景幾乎一模一樣。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裡,李立三就受到了一系列不公正的對待。
6月22日這天中午,李立三強撐着病體,提筆給毛主席寫了一封“絕筆信”,他在信中說道:
“……隻有一點,就是我和我的全家絕沒有做過任何裡通外國的罪行。隻有這一點請求中央切實調查和審查并作出實事求是的結論。”
由于不堪折磨,李立三吞下安眠藥,離開了人世。
而李立三去世當天,他的妻子李莎就被關進了秦城監獄,這一關就是8年,隻是她不知道的是,就在她被捕的前幾個小時,她的丈夫李立三就服藥自殺了。
1975年5月下旬李莎出獄後,還在關心丈夫李立三的狀況,她此刻還不知道丈夫已死,還在期盼着早日與丈夫團圓。
1978年底,李莎結束了三年半的“流放”,回到了北京,直到此時,她才知道丈夫已經去世了。但此刻的她早已沒有了眼淚,或許她對這一切早有預料。她此刻最大的願望,就是丈夫能早日平反,恢複名譽。
終于,在組織上的關注下,198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中山紀念堂為李立三同志舉行了隆重的追悼會,肯定了他是“我黨的優秀黨員、無産階級革命家、中國勞工運動的傑出上司人之一”,肯定了他對中國革命所作出的貢獻。
憑心而論,李立三的一生确實是革命的一生,他雖然曾犯有錯誤,但他卻從不掩飾自己的錯誤,反而勇于承擔、正視自己的錯誤,并努力加以改正,光是這一點,就值得我們敬佩。
此外,李立三回國後雖然屢任要職,但其仕途并非一路平坦,期間更是屢受批判。
比如在1951年底,他就因所謂的“路線錯誤”,受到了陳伯達在全國總工會黨組第一次擴大會議上的批判,離開了全國總工會的上司崗位;1954年,李立三又被免去了勞動部部長職務……
然而盡管如此,他一直在兢兢業業的工作,從不計較職務高低、工作大小,隻要能為新中國的建設事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無論做什麼工作,他都樂此不疲。
這樣一個顧全大局、從不計較個人得失的優秀上司幹部,無疑是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學習和敬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