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國家醫保局出最新指導意見:
2025年起,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之後每續保滿一年,即可享受連續參保激勵,且參保人員當年未使用任何形式的醫保基金報帳,也同樣會獲得相應獎勵額度,意見一經證明,就受到社會高度關注。
醫保基金結餘情況
在2024年4月11日,國家醫保局在2024年上半年例行會議上,公布了2023年醫保統籌基金結餘情況。
2023年,國家醫保統籌基金總收入2.7萬億元,總支出2.2萬億,結餘5000億元,統籌基金累計結餘3.4萬億元,職工醫保累計結餘2.6萬億元,居民醫保累計結餘7600億元。
雖看似賬戶充盈,但實際上,職工醫保統籌基金還需為退休職工提供保障,是以從整體基金運轉來看,醫保統籌基金雖在2023年實作合理結餘,但仍處于緊繃狀态。
這也就是人們口中常說的“醫保沒錢了”,事實上是,醫保還有一定的積蓄,甚至從2023年的收支來看,還是健康的結餘,但是這并不表示可以放松。
是以國家醫保局在近些年來在逐漸的變更醫保政策,同時也在不停地優化服務。
比如醫保統籌目錄品種6年間,累計納入744種,特别是針對惡性良性腫瘤、高血壓、糖尿病、罕見病等之前的老大難,或是用量大的藥品,同時門診待遇提高也為職工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随之醫保機關也會精簡流程,做到更多慢病病種實作異地結算,從藥品種類到藥品價格,從醫保參保地到異地結算;
多項檢查費用參與報帳,并澄清了醫保政策從未有過“單次住院不超過15天”等政策誤區,使得參保人及相關部門對醫保更具信心。
醫保統籌
自2021年開始,國家醫保局推出了“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
自此開始,全國各省先後進行了醫保通統籌,而個人賬戶的進賬也發生了巨大變化,即機關繳納部分不再進入個人賬戶,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進賬統一标準,直系家屬可實行共濟等等。
2024年,已到達當時設定醫保統籌完成的最後一年,全國各省市幾乎都完成了醫保統籌政策,統籌政策設立最初就是為了讓醫保基金得到充分地利用,家庭成員之間可共濟醫保個人賬戶,個人賬戶中的進賬都不同程度地減少。
尤其是退休人員的賬戶,除了北京、上海兩地因之前個人賬戶未與養老挂鈎而進賬金額變化不大外,其他地區都産生了很大的差距。
而普通門診增加了報帳待遇,雖然具有很大的社會反響,但不可否認的是,這是醫保一次非常重要的改變,也是能夠保障醫保健康運轉的重要政策。
參保現狀
據統計,2023年大陸參保總人數約13.34億,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其中職工參保3.71億人,居民參保9.63億人,而家庭成員共濟的政策使更多的職工醫保賬戶得到了更充分地利用。
而參保人的增加也使得更多的人受到了醫保政策的幫助,有資料表示,2023年,農村低收入就醫人口達到了1.8億人,減輕費用負擔1883.5億元,經報帳後,有近一半的困難患者住院的負擔在1000元以下。
對于現今經濟環境,如此低廉的醫療費用的确為人們減輕了非常大的負擔,尤其是針對貧困家庭的扶持,讓這些家庭是以獲得了更多的承受力。
但不可否認的是,雖然參保人數衆多,但是仍有相當一部分人在選擇性參保,雖然目前有着退休必須繳納一定年限的醫保的政策存在,但對于早早參加工作繳納醫保的人來說,還是有着選擇性參保的條件。
當然還有很多人這樣參保,然後在退休前進行補繳等等,雖然減輕了當事人的負擔,但對于大多連續繳納保險的參保人來說,顯然非常的不公平。
當然,也有許多人受到近年來退休政策、人口結構變化,以及醫保的多次政策變化的影響,擔心自己是否能受到醫保的惠及,職工醫保還好些,受到政策保護,機關需承擔員工的醫療、養老、工傷、失業以及生育保險。
但個人參保的情況下,有更多的人選擇掐着退休時間計算參保年限,尤其是城鄉參保,因認識上的不足,以及每年需承擔的費用,許多人有着選擇性參保的傾向。
參保激勵具體情況
8月1日,在國新辦舉行的例行吹風會上,國家醫保局保障司司長樊衛東在會上提到了醫保兩項激勵政策。
自2025年起,連續參保4年後,每連續參保一年,都享受大病保險支付不低于1000元的激勵,具體的金額由各省根據情況制定,參保中斷,激勵停止,續保後重新計算年限再進行激勵。
自2025年起,參保居民當年未使用過門診、住院等醫療費用的醫保基金報帳,則會在下一年度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此項激勵同樣不低于1000元,仍由各省自行制定,當年使用大病保險并使用獎勵額度,那麼前期的激勵額度清零,下一年度重新計算。
兩項政策均可以說是對連續參保繳費人員的保護,從之前的醫保報帳方式來看,并未區分參保年限以及參保方式。
而一些有病參保,無病停保的選擇性參保顯然對連續參保人員是不公平的,而此項激勵政策的推出,顯然是減少這樣的不公平性。
同時,兩項激勵政策是可以疊加進行,且随年限多次疊加的,而此次意見也規定了激勵的最高額度為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的20%。
也就是說,按照居民參保當地最高的大病保險報帳額度計算,兩項激勵政策均符合條件,累年疊加後,如果當地的大病最高報帳額度為40萬,那麼激勵後的最高額度最高增長到48萬。
而在兩項政策中,除了年限數字與獎勵額度外,也需要注意的是獎勵僅限定在“大病”範圍,普通疾病是不會享受激勵額度的。
對于大多數的普通家庭而言,大病更能摧垮一個家,而國家目前的醫保基金也并未豐腴得可以随意揮霍,甚至近年來由于多個衛生事件使得原本就不豐厚的保險基金更加緊張。
激勵政策實施的思考
2024年是醫保統籌過渡期的最後一年,自今年年初起,全國各地都均進入到了統籌實施的最後階段,同時,各地區居民個人賬戶的進賬金額也按計劃調整減少,但門診統籌進入新章。
通俗的話來說,不去醫院每個月的賬戶進賬每個月不再是三五百,而是七八十,但是進醫院原來的花費可能二三千,而現在可能僅有二三百。
從個人收入來看,大多數人的收入都在減少,但就大局而言,這樣的政策變更可以為更多的人提供保障,畢竟就13.34億的參保人而言,想要同時保證這些人的醫療水準,注定要進行大刀闊斧的改變。
但事實上,并不是所有人都了解這樣的改變,畢竟大多數人的眼裡隻有眼前幾人、十幾人,甚至隻有自己,而這樣的人最直接的表達方式就是結束醫保。
這樣的背景下,這樣的激勵政策無疑是在鼓勵居民正常連續參保,進而能夠保證醫保基金的儲備能夠正常運轉。
雖然兩項參保激勵政策看似在用手段來吸引居民參保,但實際上,這樣的“手段”屬實難得,畢竟不能把所有人的意見統一,但這樣的政策實際上對參保人是有着實質性的保護作用的。
畢竟“人有旦夕禍福”,在真正需要時,來自國家醫保的保障才是最後的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