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改自己名字嗎?
改名字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
今天,我們來聊一聊這個話題
俗話說:“雁過留聲,人過留名。”古今中外,姓名對于一個人來說,分量可謂舉足輕重,幾乎構成一個人最重要的人生價值載體。
據曆史記載,西漢大文豪司馬相如,原名不叫“相如”叫“犬子”,長大後因仰慕戰國時的名相蔺相如而改名相如,這才有了司馬相如。
長輩給小輩起名字都是給予了不一樣的寓意,但因為時代不同、文化不同,孩子長大後難免會對自己的名字不滿意,例如“尤勇馳、杜紫藤、史珍香……”這類自帶諧音梗的名字;還有名字裡有生僻字的,燊(shēn)、彧(yù)、廑(jǐn)、汜(sì)等,在生活中造成諸多不便。
話說回來
名字可以改嗎?
能改,但不能随意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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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條,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更改條件以及所需材料:
(一)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經協商一緻的,可由監護人申報姓名變更登記,8周歲以上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應當征得本人的同意。需要以下材料:
1.項目變更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未滿18周歲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共同申請書;
本條所列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未成年人生父母、依法收養未成年的養父母。
(二)已滿18周歲的,可由本人申報姓名變更登記。需要以下材料:
1.個人申請書;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變更姓名申請:
1.刑罰未執行完畢或者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
2.作為當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者尚未執行完畢的;
3.選取姓名違反公序良俗的;
4.公安機關認為其他不予更名的情形。
相關費用以及辦結時限:
變更姓名不收費,3個工作日内辦結。
注意事項:
除姓氏外,公民姓名應當使用《通用規範漢字表》中的漢字。
來源 “雲南警方”微信公衆号
責任編輯 李鴻睿
責任校對 何丹
主編 熊波
終審 編委 李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