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開篇第一出大戲,搞不懂林黛玉為什麼進賈府,也就很難了解後續圍繞着她所發生的很多事情,自然也就不可能讀懂《紅樓夢》。
林黛玉為什麼進賈府?是為了走親戚嗎?小說的确是這樣交代的,但是如果你對此毫無疑問,說明你不适合讀這本書。
作者神乎其技,所謂“绛樹兩歌,一聲在喉,一聲在鼻”,他一面告訴我們黛玉是為探親,另一面又告訴了我們其中另有隐情。
這個隐情其實藏的并不深。
01 抛父進京
林黛玉進賈府是在第三回,這一回的标題是“林黛玉抛父進京都”,“抛父”這兩個字,就把林黛玉進京的性質點出來了。
“抛父”的意思是很明确的,就是指抛棄、抛下父親,對照後文的内容來看,會發現這兩個字用在這裡是很貼切的。
因為林黛玉從六、七歲進賈府,直到父親林如海去世,這期間一住大概就是三、四年,卻從來沒有回家探視過老父親。
一個口口聲聲羨慕别人有父母的人,怎麼會對自己的父親如此絕情?
同樣是客居在賈府,我們對照薛寶钗、史湘雲來看,就能發現這其中的端倪。
從小說正式開篇,前八十回中,史湘雲前後三次進賈府做客,有的時候是她自己去的,有的時候是賈母派車去接的。
史湘雲父母雙亡,靠跟着叔叔、嬸嬸過活,饒是如此,她不過每次在賈府住些日子就走,得閑了再到賈府中住些日子,這才是走親戚的樣子。
再看客居的薛寶钗一家,和林黛玉一樣,在賈府一住就是好幾年,這顯然不是正經走親戚的,可知薛寶钗一家的客居是另有隐情,或者是别有所圖。
當然,這其實也不是什麼秘密,薛家寄居在賈府,除了有避難的需求以外
雖然住在賈府,但是薛家有自己獨立的買賣,各種花銷也是由自己負擔,和賈府的家務沒有太多幹涉,由此可以表明她們是探親寄居的身份。
但林黛玉就不一樣了,林黛玉的衣食住行全部由賈府供給,和賈府的太太姑娘一樣拿月例銀子,賈母也不止一次表明她是“我們家的女孩兒”。
由此可知,林黛玉非但不是走親戚,甚至連寄居都算不上了,她已經從身份上融入了賈府這個大家庭。
這當然是有原因的,要知道林家也是名門望族,更何況林黛玉還是獨生女兒,林如海怎麼會把她交給賈府撫養呢?
我這裡用了“撫養”一詞,是因為“寄居”、“寄養”都無法定義林黛玉在賈府中的身份,以林家的身份地位和經濟實力來說,如果是單純的“寄養”,林家不可能不支付林黛玉的各項開支費用。
就連《水浒傳》中的魯智深,到五台山出家的一應費用,都是由趙員外負擔的,更何況是獨生女兒林黛玉。
是以,從林黛玉在賈府的待遇來看,用“撫養”一詞應該是更貼切一些,“撫養”就意味着林家交出了林黛玉的撫養權——即,把林黛玉送給了賈府。
02 收養孤女
我得出以上結論,是有着充分證據的。
同樣是黛玉進京的第三回,隻标題就有三個不同的版本,除了上述通行本中的“林黛玉抛父進京都”外,另外兩個如下:
一、榮國府收養林黛玉(甲戌本)
二、接外甥賈母惜孤女(戚序本)
單看這兩個标題,我們都能感受到一種撲面而來的凄涼之意。
這裡我先不表達我的看法,我隻是引用兩位權威人士的批語,來揭示這兩個标題背後隐藏的含義。
在“收養”二字之側,有脂硯齋的一句批語:
“二字觸目凄涼之至!”
在“孤女”二字之後,有紅學家陳其泰的批語:
“父在不能稱孤。”
古代對父母之亡有專門的稱呼,如果父親去世了稱為“失怙”,母親去世了稱為“失恃”,如果父母雙亡自己又沒有成家,這種情況下才被稱為“孤”。
這在古代是一種常識,是以陳其泰就指出了這個錯誤,林黛玉的父親林如海尚在,此時的林黛玉是不能稱“孤女”的。如果稱之為“孤女”,豈不是在詛咒林如海早點去死?
作者天縱之才,不可能犯這種常識性錯誤,這就隻有一種解釋,那就是林黛玉确實成了“孤女”,是以脂硯齋才說“觸目凄涼之至”。
否則,如果林黛玉隻是去賈府走親戚,又有何“觸目凄涼”可言呢?
那麼,林如海還活着,林黛玉為什麼可以被稱為“孤女”呢?
結合者上面“抛父”部分的分析來看,就隻有一種可能性,即:林家交出了林黛玉的撫養權。
如此一來,林黛玉雖然有父親,卻從此再也得不到父愛,隻能孤身一人接受賈府的撫養,上沒有父母的教育,下沒有親生兄妹的扶持,是以才被稱為“孤女”。
這樣一來,就能解釋“抛父”、“收養”、“孤女”,這些表面看起來極不合理的措辭。
然而,“抛父”二字,卻能更深層次的揭示林黛玉進賈府的原因,也能解釋為什麼林家心甘情願交出了黛玉的撫養權。
前面已經說過了,“抛父”二字并不存在歧義,就是抛棄、抛下的意思。林黛玉的母親剛死,她就不得不抛下父親,投入到賈府的懷抱,這說明她有不得不為的苦衷。
林如海在勸解黛玉的時候說道:
“汝父年将半百,再無續室之意......今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姐妹去,正好解我盼顧之憂。”
這番話有明顯的“托孤”意味,也可以看得出他不得不為的苦衷,也可反證黛玉此行進賈府的性質。
有人說,林如海此舉是在規避政治風險,為了使女兒不受牽連,是以才把林黛玉送到賈府庇護。
我認為,這是毫無證據的臆想。
首先,黛玉進賈府是賈母派船來接的,如果是為了躲避抄家發配等禍,不可能進行的這麼光明正大,賈府也不見得敢招惹這樣的麻煩;
其次,林黛玉進京由賈雨村護送,如果是為了避難,林如海不可能把這麼重大的事情,交給非親非故、不知底細的賈雨村;
第三,從結果來看,林黛玉進賈府以後,林家一直都是風平浪靜,直到三、四年後林如海去世,并不存在想象中的政治危機。
那麼,林如海又為什麼要把黛玉托付給賈府呢?
03 絕嗣之痛
林如海的那番勸解之辭,暴露出了他不得已的苦衷。
勸說林黛玉進京,為什麼要說自己,兩者之間有什麼必要聯系嗎?
沒有夫人照顧黛玉隻是表面原因,最關鍵的原因是——林如海無子,而林黛玉又是獨生女,是以林黛玉要承擔起為林家承嗣的責任。
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對于林家這樣的列侯世家,沒有子嗣可以說是天大的問題。
此時的林如海年将半百,作為原配正妻,賈敏如果活着也應該四十有餘,而此時的林黛玉隻有六七歲,說明賈敏生黛玉的時候已經三十大幾,可以說是大齡産女。
而林如海的幾房姬妾都沒有子嗣,這就說明林如海的生育能力有限,再加上林如海本身疾病纏身,可以說是朝不保夕。
這種情況下,他說“無續室之意”,就說明林如海不可能再有子嗣。
在這種情況之下,考慮承業子嗣的問題,就成了林如海面臨的當務之急。
按照正常,此時林如海有兩種選擇:
按理來說,這兩種選擇對于林家來說都很簡單,但是卻存在着巨大的隐患。
首先,林黛玉此時隻有六、七歲,距離談婚論嫁至少還有七、八年的時間,而林如海的身體每況愈下,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撒手西去。
如果在這期間林如海去世了,那麼招贅的事情就難以施行,到時候作為女子的林黛玉,不具備繼承林家家業的資格,林家的家産就會被林家的族人所瓜分。
更何況,招贅的人終究是外姓,林家人丁單薄,林如海連個親兄弟都沒有。在這種情況之下,林如海去世以後,沒有任何人能限制這個招贅的女婿,林家的家業就落入了外人手中,林黛玉的結果可想而知。
其次,如果是過繼也是同樣的道理,因為過繼的孩子和林黛玉沒有感情,而身為林家合法繼承人,又掌握着林家所有的權利和财富。
是以,如果林如海去世,林黛玉同樣要面臨着孤立無援的境地,林家的家産大機率上會被外人霸占。
這種情況是林如海不願意看到的,同樣也是賈府不願意看到的,除了親情的因素以外,還關系林家數代人積累的巨大财富。
而且,林家的家産當中,本來就有一部分是屬于賈家的——賈敏出嫁的時候正值賈府鼎盛時期,她的嫁妝至少也有幾萬兩銀子,這是屬于賈敏的私産。
基于以上的背景,正常的兩種擇嗣之路就走不通了,為了保住林家的家産,更為了林黛玉日後能夠有人照顧,林家就隻能另辟蹊徑。
04 兼祧承嗣
在《紅樓夢》成書的年代,也就是乾隆初年,頒布了一項新的立嗣政策——即:允許一對夫婦兼祧兩家的香火。
對于林如海來說,這是最為可靠的一條路,而且這同樣符合賈府的利益,最佳的人選自然就是賈寶玉。
一來,賈寶玉是賈敏的嫡親内侄,又是賈母最寵愛的孫子,兩家之間又互相知根知底。是以,這件事情的主導者應該是賈敏和賈母,在賈敏活着的時候,母女二人應該就達成了共識
——讓林黛玉嫁給賈寶玉。
這樣一來,所有的難題都可以迎刃而解。
首先, 對于賈寶玉的為人和品性,賈敏是有足夠的了解的,二人結婚以後他肯定不會讓黛玉吃虧。
證據就在第三回,林黛玉拜望賈政和王夫人,王夫人極力勸說黛玉離寶玉遠一點,并且說了寶玉的很多壞話,黛玉疑惑道:
“在家時亦曾聽見母親常說,這位哥哥比我大一歲,小名就喚作寶玉,雖極憨頑,說在姐妹情中極好的。”
賈敏為何常跟黛玉提起寶玉,又為何說他“在姐妹情中極好的”,可見她對寶玉持肯定态度,不能排除是為了讓黛玉喜歡寶玉。
是以,隻要她們兩人結婚,林如海夫婦最大的擔心就不存在了。有寶玉和賈敏娘家人的照顧,自然不會讓林黛玉受委屈,林如海所說的“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姐妹”就是這個意思。
其次,寶玉和黛玉結婚以後,林家的爵位和家産就會由他們二人繼承,避免了落入外人之手。
證據在第七十五回,賈赦拍着賈環的頭說道:
“将來這世襲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襲呢。”
賈赦有兩個兒子賈琏和賈琮,就算爵位不是賈赦這一房襲,賈政這一房還有個賈寶玉,以賈寶玉在賈府的地位,無論如何也是輪不到賈環的。
之是以最後會落到賈環頭上,是因為賈寶玉肩負着兼祧林家香火的責任,是以賈寶玉這一房會襲林家的爵位。林家的爵位是列侯,按照世襲遞減的原則,寶玉應該襲的是一等将軍,而榮國府的爵位到寶玉這一代是二等将軍。
第三,兩人結婚以後,生的第一個男孩,就可以直接改姓林,成為林家的嗣子,解決林家沒有子嗣的大問題。
不得不說,這是林家面臨子嗣問題的最優解。
後來林如海去世,林黛玉回家奔喪,賈母點名要讓賈琏陪着去,并且特意囑咐讓完事之後“仍帶回來”,這就非常能夠說明問題。
如果單純是送林黛玉回去,是不需要非讓賈琏去的,之是以必須讓賈琏去,是因為賈琏是榮國府玉字輩的當家人,他的行為可以代表着榮國府。說白了,他此去并不僅是為了送林黛玉,而是去處理林如海喪事的。
試問,賈府有什麼資格處理林如海的後事?當然是因為賈家承擔着為林家承嗣的責任,否則面對林家巨大的家業财産,林家的宗族不可能會由着賈府處理。
也正是因為如此,賈母特意囑咐,讓賈琏把林黛玉“仍帶回來”。因為林如海死後,林黛玉的去留問題沒人做主,而林黛玉和寶玉有秘密婚約,不能聽憑林家族人做主,是以賈母讓“仍帶回來”。
小結
種種迹象表明,林黛玉進賈府,并不是簡單的探親,而是帶着不得已的苦衷與目的。
從目的上來說,林家和薛家是一樣的,都是為了促成和賈府的聯姻——具體來說是和賈寶玉的婚姻。
但是,二者之間的出發點又是截然不同的,林家是為了更好的安置财産,薛家則是為了奪取賈府的财産控制權。
前者是舍,後者是取。前者是低就,後者是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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