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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建交大事記(下)

作者:李清泉 來源:《外交官說事兒》

作者簡介

中法建交大事記(下)

李清泉(1919年3月-2014年1月25日) 江西臨川人;中國共産黨黨員,忠誠的共産主義戰士;曾任中國駐捷克斯洛伐克首席政務參贊、中國駐瑞士大使等職,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

1964年

1月2日

法國代表波馬歇下午來我使館繼續會談。李清泉大使按預定計劃,表示接到大陸政府通知富爾在北京會談情況及三項默契内容。

大陸采用這種方式,表示我們是本着平等原則談判建交的,雙方不提任何先決條件,而隻是根據互相的諒解,在照會措詞上對法方也無任何困難。是以,李大使奉命仍提出北京商定的互換照會方式。

波馬歇說他上次提出的聯合公報方式也是根據北京會談精神提出的,中法建交目前主要是程式問題,愈簡單愈好。

李大使同意聯合公報方式,但公報措詞上應該寫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人民唯一合法政府”。

對此,波馬歇考慮了很久,最後說他個人認為這句話很重要,但不便列入公報中去,公報還是愈簡單愈好。考慮到對方表示仍有困難,又再三強調說法國承認中國,就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絕不會搞“兩個中國”,隻是要求在方式上盡可能簡單化,希望中方諒解。

鑒于沒有出現違背三項默契原則的問題,同時對方再三表示不支援搞“兩個中國”,為了免得節外生枝,盡快達成協定,李大使按照總理的訓示,最後提出可以同意對方提出聯合公報的方式及公報的措詞。但是我方将單獨發表聲明,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人民唯一合法政府與法蘭西共和國政府談判建交的,并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波馬歇表示清楚了,他将把情況報告法國政府後再答複。并主動提出下次會談的時間為1964年1月6日(後改為9日),并解釋說,如果他不能如期前來,就是他沒能找到法國外長,而不會有别的原因。

根據會談情況,估計下次會談可以達成協定。為了避免耽擱時間,争取下次會談一次成功,從做最周密的準備出發,李大使又設想了幾種可能出現的情況及對策請示外交部。外交部根據周總理的訓示給大使發來了9日會談的訓示。

1月9日

波馬歇如約來我使館繼續會談。他首先複述了李清泉大使在1月2日會談中最後提出的方案,然後說法方認為中法雙方已就建交公報内容達成協定,提出在1月27日或28日巴黎時間12時,在北京、巴黎同時發表建交公報。對大陸将單獨發表聲明一事,波馬歇未正面表态,而采用複述我方方案的方式予以确認。

大使重申,中國将單獨發表聲明。關于公報發表的時間,大使提出中原標準時間1時30分或2時30分,即格林威治時間17時30分或18時30分。法方解釋說,法《世界報》每日下午3時出版,希望能及時在該報宣布建交消息,故提出在巴黎時間12時發表聯合公報,希我方諒解。大使當即表示同意。至此,建交協定正式達成。

中法建交大事記(下)

1964年1月,中法建交談判達成協定,李大使在駐瑞士使館客廳休息。

根據國内預先訓示,達成協定後,不必搞會談紀要,雙方代表可在公報的中、法文本上草簽即可。

對此,波馬歇堅持認為不必要,他說他受法國政府委派,完全可以承擔責任。他并強調說,戴高樂訓示他迅速同我方達成協定,今天達成協定的有關内容都是經過戴高樂準許的,是以他不必再報請政府準許。

大使同意不草簽,但聲明他仍将把協定内容報請政府最後準許。

最後,波馬歇談了兩件具體事項:

法國将在1月27日聯合公報釋出前,将中法建交事秘密通知英、德、美、日等國。

法國政府拟在建交公報公布後三四日内派遣5名先遣人員前往北京建館。

對于前一個問題,大使表示,這就是說雙方政府都可以将中法建交協定通知自己認為必要的其他國家政府。大陸政府将會根據自己的考慮采取措施。

會談情況報部後,1月11日大使根據外交部的訓示,通知法方,大陸政府已準許中法建交聯合公報并歡迎法方派員赴北京籌備建館。

1月10日

法國《費加羅報》發表了前一天(即1月9日大陸同法國在瑞士達成建交協定的同一天)富爾答該報記者問的文章。富爾在這一天答記者問,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法方有準備的一步。目的是對國内外公衆,特别是對中法建交持反對和懷疑态度的人解釋戴高樂的對華政策,也是對美國的一個交代,為正式宣布中法建交及戴高樂即将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作鋪墊。

談話重點是介紹中法建交法方的立場和政策。在台灣問題上,強調法國不承擔撤銷對蔣介石集團承認的義務,法在台灣設立領事館純屬法國政府的事,台灣歸屬問題不明确表态。

這些言論和富爾過去的言論是不同的。這種做法,是以一個非政府官員身份講出政府的想法,以便對中法建交持反對态度的人作交代。對中國來說,他又不是代表政府講話,不違背同中國建交應遵守的協定。

1月23日

德·波馬歇要求再次會見李清泉大使。他說,雖然他受權對達成協定承擔義務,但上次會談後,他仍向法國政府作了報告,現将法國政府的正式确認通知中國方面。然後他又重提法方将于2月20日至25日之間派先遣人員赴北京建館,并詢問我方何時派人去巴黎。

最後,德·波馬歇說,戴高樂将在1月31日記者招待會上說他對中法建交的看法,并在中法關系和中法建交的世界意義等方面談他對中法建交有何期待。

1月27日

中法建交聯合公報于1月27日格林威治時間11時在北京和巴黎同時釋出。

中法建交大事記(下)
中法建交大事記(下)

1964年1月27日,格林威治時間11時,中國《人民日報》和法國《世界報》同時在頭版刊登中法兩國建交消息。

公報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法蘭西共和國政府一緻決定建立外交關系。兩國政府為此商定三個月内任命大使。

消息一出,震動了全世界,特别是給美國及蔣介石集團以一個沉重的打擊。西方媒體稱之為“外交核爆炸”。

1月28日

中法建交大事記(下)

按照既定步驟,大陸外交部發表聲明,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法蘭西共和國建立外交關系事,奉命發表聲明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作為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同法蘭西共和國政府談判并且達成兩國建交協定的。

按照國際慣例,承認一個國家的新政府,不言而喻地意味着不再承認被這個國家的人民所推翻的舊的統治集團。是以,這個國家的舊的統治集團的代表不能繼續被看作是這個國家的代表、同這個國家的新政府的代表同時存在于同一個國家裡或者同一個國際組織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根據這樣的了解,同法蘭西共和國政府達成中法建交和互換大使的協定的。中國政府認為有必要重申,台灣是中國的領土,任何把台灣從中國的領土割裂出去或者制造“兩個中國”的企圖,都是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絕對不能同意的。

1月31日

戴高樂在例行記者招待會上講到中法建交問題時,避免了重複富爾1月9日答記者問的話,他着重從正面闡述法國承認中國的考慮。

中法建交大事記(下)

1964年1月31日,戴高樂在記者會上正式宣布承認新中國。

戴高樂确認了富爾在北京的會談,說中國有效地行使了主權,“是以法國幾年來便在原則上打算同北京建立正常關系”,和中國建交是事實和理智起的作用。中國的強大、價值和它的廣闊前途,使得全世界越來越關心和注意,是以,法國應當能直接聽到中國的聲音,同時也讓中國能聽到法國的聲音。

他還說了建交後對兩國經濟、文化往來的希望。最後他強調:“目前還在觀望的某些政府,遲早會覺得應該仿效法國。”此外,對同中國建交就必須斷交的蔣介石,他也講了幾句安撫的話。

1月中下旬

1月17日法國将承認中國事通知美國,1月20日美國向法國遞交抗議照會。21日法國複照,拒絕美國反對法國承認中國,同時指出,法國在中法關系上采取主動是為美國政策 “幫大忙”,使美國的亞洲政策走出“死胡同”。

美國的報紙則稱美國感到“十分憤怒”,認為中法建交給美帶來“嚴重的政治問題”,美的政治戰略全被打亂了。

西德報紙說,美國在中國問題上所負的創傷在競選時總要裂口的,而戴高樂出其不意地選擇美國最尴尬的時候在美國的傷口上戳了一刀,而且戳得很深。

法國輿論更是針鋒相對地對美國反對法國同中國建交表示強烈不滿。親戴高樂的報紙抨擊美國說:這是一種極端愚蠢的行為,美國企圖“像路易十四對他的侍臣那樣”來對待法國,但是現在“不再有侍臣了”,并說美國的遠東政策導緻西方失敗。法國進入亞洲意味着“制止了自由世界之船可能觸礁”。

2月3日

周恩來總理通路14國之行,于2月1日至4日通路索馬裡。2月3日,在索馬裡首都摩加迪沙接受法新社記者特塞蘭的采訪,談到中法建交時指出:“戴高樂将軍上司下的法國政府,采取了與某些西方國家不同的态度決定同中國建立外交關系,這就樹立了一個勇于面對現實、敢于獨立自主的榜樣。”

然後,總理着重就中法建交的意義;中國願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同一切國家建立外交關系;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地位;美國制造“兩個中國”的陰謀和敵視中國的政策等作了全面詳盡的闡述。

總理的講話再一次向全世界宣告了中國的外交政策,在台灣問題上,堅決反對制造“兩個中國”的嚴正立場。

1月中旬-2月初

台灣蔣介石集團風聞法國即将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常恐慌,要求美國等“友邦”國家向戴高樂施加影響。蔣介石還親自出馬,于1963年12月24日緻信戴高樂,要求澄清法國是否真的要和中共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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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緻戴高樂的信,信中懇請戴高樂推遲與北京建交。

戴高樂指派前法國駐重慶大使貝志高攜帶親筆信于1964年1月19日赴台北,面見蔣介石。戴高樂的複信明确承認法國将與北京建立外交關系,并說他的決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采取這一決定已刻不容緩。戴高樂的信雖然少不了對蔣介石一些禮貌的敬仰的話語,實際上是要蔣介石面對現實,吞下中法建交的苦果。

蔣介石雖然十分氣憤,但也知道無法改變戴高樂的決心,最後隻得要求戴高樂推遲承認“中共”的時間。面對這一嚴峻局面,國民黨連日召開黨政高層會議,苦思對策。

1月22日,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開會研究中法建交問題,一緻決定重申蔣黨反對“兩個中國”的立場在任何情況下不作改變。

蔣幫“外交部”發言人在記者招待會上也強調了在任何情況下不改變反對“兩個中國”的立場。這時,已傳聞美壓蔣接受“兩個中國”,要蔣坐着不動,不把地盤空出來讓給“中共”。有記者對此提問,發言人隻好推說“不知道”。

中法建交公報釋出後,台灣當局向法國政府提出“抗議”,但是按兵不動,沒有立即撤走駐巴黎的所謂“大使館”。

戴高樂雖然不願主動斷絕同台灣的外交關系,但也擔心蔣介石不主動同法斷交。假若蔣幫“大使館”真是長期賴在巴黎不走,那将導緻中國強烈不滿,甚至撤銷互換大使的決定,以緻使戴高樂陷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于是法方放出空氣,揚言如果台灣不宣布與法國斷交,法國也将在一段時間之後主動宣布與台灣斷交,企圖逼迫台灣早日采取斷交步驟。

最後,根據戴高樂的訓示,法國政府于2月10日正式通知台灣駐巴黎的“外交代表”:一俟北京外交人員到達巴黎,台灣外交代表機構就将失去其存在的理由。

在這種情況下,台灣當局才被迫于同一天宣布同法國斷絕“外交關系”,并撤走其在巴黎的“大使館”,法國政府也相應地撤回了在台灣的代表機構及人員。

周總理結束14國之行,在成都召開使節會議,得知蔣介石斷絕同法國的“外交關系”并撤回其駐巴黎的代表機構時,曾寬慰地說:“蔣介石算是做了一次配合。”

中法建交最後一個實際問題終于解決了。中法關系開始走上正常發展軌道。

2月23日

中法兩國使館的臨時代辦同時到達駐在國首都。

大陸駐法使館臨時代辦宋之光及二秘張錫昌赴任途中,先在瑞士待命。李大使和宋代辦就法國局勢進行了親切的交談。

中法建交大事記(下)

中國前駐法國大使蔡方柏

我駐瑞士使館根據外交部的訓示,抽調了三人到駐法使館工作。他們是:領事部主任、二秘麥豐,法文翻譯、調研室幹部孫煥章,日内瓦大學剛畢業的留學生蔡方柏(後來擔任了第七任駐法大使)。

2月下旬

李大使偕夫人孫琪回北京休假,途經布達佩斯轉莫斯科。離使館前,口授大意,由使館秘書處寫了一份《關于中法建交談判的幾點體會》書面報告給外交部。

【出處:李清泉著家庭讀物《一個戰士的足迹》

作者:李清泉

供稿:李一林(李清泉長子)

編輯:《外交官說事兒》鳳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