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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事故受傷以後有必要報警嗎?

本團隊近期代理了一起工地上的交通事故和工傷競合案件。當事人馬某某,于2024年1月1日進入上海市浦東新區某工地從事泥瓦工工作,2024年1月2日16 時許,上海某機械裝置公司泵車駕駛員在工地内駕駛泵車時不慎碰到正在施工的勞工馬某某,導緻馬某某受傷。馬某某進入工地才一天,沒有工資發放記錄,沒有錄入人臉識别,也沒有其他證明在工地幹活的證據,想證明其在工地幹活受傷比較困難,在和家屬的溝通中我們得知事發時有人報過警,經調查,本次事故也有民警出警,并且出具了上海市警察局案(事)件接報回執,上面詳細載明了事發的時間、地點、經過、泵車車牌号、駕駛人姓名、身份證号碼、所屬公司、傷者姓名及身份證号碼等資訊。拿到這個回執以後我們就可以當做證據使用,既能證明交通事故的肇事機關,又能證明受傷的時候正在工作以及工作所在的工地名稱。

發生事故受傷以後有必要報警嗎?

這個回執對于這個案子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個證據,無論是對于我們侵權案件還是工傷案件的推進都有極大的幫助作用。

但是也有很多案件,事發時沒有報警,也沒有監控,沒有拍照錄像,到了起訴的時候證明案件事實都很困難,這就給案件的處理增加了極大的難度。

一、交通事故案件為什麼需要報警?

交通事故案件涉及定責的問題,報警以後第一時間由交通警察介入處理,保留現場的監控、現場圖檔等證據,根據雙方的過錯情況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後續交通事故的理賠就以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為依據。

發生事故受傷以後有必要報警嗎?

二、提供勞務受傷或者工地受傷為什麼需要報警?

大部分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的案件以及工地上工傷糾紛案件,當事人與機關或者是雇主之間并不存在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等書面的協定,甚至于當事人并不知道雇傭自己的是哪家機關,也不知道受傷以後到底找哪家機關理賠。

大部分幹這種體力活的也是農民工,很多沒有維權意識,一旦發生事故以後直接去就醫,也不知道對現場進行拍照,固定證據。這個時候,如果報警,警察去事故現場以後,會對現場進行拍照,調查事情經過,制作一份報警回執,載明事故資訊以及涉及的機關,有些還會對現場施勞工員及傷者做一份筆錄,這樣事發經過以及涉及的機關主體資訊就能固定,也友善後續的維權工作。

發生事故受傷以後有必要報警嗎?

三、事後補報警有用嗎?

無論是交通事故還是提供勞務受傷或者工地受傷的事故,沒有在第一時間報警也就意味着現場證據的丢失,如果現場有監控還可以還原事發經過,但是沒有監控的情況下即便是警察來到現場也無法還原事發經過,也就沒辦法出具我們上面所說的載有重要資訊的報警回執。

也有當事人拿着事發後一段時間補報警的回執說能夠證明事發經過,但是我們一看,報警回執上寫的是:某某來所稱其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處受傷,告知其通過民事訴訟解決。這種回執并不能作為證據使用,因為上面的内容也就是當事人自己所陳述的内容,而不是警察根據調查結果出具的文書。這個回執唯一能證明的内容就是當事人某年某月某日去報了警。

是以,報警要趁早,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發生事故受傷以後有必要報警嗎?

四、警察是否會處理糾紛?

需要明确的是,無論是交通事故理賠,還是提供勞務受傷或者工地上受傷的理賠,這些理賠工作都不屬于警察的職責範疇,也不是警察的法定義務,派出所可以安排調解但是并不具備強制性。這類案件報警更多的還是希望由警察同志固定案件事實的相關證據,交通事故以及提供勞務受害糾紛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工傷案件則需要向勞動人事争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仲裁。

本團隊專業處理人身侵權、交通事故、工傷理賠等案件,如果您這邊有理賠的法律問題,可以評論或者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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