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晚,超威電源集團有限公司釋出聲明稱,鑒于河南超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明煜在處理員工勞資糾紛一事中,發表不當言論,态度惡劣,造成社會不良影響,對此深表歉意。經公司研究決定,免去王明煜河南超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
“你是試用期,我說辭退你就辭退你。”8月4日,一則河南新鄉超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超力新能源公司)相關負責人與員工争執的視訊在網上流傳。視訊中,企業負責人發表“花100萬讓你身敗名裂”“法律無所謂”等言論,引發網友熱議。
網傳錄音截圖。
據了解,超力新能源公司為中國動力電池行業龍頭企業超威集團控股企業。8月5日,視訊釋出者李女士接受讀特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自己仍試圖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權益。而企業涉事負責人王某則表示,公安等部門已介入調查,最終結果将予以通報。
辭退員工還大放厥詞?
超威集團一控股企業被曝
李女士告訴讀特新聞記者,她今年4月24日入職超力新能源公司,任電商設計一職。然而,入職後,公司一直未與她簽訂勞動合同。從李女士提供的微信截圖可以看到,該公司待遇包括餐補10元/天,并有六險(五險+大病醫療險)、住房公積金、雙休、年休假、法定節假日等。社保将在入職1—3個月内繳納。而李女士的薪資,公司人事僅在微信電話中口頭約定為5000元月薪。
李女士與超力新能源公司的人事聊天記錄。受訪者供圖
李女士表示,5月24日,公司給她發放了4月份的工資共1196.36元。6月13日,公司負責人事的同僚突然找到她,談到辭退事宜。“公司說覺得我不太合适,對我做的圖不滿意,要對我進行辭退。我問了具體的有沒有什麼标準,哪一點不滿意,他們也沒有說出來。”李女士說,她當場提出如此辭退不合理。
6月14日,公司人事再次找李女士協商辭退一事,談話間,公司總經理王某某進入了辦公室。“當時我還在和人事聊辭退,包括賠償的問題,我們正在聊着,他就突然進來了。我說我們現在在談辭退賠償的問題,他就直接說‘我們辭退不賠償,你試用期我想辭退就辭退’。”李女士表示,她當時就按下了錄音鍵。王某某随即發表了“對公司不好的人,我花100萬讓他身敗名裂”“被通知辭退員工(來找我談話),我開始收費,我一分鐘收100塊錢,在我辦公室”等言論。當天,雙方不歡而散。
“之後我打了勞動監察大隊和12345的電話投訴舉報,7月份拿到了我的工資。”李女士表示,公司目前仍欠她未繳納的社保和辭退賠償金。
多方回應:公安等部門已介入調查
錄音内容是否屬實?錄音中的人是否為公司總經理王某某?根據李女士提供的聯系方式,8月5日,讀特新聞記者聯系上王某某。王某某表示:“我現在在市政府給上司在彙報,最終會發文,目前區裡面的機關和公安部門都已經介入調查了。”
公司是否知情?讀特新聞記者緻電超力新能源公司公開電話,截至發稿無人接聽。随後,記者聯系該公司控股公司超威集團,從業人員回應道:“集團上司已經介入此事,該事件目前正在調查,至于處罰結果要等調查結果出來。”至于集團日常對子公司如何管理、對子公司未與試用期員工簽訂合同等問題是否知情等問題,該從業人員表示,将記下記者電話後由專人回複。截至發稿,記者尚未收到回電。
新鄉市高新區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在接受讀特新聞記者采訪時則表示:“這個事之前在紅旗區那邊(已經)調解過,公司已經給過她7000元了,當事人的其他訴求、應該賠償什麼等問題,現在也正在通過正常途徑去走。”
對于上述從業人員所說的7000元,李女士表示,這是她5月到6月14日的工資,并非賠償金,自己仍在勞動仲裁,希望要回賠償金及社保等費用。
截圖自企查查。
企查查顯示,河南新鄉超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由超威電源集團有限公司持股65%,錄音當事人王某某持股30.91%。其中,超威電源集團有限公司為港股上市企業,并入選2021年度浙江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
律師:沒簽合同也不能随意辭退
入職近兩個月沒簽合同,公司是否違法?對此,華商律師事務所的楊文許律師表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入職近2個月未簽勞動合同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這種情況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公司在員工入職後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二個月份工資應當按照二倍支付。”楊律師表示。
至于在未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公司此舉是否算違法辭退,楊律師則表示:需要綜合公司對該崗位的要求以及員工是否能夠勝任,以及雙方是否有約定試用期才能确認。“但是,需要說明的是,即使未簽訂勞動合同,公司也無權随意辭退員工。如果該公司與該網民解除勞動合同構成違法解除的話,需要向該網民支付1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金。”
楊律師建議,員工在入職新公司前,就像公司需要對員工做背調一樣,員工也可以對公司做一個背景了解。另外,在簽署入職檔案時對于公司提供的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應當予以了解而非拿到之後置之一邊,對于有疑問、有異議的内容可以向公司作進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