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福建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增加了“妻子可查詢配偶财産”的條款,引發了“夫妻雙方權益不平等”的熱議。
2024年4月1日,受訪人曾靜所在的城市正式頒布了夫妻财産可以互查的地方法規,此時,曾靜和丈夫正處于離婚冷靜期,這則規定激發了曾靜查詢老公名下财産的想法,而這一查,果然出了問題。
本文根據曾靜口述整理完成。
我和前夫江海峰是通過熟人牽線認識的。
介紹人姓丁,是我母親的高中同學,因為這層關系,我和我媽對她都非常信任。
丁姨介紹說,男方35歲,畢業于北京财經學院,是公務員,父母雖然是農民,但都有養老保險,沒有負擔,他下面還有一個妹妹,已經結婚。
我媽問丁姨:“男方條件這麼好,怎麼拖到這麼大還沒結婚?”
丁姨回答:“男方太老實,不會讨姑娘喜歡。”
接着,她躊躇了一下,補充說:“個子也有些矮,身高隻有1米65, 嘴又笨,說話一着急,還有輕微口吃,但不是很嚴重,是以單身到現在。”
我一聽對方身高,心裡就不太滿意,我的身高是1米67,想找個子比我高的,看上去更有安全感,也更般配。
我媽猶豫了一會兒,說:“年紀比靜靜大得有點多,差十歲呢。”
丁姨遊說我媽:“年紀大的知道疼人,再說選對象關鍵是看人品和家世,我去過男方家,他父母老實本分,孩子肯定錯不了。”
丁姨看我媽有些遲疑,又說:“靜靜是城裡姑娘,嫁到他家屬于下嫁,他家還不得高看一眼?”
丁姨從手機上翻出男方的照片給我們看,照片上的人長相普通,小眼睛,戴眼鏡,沒什麼辨識度,一副不苟言笑的表情,氣質倒像老師。
看我沒表态,我媽回複丁姨說:“我們再考慮考慮。”
丁姨走後,我媽勸我:“我知道你沒看上,男方個子矮,年齡大,但工作不錯,人看着還挺老實。”
我低頭不說話,我媽又說:“結婚就是找人過日子,柴米油鹽是根本,能踏踏實實就好,人品好比什麼都強。咱家是單親家庭,人家不挑,咱就……先處處看?”
我當時并沒有意識到,我媽對離婚的自卑和對我的虧欠感,日後竟然成為對方攻擊我的籌碼。
從小到大,我習慣于聽從我媽的安排,這次又是長輩介紹,我也沒想太多,就同意和他見面了。
我在大學談過一次戀愛,畢業後,初戀去了南方,戀情無疾而終,是以,我的戀愛經驗基本為零。
第一次和江海峰見面,我對他的印象并不好。
我穿平底鞋,他比我還矮一頭。他的口吃比丁姨說的嚴重,眼神也讓人很不舒服,從來不正視我,總是溜邊兒,像小偷一樣。
之後,江海峰主動約過我幾次。
他對我很殷勤,也努力表現,但帶我吃的都是路邊攤,逛的也是免費公園,送過我一部手機,結婚後才知道,是公司發的福利。我也沒往深處想,隻覺得這個男人可能比較節儉。
就這樣不鹹不淡的相處了小半年,後來,他說家裡催婚,想聽聽我媽的意見。
江海峰第一次見我媽,就給我媽深深鞠了一躬,90度那種,我被他吓了一跳,沒想到我媽居然被他這份“大禮”感動了,對他的印象還不錯。
江海峰走後,我媽對我說:“處得差不多就結吧,人看着挺老實的。”
我很猶豫,拿不定主意。後來,在離婚冷靜期,我去查他的财産時才意識到,人是會僞裝和表演的,越是看起來老實的人演技越好。
談戀愛期間,江海峰帶我去過他家裡幾次,他父母對我非常熱情。吃飯的時候,江海峰的母親會把所有“硬菜”都擺在我面前,她還細心地剝好海鮮殼,将肉放進我碗裡。
我覺得很溫暖的,甚至有點感動。因為我三歲時,父母離異,我爸很快再婚,之後很少聯絡。我媽為了賺錢養我,把我寄養在外婆家,四處打工,從小到大,我從來沒被人這麼照顧過。
臨走的時候,江海峰的母親給了我一個兩千塊的紅包,我收了,當時覺得這就是男方家對我的一種認可,沒想到,婚後和婆婆發生沖突,這個紅包成了“吃裡扒外”的罪證。
我和江海峰隻相處了一年,就在雙方家長的催促下領了證。
我們第一次見面是五四青年節,結婚是第二年的青年節,日期是我選的,我在網上查過,五月結婚的夫妻離婚率最低。我害怕走我媽的老路,我嫁給江海峰是奔着一輩子去的。
江海峰工作的地方距離公婆家比較近,我們便和公婆住到了一起,剛結婚的時候還可以,我和江海峰商量着多存點兒錢,等生了孩子,在市區買房,友善孩子上學,沖突發生在我生下孩子之後。
坐月子期間,他大嫂來看孩子,無意中說走了嘴。他大嫂說:“幸虧國宇和小潔離了,要不要然怎麼生得出這麼周正的孩子?”
我腦袋一懵,拉住大嫂再三追問,她才告訴我,原來江海峰在28歲那年結過一次婚。
大嫂說江海峰的“前妻”是臨村人,那個女孩子在他們家住過兩年,後來,和一個在本地經商的台灣人跑了,他們隻辦過婚禮,沒有登記。
我有一種上當的感覺。談戀愛的時候,江海峰告訴我他隻談過一次戀愛,因為女方家要的彩禮太高,沒談攏,分手了。
我質問江海峰。他解釋說:“我不是有意騙你的,那女人,我壓根不想提。”我發現他平常說話口吃,但和我狡辯的時候,說話特别流暢,而且語速很快。
江海峰蹲在床邊,拉着我的手說:“看在孩子的份上,你原諒我一次。”我背過臉,一直不說話,他又說:“現在我就像等待審判的罪人。”
我覺得自己似乎完全不了解這個人,開始和他冷戰。江海峰為了讨好我,每天主動把飯菜端到樓上,有一次給我送飯,他踩空了,從二樓滾了下去,小腿摔成骨裂,頭部還縫了三針,但我仍然沒有原諒他。
公婆試圖從中斡旋,在我面前時不時說那個“前妻”的壞話,說她大手大腳,說不尊重老人,根本沒辦法和我比,但沒起到什麼作用。
之後,公公上班時,被掉落的磚塊砸傷,住進了醫院,我和江海峰才有了交流。
又過了三個月,江海峰因為工作原因,要被借調到江蘇兩年。他走之後,我反而松了一口氣,但很快,婆婆對我的态度發生了明顯的改變。
婆婆在江海峰離家的第二個星期,便去附近的腌菜廠找了一份剝蒜的工作,工作時間是早7晚6。婆婆每個月有兩千多塊的終身俸,我勸她别太累了,她卻說:“我不願意在家混吃等死,想給大孫子多攢點兒錢”。
可能是我多心了,覺得她是說給我聽的。我一個人在家帶孩子并不輕松,每天除了照顧孩子,還要做全家人的兩餐,小姑嫁得近,經常過來蹭飯,她過來的時候,還要做點兒好吃的。
有一次,孩子不停哭鬧,錯過了煮晚飯的時間,我點了兩份外賣,還特意點了婆婆愛吃的豆苗、公公喜歡的溜肥腸,和小姑喜歡的油炸腰果。
沒想到,吃飯的時候,婆婆不停地說:“外賣不衛生,肥腸裡的屎都沒洗淨。”還指桑罵槐地對小姑說:“以後少來蹭飯,等你從婆家搬出去,自己當家,難道不燒飯嗎?”
公公看不下去,兩次打斷婆婆的話,婆婆突然摔了筷子,沖我吼:“你進門之前,家裡都是好好的,你一進門,我兒子不是縫針就是調動,你公公也住了院。你就是個喪門星。”
沒等我解釋,她又說:“你要懂得感恩,因為我給你生了個男人。”我一時被噎得說不出話來。
我和江海峰剛結婚時,我對婆媳關系是有期待的。
結婚前,江海峰和我提起過,說他媽年輕時受過很多苦,一輩子為家庭操勞,還活得特别卑微。江海峰的老家在山東,大家吃飯的時候,女人不能上桌,要伺候吃飯的人,給人家端茶倒水,等人家走了,才扒幾口殘羹剩飯。
同為女人,我同情她。
是以,孩子擺完滿月酒,我把客人給的紅包都給了婆婆。我還給婆婆買了一件羊絨衫和一隻銀镯子,當時她拉着我的手說:“你比我姑娘對我都好。”
但我沒想到,人不是你對她好,她就會對你好的。
自從婆婆因為外賣罵過我之後,我開始不再做飯,隻點自己的外賣,公婆他們自己煮飯自己吃,也不會帶我的份。
現在想想那個時候真是挺傻的,我當時就應該抱着孩子直接離開。我沒和任何人提起過這些事,其實是有原因的。
我從小一個人長大,形成一種習慣,所有的事情都自己扛,不願意也不會去尋求幫助,和父母的陌生感,讓我覺得找他們幫忙是一件難以啟齒的事。
上大學的時候,飯錢沒了,我從來不和家裡張嘴,每天隻打二兩米飯,用熱水泡漲,就着蒜蓉醬吃了一個星期。是以,結婚之後,我一直對我媽隐瞞了在婆家的很多事。
半年之後,江海峰突然從江蘇回來了,他不但丢了工作,還欠了一屁股債。
他在總部學習時,為了賺外快學當地人倒賣螃蟹苗,壓了三十幾萬進去,因為手頭的錢不夠,挪用了十幾萬公款。
結果他被中間人騙了,人家拿走了回扣,還沒幫他聯系買家。他囤的那些螃蟹苗低價出售了五分之一,剩下的都賣給飼料廠成了雞飼料。
他挪用公款的事,也被機關發現,機關不但開除了他,還限期還款,否則就要走法律途徑。
回家之後,他沒敢把事情告訴他父母,隻對我說了。他每天晚上都躲在被窩裡哭,還說:“走在大街上看到開過來的車都想撞上去。”
有一天晚上,外面下大雨,江海峰沒拿傘就跑了出去,我怕他出意外,一直跟在後面。他到家附近的海灘上,開始狂奔,我怕他想不開跑到海裡去,最終把他拉回了家。
一個大男人,胡子拉碴,眼裡都是血絲,我開始可憐他。畢竟,他是孩子的爸爸。
公婆很快得知了真相,雖然埋怨江海峰财迷心竅,但還是決定出五萬,剩下的要靠我們自己去籌。我抱着孩子對他說:“錢沒了可以再賺,人平安就行。”
江海峰出事後,我沒責備過他一句,當時我自己的積蓄不到五萬塊,本來是打算存夠十萬,付房子首付的,現在,我把銀行卡給了他,讓他去還債。
他抱着我放聲大哭,說要是換了别的女人早就離開了。沒想到,後來我們離婚的時候,他卻說都是因為娶了我,才遇到那麼多倒黴事的。
還了原機關的錢,江海峰躲過了牢獄之災,但丢了工作。他開始自己做生意。他投資過塑膠制品廠、做過醫療裝置、批發過海産品,甚至還開過養豬廠。做生意的這幾年,他一直在我面前報怨生意難做,賺不到錢,幾乎不給家用。
我是那種自尊心很強的人,他不給,我就不要。
孩子還不到兩歲,我便把孩子送進了事先串通的人所,在社群找了一份工作,雖然收入不高,但可以自給自足。
不知什麼時候,我們成了AA制夫妻。一起去超市,隻要消費超過100塊,哪怕是給孩子買奶粉,他也不願意出;孩子小,經常生病,因為頻繁請假,社群工作幹了不到一年,就做不下去了,我隻能在家做些網絡兼職,賺些零花錢。
江海峰的生意一直不順,經常拿我和孩子出氣,吵架成了家常便飯。
有一次,孩子不停哭鬧,他動手打孩子,我過去阻攔,他罵我:“都是你們連累了我,你連工作都沒有,跟寄生蟲一樣。”
我提醒他别忘記當初是誰幫他還債,又是誰把他從海邊拉回來的。他突然被刺中軟肋,紅着眼睛朝我沖過來,掐住我的脖子把我按在沙發上。
當時,我懷裡還抱着孩子,根本打不過他,又喊不出聲。情急之下,我踢了他一腳。就是這一腳刺激了他,他拽着我的頭發,把我從卧室拖到客廳,又拖到樓梯間,把我從樓梯上甩了下去。
他動手的時候,周圍的世界特别不真實。
我隻記得聽到孩子在哭,滾落的過程我始終把孩子抱在懷裡,一直沒松手,可孩子頭上還是磕出一個大坑,我當時就想,磕了不是應該腫起來嗎?怎麼會凹下去?不會是骨頭磕壞了吧,直到現在,孩子頭上的坑還在。
他父母聽到動靜,跑過來扶我。我甩開他們的手,從地上爬起來,抱着孩子往公交站走,公公追出來拉我回家,看我執意要走,往我的衣袋裡塞了幾百塊錢。
坐車回到我媽家,我媽問我怎麼了,我說和江海峰吵架了,回家的時候,又不小心摔了一跤。
我媽在我旁邊坐了一會兒,偷偷抹了抹眼淚,忽然說了一句:“女人都是這麼熬過來的,為了孩子,忍一忍。孩子長大就好了。”
一聽這話,我就破防了:為什麼要忍?要假裝維系一個看似幸福的家庭?如果生活要這樣循環下去,那活着還有什麼意思?
我沒告訴我媽江海峰家暴的事,帶孩子在我媽家住了下來。從樓上摔落的過程中傷了肩膀,走路時總感覺肩頸分離,特别痛,偷偷去醫院看了一下,醫生給開了藥。
曾靜的診斷書
期間婆家打過兩次電話,我都沒有接。
我是比較内耗的那種人,别人攻擊我,我就攻擊自己,我不斷檢讨自己,是不是我真的一身缺點,是不是我真的不吉利,我的婚姻才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
每天帶孩子出去曬太陽時,會路過算命一條街,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迷上了算命。幾乎每個攤位都去過,一次十塊錢,算了無數次,算命先生都說我命不好,要花錢改命,卻沒有人告訴我,離婚吧。
一開始婆家試圖挽回,先是婆婆上門找我,我不開門,她就在樓道裡“咣咣”砸門,把鄰居都敲了出來了,她求我讓她看看孩子,求我原諒江海峰。
那次我媽不在家,我抱着孩子縮在被子裡,始終沒開門。
後來,婆婆和江海峰又來過一次,江海峰站在婆婆身後,不道歉,也不說話。
婆婆勸合說:“誰家夫妻不是打打鬧鬧過一輩子?”
我媽沒搭理婆婆,對江海峰說:“如果你還年輕,我可以教你怎麼做個好丈夫,你都奔四的人了,還用我教育你嗎?”
江海峰回去之後,打來電話,承諾給我寫保證書,保證以後會對我好。我知道人是不會變的,我忘不了他動手時的表情,終于下定決心,提出離婚。
江海峰開始不停打電話騷擾我,先是求我再給他一次機會,看我态度堅決,又質問我:“你媽憑什麼教育我?”接着開始列舉我的無數條罪狀。
他每次指責我,我都感覺頭皮發麻,不能呼吸,就想躲開這個人。騷擾持續了一個星期,他終于發資訊說,同意離婚。
2024年4月13号,我們去民政局辦手續。
我們提前協商過,婚後沒有購房,也沒有共同财産,他開的車歸他,每月支付孩子1500塊撫養費,他認為撫養費太多,講價到800,我隻想盡快遠離這種人渣,不想再和他糾纏,同意了。
從業人員告訴我們,離婚不能馬上辦理,還要等待三十天的離婚冷靜期。
2024年5月1号,淩晨三點多,孩子突然發高燒,我抱着孩子跑到醫院,醫生說是急性肺炎,需要馬上住院治療,要先交三千塊住院押金,我手裡的錢不夠,實在沒辦法,隻能給江海峰打電話。
他在電話那頭兒隻說了一句:“想都别想。”
挂了電話,我抱着孩子上了醫院天台,當時腦袋裡突然産生一個想法,如果抱着孩子跳下去,也許一切就結束了。正在掙紮的時候,一把被人拉住了,回到一看,我媽站在身後,我媽哭着說:“媽有錢,媽給你出。”
要不是我媽來得及時,我可能就抱着孩子從天台跳下去了。我媽怕我出事,給我最好的朋友韋麗打電話,讓她勸勸我。
韋麗感覺我精神狀态不對,對我說:“别人都不重要,你才是最重要的,你要學會對自己好一點兒。”
其實在我内心深處,始終覺得對自己好是一件很自私的事,我反醒了一下:結婚之前,我會為父母考慮;嫁人之後,會考慮丈夫和公婆的感受;現在為孩子考慮,似乎真的從來沒為自己考慮過。
第二天,韋麗又打來電話,她說:“你為什麼不去查他的财産。沒有就算了,要是有,你不能嫌麻煩,一定要争取。以後孩子由你一個人撫養,你找份工作頂多兩三千塊工資,養活自己都費勁,你拿什麼養活孩子?把一個孩子從小養到成年,你知道花銷有多大嗎?更何況還是個男孩子,以後上學、找工作、談戀愛、買房子、結婚、生子,都是需要經濟能力的。”
韋麗還說:“市裡在四月出台了一項相關政策,隻要帶上結婚證和身份證就可以去查對方财産,明天我陪你一起去。”
我和江海峰共同生活的這幾年,據我了解他沒有什麼财産,更何況我已無力和他糾纏,于是,拒絕了韋麗的提議。
韋麗在電話那邊吼:“就他那種人品,有财産還能告訴你呀?”
2024年5月10号,韋麗拉着我去了房産中心,填好申請表格,稽核了相關資料,包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出生證明,從業人員隻用十分鐘就調出了江海峰的房産資訊。
原來江海峰父母現在住的房子,是在我們結婚前一個月,以賣出的方式過戶到他父母名下的,這套房子不在共同财産分割的範圍内。也就是說,我們還沒結婚,他已經為離婚做好了一切準備。
更讓我震驚的是,我們進入離婚冷靜期後,江海峰向房産中心提出申請,準備以贈與方式,将開發區一套95平的房産過戶給他妹妹,而此前,我并不知道這套房産的存在。
我去查詢的時間,距離去民政局辦離婚手續,隻有三天。
出了房産中心大門,韋麗拉着我,說:“江海峰這種人,惡在心裡,自私在骨子裡,你不能輕易放過他,和他直接溝通肯定行不通,我們去告他,找律師解決。”
很快,韋麗幫我聯絡到社群援助事務所的主任——王鑫律師。
王律師詳細詢問了我的情況之後,給出的建議是,江海峰準備贈與妹妹的那套房産,屬于我們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财産,江海峰的贈與行為屬于隐匿不動産,是無效的。
但是,由于從起訴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時間,為了防止江海峰在上訴期轉移财産,王律師提出由他先去法院,對涉案房産進行訴前财産保全,之後再和不動産中心的管理部門進行溝通,要求不予過戶。
至于江海峰在婚前過戶給他父母的那套住房,如果能提供婚後江海峰繼續還房貸的銀行卡和賬戶,我還可以拿回已還房款的二分之一。
當初,我幫江海峰還債時,他曾經把我銀行卡上的錢轉到他自己的卡上,那張銀行卡是他的常用卡,我知道卡号和密碼,在APP上查了一下,果然他每個月都有5000多的固定支出,并且是打到同一個賬戶上。
我當場寫下委托書,王律師先到法院申請了财産保全,之後聯系到江海峰,詢問他是否同意私下協商解決,平均分割房産,被江海峰拒絕了。
王律師很快到江海峰戶籍所在區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又到法院進行現場立案。開庭前,王律師囑咐我,正式進入訴訟之前,法庭會有一個訴前調解,如果調解成功,法院會出具民事調解書,調解不成功,才會轉入正式訴訟,但調解過程會貫穿離婚訴訟始終。
2024年5月7日,在王律師、韋麗和母親的陪同下,我的離婚訴訟正式開庭,江海峰家的親屬大部分到庭。
王律師提出江海峰在婚姻存續期間,沒有履行共同撫養子女,承擔家庭責任的義務,并伴有家暴行為,對原告身體造成傷害,應視為感情破裂,請求法院準予離婚,并對夫妻共同财産進行合理分割。
江海峰為了奪回房産,開始裝可憐,他表示自己在分居期間給我打過無數次電話,一直為了挽回這段婚姻在努力。
因為江海峰家暴的時候,我沒有報警,而江海峰的父母又否認江海峰對我進行過家暴,是以我提供的醫院診斷證明,不能作為證據。但我表明自己的态度,堅決要離婚。
江海峰看我态度堅決,翻臉說:“錢都是我一個人賺的,生活費都是我出的,你沒出過一分錢,就是家庭主婦,還沒有工作,你要分我的房産,是敲詐勒索。”
王律師出示了我提供的在街道打工時的臨時合同、網絡做零工的打款清單,以及我每月支付生活費的清單,還有江海峰的還貸證明。
王律師說:“我方主張撤銷江海峰對其妹妹的贈與行為,将此房收回為夫妻共同财産;江海峰父母現住戶,為婚前财産,但月供部分應以結婚日期為準,進行平均分割。”
法官稽核過我們提供的所有資料,宣布:“依照大陸法律,妻子的收入并不影響對夫妻共同财産的共有權,第一,判定贈與行為無效……”
法官還沒說完,江海峰的母親在旁聽席上對我嚷:“你個沒良心的,當初就沒誠心嫁給我兒子。”江海峰也開始在被告席上辱罵我母親,說是我媽慫恿我離婚的。
江海峰的母親還威脅我:“如果你和我們争房子,我們就和你争孩子,你沒工作,我們的經濟能力比你好。”
小姑也附和着喊:“想訛詐我們,就讓你一輩子看不到孩子。”
說實話,我有些慌了,畢竟孩子是我的底線。
法官厲聲維持現場秩序,江海峰家人終于安靜下來。
法官在和兩名審判員讨論過後,當庭宣判:“原被告,結婚之後因瑣事争吵不斷,被告多次逃避家庭責任,生活懶散,不盡義務,綜上,因雙方感情徹底破裂,一審判決原被告離婚,孩子年紀尚小,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800元。
依法分割開發區房産,郊區住房由法定機關評估後,月供還款總額為22萬元,應由被告賠償原告現金11萬元。如對判決結果存在異議,可在十日内依法提起上訴。”
當聽到法官的判決書時,我的心像開了扇門。
三天之後,江海峰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半個月後,二審維持原判。江海峰一家拒絕賠付,我準備再次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王律師在法庭下達判決書後,已經申請在三十日之内強制執行。
一番折騰下來,我的離婚官司赢了,但赢得極其慘烈。 接下來,我準備先找一份工作,把生活重心轉移到自己身上。
我終于意識到,婚姻中的忍讓和寬容換不來相安無事,隻會讓對方身上的惡得寸進尺。女人,隻有自救才有出路。
好笑的是,清理東西那天,我發現江海峰買給我的結婚鑽戒,居然生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