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2024年08月04日 14:02 北京
西甯城中區法院開展“蓑衣行動”,讓刑事審判從“審理”到“治理”——雨水未來,先織蓑衣
“這是一堂零距離的警示教育和法治教育課,通過莊重的庭審和真實的案例,大家對危險駕駛罪的犯罪構成、社會危害、法律适用等方面有了更加直覺的了解,對被告人所應承擔的嚴重後果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5月30日,在青海省西甯市城中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蓑衣行動”中的安全駕駛系列活動現場,青海6家計程車公司的計程車司機、14家客運公司的客運司機及相關從業人員旁聽了一起危險駕駛罪案件庭審,并在庭審後聆聽了一場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專題法治宣講。
作為城中區法院“蓑衣行動”定向普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駕駛系列活動分為“安全上路”“護運危貨”“平安出行”三個專題,前兩個專題分别針對駕校學員、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此次的“平安出行”專題則是重點針對客運從業人員。
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刑事審判領域創新實踐,有效開展刑事領域綜合治理工作,今年3月,城中區法院刑事審判庭結合刑事審判工作特點,開啟一項刑事審判與新時代“楓橋經驗”區域綜合治理實踐——“蓑衣行動”。雨水未來,先織蓑衣,蓑衣是遮雨的工具,“蓑衣行動”旨在針對不同類型的刑事犯罪案件尋根溯源,一方面對潛在的高風險受害人群進行宣傳引導、普法答疑等預防性措施,提高他們防範和規避不法侵害的意識和能力,另一方面對潛在的高風險違法群體采取警示教育、常态化學習等防範性措施,降低他們違法犯罪幾率和可能性,從源頭治理犯罪,降低區域刑事違法犯罪發生率。
一套預防“組合拳”,開啟基層社會治理新實踐
2023年,城中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受理刑事案件總數大幅上升,複雜、疑難案件和新類型案件不斷出現,輕微刑事案件所占比重較大,特别是危險駕駛、幫助資訊網絡犯罪活動罪等輕罪案件上浮明顯。
新時代提出新命題。談到新時代“楓橋經驗”,人們往往聯想到民事糾紛的預防化解等工作。将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思路與刑事審判工作相結合,在科學研判的基礎上開展社會綜合治理實踐,不失為一種有意義的創新活動。
對輕罪案件的治理已經成為新時期刑事政策的重要内容,對輕罪治理體系的建設也是服務新發展階段的重要切入點。“蓑衣行動”是一項系統性推進新時代“楓橋經驗”融入刑事審判的區域綜合治理實踐,其強調将工作延伸至立案前和判決後,通過速裁程式、司法建議、定向普法和非刑措施四大舉措共同發力,從源頭上減少風險、預防犯罪。
“法庭希望你通過此次庭審,能夠真正認識到自身行為的危害性,知過悔過。人生沒有彩排,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今年3月13日,城中區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當庭宣判了一起适用速裁程式審理的危險駕駛罪案件,庭後主審法官再次就醉酒駕駛的危害對被告人張某進行了教育。不同以往,一張“法官勸誡卡”在庭後教育階段交給了被告人,鼓勵其放下心理包袱,以案為戒,正身正行。
用這種創新形式将“法官勸誡卡”發給被告人有何用意?“法官勸誡卡”記錄着宣判當天的日期,是希望涉案被告人能夠謹記此次教訓,切勿重蹈覆轍。同時,“法官勸誡卡”還留有部分空白,由主審法官針對不同案件、不同當事人填寫個性化内容,進行有針對性地勸誡、教育,此卡将在庭後進行教育、勸誡時予以送達。
“法官勸誡卡”是非刑措施的重要内容,也是“蓑衣行動”的組成部分,目前已發放200餘張。它運用了“蓑衣行動”中的“速裁程式”及“非刑措施”兩個闆塊,在發揮速裁程式高效審理效能的同時,引導被告人主動反思,解其法結化其心結,為司法審判的“後半篇文章”畫上圓滿的句号。
“抓前端、治未病”,庭審現場變為警示課堂
3月27日,城中區法院釋出了《危險駕駛罪審判案件白皮書(2021-2023)》,準确分析本地區危險駕駛罪案件特征,找尋問題根源,提出建議。4月以來,該院通過巡回法庭、庭審觀摩、集中法治宣傳等多種方式,靶向開展專題普法活動。
為依法懲治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充分發揮公開庭審的直覺警示作用,進一步強化以案為鑒、以案釋法的效果,4月12日,城中區法院公開審理一起危險駕駛罪案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西甯市交通執法局上司,城中區部分駕校負責人和學員參加旁聽。
宣判後,法官現場以案釋法,給“準司機”算自由賬、經濟賬、健康賬,警示他們要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在随後召開的安全駕駛主題交流座談會上,代表委員們表示,這次活動“抓前端、治未病”,對于降低當地危險駕駛犯罪率将發揮重要作用。
全國人大代表、青海省門源回族自治縣第二寄宿制初級中學教師郭金萍認為,城中區法院立足審判職能,切實扛起社會責任,在維護司法公正、創新審判服務、提升群衆獲得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蓑衣行動”安全駕駛系列活動,對于降低轄區危險駕駛犯罪發生率具有十分積極的作用,希望進一步通過旁聽庭審等形式的法院開放日活動,讓人民群衆深入學習法律知識,了解法院工作。
目前,安全駕駛系列活動已經形成較為成熟的庭審旁聽與專題法治宣講相結合的“1﹢1”模式,傾聽社會需求,利用身邊案例開展法治教育,正是“定向普法”實作的方式之一。
此外,針對危險駕駛罪案件,刑事審判庭幹警創作劇本,拍攝酒駕後果的普法短劇,用生動的故事呈現酒駕行為需要付出的慘痛代價,警示公衆遠離酒駕;根據白皮書反映出的轄區群衆對相關法律規定的認識不夠深入的情況,幹警就飲酒駕車、醉酒駕車的認定标準、法律後果制作簡單明了的宣傳圖,放置于城區加油站等駕駛人員集中的區域。
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将刑事審判工作延伸到犯罪預防關口
前不久,城中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幹警走進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為同學們送上了一堂精彩紛呈的法治課。幹警王鵬程首先以法的由來及演變為切入點,為同學們講解了憲法基本知識,之後以“什麼是犯罪和刑事責任年齡”為切入點,告誡提醒未成年人年齡不是違法犯罪的“保護傘”,教育引導同學們要嚴格規範自身行為,遵紀守法。
針對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發的情況,城中區法院以“蓑衣行動”中的定向普法、精準發力為目标,組織幹警走進轄區學校,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活動,做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法治引路人。
訴訟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方式,但卻不是最好的方式,從源頭治理犯罪,減少犯罪尤其是輕罪的發生,則是一種更為和諧、智慧的手段。如何通過速裁程式、司法建議、定向普法和非刑措施四大舉措實作“審理一案、治理一片”?城中區法院刑事審判庭給出了清晰的答案,通過速裁程式審理事實清楚的輕罪案件,使司法程式高效運轉,使犯罪行為人在接受懲戒與教育的同時,盡快回歸社會,促進社會關系的有效修複;通過個案辦理總結分析社會治理短闆,向有關部門提出及時彌補治理漏洞的高品質司法建議,在區域治理與行業治理中“真發力”;根據審判實踐和不同類型案件的特點,進行定向普法,将普法活動與綜合治理的整體目标相結合,有的放矢,精準發力;對于可能免予刑事處罰及判處非監禁刑的被告人,将其在非刑引導中的表現作為認罪悔罪的考量因素,在刑罰之外采用個性化方式,實作教育、挽救的目的。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要求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做好新形勢下的司法審判工作,關鍵是要堅持案件審理和促推社會治理并重。蓑衣是擺渡人在擺渡時用以避雨防潮的衣物,也象征着擺渡人不畏困難,渡人于正途的勇氣與信念。堅持治罪與治理并重,城中區法院的探索與努力仍在繼續。
來源:人民法院報·1版作者:魏爽 朱曉柳(西甯城中法院)編輯:苗 豔稽核:馮 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