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通報了
2024年上半年電動自行車
産品品質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結果
共發現146批次電動自行車不合格
涉及九号、綠源、愛瑪
雅迪、小牛等多個品牌
共發現79批次電動自行車
充電電池不合格
主要涉及鉛酸蓄電池
和锂離子蓄電池2個品類
記者梳理名單發現,146批次不合格電動自行車中,有5批次為愛瑪,涉及問題包括辨別與警示語、充電狀态主回路保護、互認協同充電、布線、反射器、照明和鳴号裝置、充電器與蓄電池;7批次為九号,涉及問題包括辨別與警示語、整車品質、充電狀态主回路保護、互認協同充電、布線;6個批次為綠源,涉及問題包括辨別與警示語、整車品質、充電狀态主回路保護、互認協同充電、布線、反射器、照明和鳴号裝置;2個批次為小牛,涉及問題為辨別與警示語、充電狀态主回路保護、互認協同充電;3個批次為雅迪,涉及問題為辨別與警示語、充電狀态主回路保護、互認協同充電。此外,不合格電動自行車還涉及小刀、寶島、小鳥、新日、永久等多個品牌。
對本次專項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産品,市場監管總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産品品質法》《産品品質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及時做好抽查發現不合格産品的處理工作。
(一)嚴肅查處品質違法行為。對抽查發現的涉嫌假冒、擅自改裝拼裝關鍵性元件後銷售、産品品質不符合國家标準等違法違規情形,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防抽查不合格産品流入市場,防控産品品質安全風險隐患。同時,專項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産品結果資訊,納入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記入相關生産銷售機關名下。
(二)加強CCC認證監管。對專項抽查發現獲得CCC認證但不符合認證要求的電動自行車,督促有關認證機構依法依規對CCC認證證書予以處理并公布。
(三)加強缺陷産品召回管理。根據專項抽查結果,對可能存在缺陷的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電池,組織相關缺陷産品召回機構開展缺陷調查;經确認存在缺陷的産品,及時督促生産機關實施召回。
(四)強化通報和移送工作。專項抽查結果通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等機關,協同推動電動自行車品質安全隐患全鍊條整治。同時,加強行刑銜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懲治違法犯罪行為。
市場監管總局提醒消費者,選購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充電電池時,選擇獲得強制性産品認證并标注CCC認證标志的電動自行車,從正規管道購買産品名稱、生産廠家名稱和位址、執行标準資訊、合格證齊全的電池;不要購買未配備蓄電池和充電器的電動自行車裸車,不要解除電動自行車限速,不要更換大功率電池,不要使用不比對的充電器,不要選購有明顯破損的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