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這句話對每位交通參與者來說早已爛熟于心
但總有少部分駕駛員朋友偏要以身試法
第一次酒駕被查後不長記性
心存僥幸再來一次
體驗了一次酒駕的“罰”
再體驗二次酒駕的“拘”
為推進夏季交通整治和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全力預防和減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名山公安始終對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保持高頻率嚴查嚴處态勢,常态化開展整治行動,全面築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線。
下面
名山公安分局對查獲的
二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曝光
▼▼▼
(一)
姓名:舒某某車牌:川TG***9車型:正三輪載貨機車酒精含量:74mg/100ml第二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查獲時間:2024年5月9日12時40分查獲地點:名山區梅龔路1公裡10米處第一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查獲時間:2019年12月2日處罰結果:行政拘留3日,并處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
姓名:張某某
車牌:川TV***0
車型:小型轎車
酒精含量:33mg/100ml
第二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查獲時間:2024年5月9日12時40分
查獲地點:名山區百觀路4公裡100米
第一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查獲時間:2016年5月24日
處罰結果:因張某某有違法記錄前科,行政拘留6日,并處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
姓名:楊某某
車牌:川TF***1
車型:普通二輪機車
酒精含量:43mg/100ml
第二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查獲時間:2024年6月13日21時5分
查獲地點:名山區皇茶大道
第一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查獲時間:2022年11月16日
處罰結果:行政拘留3日,并處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四)
姓名:杜某某
車牌:川 TS***1
車型:小型轎車
酒精含量:61mg/100ml
第二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查獲時間:2024年7月2日13時50分
查獲地點:名山區茶都大道
第一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查獲時間:2018年2月1日
處罰結果:行政拘留4日,并處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左(曝光二)、中(曝光三)、右(曝光四)
(五)
姓名:都某某
車牌:川TN***8
車型:小型汽車
酒精含量:27mg/100ml
第二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查獲時間:2024年7月16日13時
查獲地點:名山區名王路20公裡200米
第一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查獲時間:2020年3月19日
處罰結果:行政拘留4日,并處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左(二次酒駕)、右(無證駕駛)
名山公安分局溫馨提示: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自覺抵制酒駕交通違法行為,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珍愛生命,拒絕酒駕。
掃碼下載下傳茶源名山APP來源:名山公安編輯:韓濤責編:黃浩稽核:李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