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重大水旱災害事件發生時
如何迅速、有序、高效應對?
近期
水利部制定印發
《水利部重大水旱災害事件排程指揮機制》
確定第一時間全面掌握險情災情等相關資訊
第一時間作出研判部署
第一時間指導應急處置
适用情形
水庫
水庫(水電站)發生垮壩、漫壩,或發生嚴重汛情、險情可能發生垮壩、漫壩,嚴重威脅人員安全、周邊城鎮、下遊重要基礎設施等。
堤防
大江大河幹流和主要支流堤防、國家蓄滞洪區堤防、保護居民聚居區或重要基礎設施等堤防發生決口、漫堤險情或可能發生決口、漫堤險情,嚴重威脅人員安全、周邊城鎮、下遊重要基礎設施等。
山洪災害
一次山洪災害事件導緻死亡失蹤10人及以上。
堰塞湖
大江大河幹流和主要支流發生堰塞湖,或其他河流發生堰塞湖嚴重威脅人員安全、周邊城鎮、下遊重要基礎設施及下遊地區國家等。
蓄滞洪區
預報國務院決定或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排程的國家蓄滞洪區需啟用。
其他情形
地震或洪水等造成重大引調水工程大面積供水受影響、重大水污染事件、城市嚴重内澇、重要水源地受威脅以及重要基礎設施受沖擊等。
(其他水旱災害事件應對按《水利部水旱災害防禦應急響應工作規程》執行。)
險情災情報告和響應啟動
相關司局或機關收到重大水旱災害事件報告後,立即向部上司報告,同時盡可能掌握事發地詳細要素情況,嚴格按照重大突發事件資訊報送時限要求報告中辦、國辦。
水利部啟動排程指揮機制,釋出預警資訊,啟動相應級别的應急響應。
會商決策
會商準備
防禦司提請部上司立即主持會商,通知部相關司局和直屬機關參加,準備會商材料。
資訊中心負責防汛會商室裝置調試,準備雨情水情汛情彙報材料。
資訊中心、防禦中心提前做好遙感監測、洪水演進等分析。
會商人員
相關司局、相關流域管理機構等相關機關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商。
必要時通知有關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并請政府負責同志以視訊方式參加會商。
會商流程
資訊中心彙報雨情水情汛情和遙感監測分析等情況。
防禦司彙報重大水旱災害事件應對工作及措施建議。
相關流域管理機構和參會機關視情補充彙報。
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同志和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視情介紹。
水利部上司作出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
會商意見落實
防禦司牽頭負責會商意見落實,編寫會議紀要,建立工作台賬,逐一明确責任機關。
及時向相關流域管理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發出通知,逐條落實部上司會商要求。
重大水旱災害事件發生期間,滾動開展會商。
工作組(專家組)派出
工作組(專家組)組成
水利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險情或災情現場,統籌人員力量,在前方迅速形成全方位技術支援團隊。
工作組(專家組)任務
實地檢視汛情、工情、險情、災情,加強技術指導,督促指導地方落實防汛責任、“四預”措施,巡查守護人員和料物裝置等,協助指導地方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攜帶必要的裝備,及時向水利部傳輸現場視訊、畫面和文字等資訊,為後方指揮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前後方關聯機制
在水利部成立氣象水文預報、遙感、無人機監測、視訊、網絡等後方支援團隊,從“四預”、技術論證及應急搶險方案等方面,支援前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加強前後方協調關聯,強化資訊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排程指揮
總體協調
防禦司負責總體協調,加強值班值守、資訊報送,牽頭落實會商決策意見,保障應急處置工作迅速、有序、高效。
必要時成立相關專班,統籌負責相關事項。
預警釋出
資訊中心及時向相關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機關通報洪水預警資訊,并向社會公衆釋出。
相關流域管理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所屬水文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分别向相關部門、機關通報洪水預警資訊,并向社會公衆釋出。
防禦司及時将洪水預警資訊通報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
資訊中心歸口管理風險等級為Ⅰ級,或影響範圍涉及兩省及以上或跨境河流上堰塞湖實時水情資訊的釋出,相關流域管理機構負責統一釋出其他類型堰塞湖的實時水情資訊。
工程排程
水利部、流域管理機構按權限負責水工程應急排程工作,視情開展或指導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開展應急排程,及時下達排程指令,精細排程險情上下遊水工程,為險情應急處置創造條件。
資訊中心和流域管理機構提供支撐。
人員轉移
防禦司通知相關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督促指導地方提前做好水庫垮壩、漫壩和堤防決口、堰塞湖潰決、城市嚴重内澇、重要基礎設施受沖擊等險情影響範圍内人員轉移避險,提前轉移需啟用蓄滞洪區内人員,確定人民群衆生命安全。
通信保障
資訊中心和流域管理機建構立前後方資訊保障機制,確定前方應急處置資訊和後方支援團隊無縫銜接,精準高效支撐排程指揮。
應急處置
應急監測
資訊中心、防禦中心、相關流域管理機構收集相關資料,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無人船、探地雷達、水下機器人等手段加強險情監測。
水文司、相關流域管理機構視情組織派出水文應急監測隊伍,加強潰口流速、寬度、高度和淹沒範圍、水深,堰塞體體積、堰塞湖容積等應急監測,為科學制定險情處置方案提供支撐。
風險研判
資訊中心、防禦中心、水規總院、大壩中心、流域管理機構、高校或科研院所組織開展災害模拟推演、潰決洪水演進分析、風險評估、危險性評價、災害損失評估等分析研判工作,提出應急處置建議。
險情排查
水利部建設司負責指導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運管司負責指導水庫、堤防等水利工程運作管理。
南水北調司負責指導監督南水北調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國科司負責協調國際河流水旱災害與境外人事物相關的。
防禦司通知相關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督促指導地方按照險情巡查有關規定,逐一落實責任人,上足力量開展拉網式、全覆寫排查,充分利用先進裝置排查險情,發現險情及時處置并報告,提前轉移危險區内人員,確定人員安全。
指導支援
工作組(專家組)、相關流域管理機構協助指導地方做好險情研判、巡查防守、應急處置等工作。
水利部、流域管理機構視情調配系統内或行業内力量支援搶險工作。
資訊報送
持續跟蹤險情災情處置,加強資訊報送,及時準确快速反映險情災情處置及工作進展、舉措成效等資訊,直至險情排除、災情結束。
防禦司以《水利部值班資訊》形式向中辦、國辦等報送事件重要處置進展資訊。視情向有關部門或國家通報資訊。必要時,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流域管理機構按程式以流域防總名義向有關省級防指印發通知,要求做好責任落實、隐患排查、應急處置、人員轉移避險、災情險情報送等工作。
水利救災資金下達
防禦司會同财務司研究提出水利救災資金建議方案。
财務司按程式向财政部報送水利救災資金安排建議。
宣傳報道和資訊釋出
防禦司組織新聞釋出、新聞通報等,組織做好媒體采訪、專業解讀等,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釋出汛情、險情、災情和水旱災害防禦工作情況。
水利部宣教中心加強輿情監測應對,協調主流媒體等加強正面宣傳報道。水利報社以及其他部屬機關所屬媒體平台充分發揮專業優勢,積極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
事件調查和複盤檢視
針對重大水旱災害事件,及時進行複盤分析。根據職責劃分,視情由水利部相關司局牽頭成立災害調查組,對事件發生原因、過程、處置情況等進行全面複盤檢視,總結經驗教訓,形成複盤報告。必要時,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文案 | 王曼玉
稽核 | 陳銳
監制 | 樊弋滋
責編 | 羅景月
校對 | 王子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