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住行”中的“行”
是每個人日常生活的基本組成部分
交通安全關乎每一個人
不容忽視
而文明出行亦是
每一位公民應盡的職責
但是!
偏偏有些駕駛人“不甘人後”
開車通過斑馬線時
非要與行人“争先恐後”
導緻行人隻能“望路興歎”
那今天交巡警就帶大家來
認識一下他們▼▼▼
1
渝AA***N
時 間:2024年9月1日
地 點:江州大道與體育路路口
處罰結果:罰款200元 記3分
2
渝CJ***0
時 間:2024年9月1日
地 點:江州大道與文菁路路口
處罰結果:罰款200元 記3分
3
渝AA****3
時 間:2024年9月2日
地 點:江州大道與體育路路口
處罰結果:罰款200元 記3分
4
渝AU***1
時 間:2024年9月2日
地 點:江州大道與體育路路口
處罰結果:罰款200元 記3分
5
粵UU***2
時 間:2024年9月2日
地 點:江州大道與順江路路口
處罰結果:罰款200元 記3分
6
渝BH***A
時 間:2024年9月4日
地 點:江州大道與體育路路口
處罰結果:罰款200元 記3分
7
渝AA****1
時 間:2024年9月6日
地 點:江州大道與體育路路口
處罰結果:罰款200元 記3分
8
渝A1***M
時 間:2024年9月6日
地 點:江州大道與文菁路路口
處罰結果:罰款200元 記3分
如果你也存在未禮讓行人的行為
但是沒有出現在名單上
請不要“竊喜”
大家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今天就讓交巡警
再告訴大家一遍
通過斑馬線的“正确姿勢”
車讓人
01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
行人步入斑馬線,第③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開始通過斑馬線,所在車道車輛和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到達中央綠化隔離帶或雙黃線,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
02
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或人行橫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道路中央有雙黃線或隔離欄,無綠化隔離帶,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03
機動車、非機動車混行
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04
無交通信号燈或斑馬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05
道路中央有護欄或綠化隔離帶
道路中央有綠化隔離帶,當行人未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拟延長線,②車道上的機動車需要停車讓行,當行人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拟延長線,①、②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
06
交叉路口右轉車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遇到有行人通行時,應當停車讓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燈的路段,紅燈亮時,右轉彎車輛也不得通行。
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行經交叉路口轉彎時,右轉車輛必須讓行。
07
交叉路口左轉車輛
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行經交叉路口轉彎時,左轉車輛必須讓行。
人守法
01
過馬路,守法規
行人橫過馬路時,應走斑馬線、人行天橋等過街通道通行。機動車停車禮讓的同時,可揮手示意行人先行并耐心等待。
02
保安全,守信号
行人應當遵守交通信号。在通過斑馬線前,應首先觀察是否有信号燈控制,有信号燈的,要在綠燈亮時步入斑馬線;如無信号燈控制,行人沿着斑馬線行走。
切勿出現沉迷低頭玩手機等行為,忽視道路交通安全。
03
小細節,别忽視
與機動車相比,行人處于天然的弱勢,當交通事故發生時,行人受到的傷害程度要遠遠高于機動車内司乘人員。
是以,行人切不可闖紅燈,翻越綠化帶、隔離護欄,橫穿馬路;過馬路時不可做低頭族、戴耳機聽音樂;不要在道路上追逐猛跑、打鬧;不要與機動車搶行。
江津公安交巡警提醒
停一停、讓一讓
一個小小的動作
或許就可以避免意外的發生
抓拍、懲罰都隻是交通安全的“輔助”
真正的“C位”是每一位駕駛人
知行合一的安全意識與實踐
請大家行動起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