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城管】
戶外招牌是展示城市形象的宣傳名片,彰顯着城市的品位和精細化管理能力,但有些商家對戶外招牌的安全維護意識不夠,疏于檢修和保養,使得戶外招牌存在一定的隐患,也影響了街道的“顔值”。
為保障市民“頭頂上的安全”,長甯區北新泾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開展戶外店招店牌專項執法檢查。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天山西路某商戶設定的戶外招牌存在圍護破損缺失、未設定檢修孔的情況,存有一定安全隐患。執法人員立即責令商家按照規定對尺寸、材質和位置進行整改,并要求将檢修口設定在便于檢修和保養的位置。經複查,該商戶在規定的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
下一步,長甯城管執法部門将持續加強戶外設施的常态化監管力度,通過普法宣傳與違規治理“雙管齊下”,進一步提高商戶規範設定戶外廣告、招牌設施的意識,有序推進戶外設施規範提質,維護“頭頂上的安全”。
整改前
整改後
《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三十一條第一款:
戶外招牌設定應當符合戶外招牌技術規範和設定導則的要求。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拆除;拒不改正或者拆除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來源:長甯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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