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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歌》結局:謝美藍後悔!那隽最狠心,李曉悅真面目終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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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隽終于開始反擊了。

那隽從被上司送到醫院的那一刻,就已經做好了從現在公司辭職的準備了。

為了能夠拿回屬于自己應得的期權和離職補償金,那隽咨詢了律師,做了很多準備。

其實那隽一開始想回去公司還是想好好上班的,隻要魯總做得不太過分,那隽多半還是會忍着的。

但魯總做得太過分了,不僅不給那隽安排工作,還各種排擠那隽,想要用之前對付其他同僚的老辦法,逼那隽自己主動離職。

魯總這麼做,反而激起了那隽的鬥志,那隽靠着自己收集的證據,逼着公司主動來找他談判。

最後的結果,是那隽帶着一大筆期權,和N+1 的離職補償走人。

當那隽終于和公司鬥争勝利的那一刻,他第一時間給李曉悅打了電話,說要出去吃飯慶祝一下。

但李曉悅卻沒有想象中的那麼開心和興奮,直接以要和朋友吃飯拒絕了那隽,還跟那隽說會回來的很晚,讓那隽不要等自己。

那隽是個很聰明的人,他知道李曉悅的那句“不用等了,應該挺晚的”翻譯過來,就是“我們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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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隽不知道的是,李曉悅生病和被公司針對的最難的時候沒有抛棄他,卻在他拿回期權和賠償金的時候選擇分手,不是因為李曉悅不愛了,而是因為太愛那隽了。

01 那隽無暇顧及李曉悅

那隽其實早就意識到了李曉悅的不對勁了,但他顧不上那麼多。對于那隽來說,眼下的當務之急,就是要拿回屬于自己的期權和離職補償。

那隽這麼做,是為了自己,更是為了哥哥一家。

劇裡雖然沒有明确拍出來,但其實已經暗示的很明顯了。

沈琳雖然是姐弟兩個,但其實他父母真正能夠依靠的,從來都隻有沈琳一個人。

沈磊别說給父母依靠了,不反過來啃老父母就已經很不錯了。

最典型的一點,就是那偉因為80萬和沈琳吵架的時候,說沈琳父母蓋房子,沈琳幾萬幾萬的往回拿錢。

但到了沈磊和謝美藍吵架的時候,他說的是他們所有的存款都拿去給謝美藍媽媽治病去了。

毫無疑問,在蓋新房和治病救人之間,當然是治病更重要。但這個細節也恰好說明,沈磊對于自己的父母,其實并沒有任何回報的動作,父母蓋新房,他可能一分錢都沒有出。

而沈磊唯一拿的出手孝敬父母的,就是他研究所學生學曆,公務員工作,和一個北京戶口。這些東西,讓老家的親戚羨慕壞了。

也就是說,在沈家父母的心裡,兒子和女兒的分工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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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主要負責給他們掙面子,讓他們精神上得到極大滿足;女兒呢,則主要負責經濟方面的付出,讓他們在物質上也有面子。

父母把經濟壓力都給到了沈琳,而沈琳已經辭職在家做全職太太了,這壓力自然而然地就轉移到了那偉身上了。

那偉是一個心态比較好的人,總覺得自己作為公司的創業元老,對公司又是一片忠心,自己一定能在這個公司幹到上市,拿到期權的。

再退一萬步,即便拿不到期權,那偉會覺得按照自己現在副總的薪水,養活一家人,再兼顧着沈琳父母一家也還勉強能支撐。

但那隽不一樣,那隽因為爸爸的去世,媽媽的下崗,吃了很多苦頭

是以,從那個時候起,那隽想的就是不能再讓自己的親人因為錢的問題被難住,一定要防患于未然。

哥哥、嫂子、女朋友相繼失業,嫂子弟弟還在外面像個野人一樣飄着。

哥哥和女朋友雖然說是在創業,但其實在那隽心裡一開始就認定他們的創業不會成功的。而嫂子為了掙錢,去做了月嫂。

那隽覺得自己就是那、沈兩個大家庭的頂梁柱,如果自己再倒下了,那這個家也就徹底沒有希望了。

把所有責任都扛在自己肩膀上的那隽,其實早就發現了李曉悅的不對勁,但是他沒有時間和沒有精力去顧及李曉悅。

對于那隽來說,當務之急就是先保住工作,即便工作保不住,也要拿回屬于自己的期權和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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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這筆錢之後,即便那隽短時間内找不到工作,也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除此之外,那隽在李曉悅面前是有優越感的,畢竟,無論是在學曆、工作,還是家庭上,那隽都比李曉悅好。

是以,那隽想的也很簡單,等自己把一切都處理好了,自己再去哄李曉悅應該也是來得及的。就像之前每次分手那樣,隻要那隽去哄一哄,李曉悅就會乖乖再回到自己身邊的。

02 李曉悅分手是因為太愛

毫無疑問,那隽最開始追李曉悅,或許僅僅是因為李曉悅漂亮。

後面幾次分手後,那隽又主動去找李曉悅複合,多半也是因為相對來說,李曉悅的成本效益最高。

說直白點,李曉悅除了有點不上進以外,性格、樣貌、情商,包括工作能力都絕對算是非常優秀的了,配那隽絕對是不吃虧的。

最直白的例子,李曉悅和那偉出去給社群辦活動,接觸時間那麼短,就有社群的退休阿姨要加李曉悅的微信給她介紹對象。

而那隽在和李曉悅賭氣分手之後,去相親時遇到了那些相親對象,才更加意識到了李曉悅有多好。

是以,那隽從那次和好之後,再也沒有說過李曉悅不上進,哪怕是覺得李曉悅和哥哥那偉創業不靠譜,還是默默出錢支援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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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反過來,李曉悅和那隽在一起,沒有那麼多彎彎繞繞的衡量和算計,更多的是因為那隽人好,願意陪她,她也愛那隽而已。

在這段愛情裡,那隽有愛,但更看重成本效益;李曉悅沒有算計,隻有愛。

因為愛那隽,加上之前自己父母突然去世的經曆,讓李曉悅更在乎那隽的身體,覺得隻有人健康,其它的都是小事情。

抱着這個觀點,在那隽生病後,李曉悅一直在找各種辦法幫那隽,帶他去找大師,去爬山,去他們相識的地方散心。

而現實情況是,李曉悅做了她能做的一切,但對于那隽的病情來說,并沒有起到任何作用。

那隽的反應,讓李曉悅充滿了挫敗感和無力感。

站在李曉悅的角度,她是愛那隽的,是想要能幫上那隽的。

然而,在那隽現在最難的時候,李曉悅都幫不上忙,更别提恢複好了之後後的那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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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偏偏李曉悅又不是那種坐享其成,隻想享受,不想付出的人,她和那隽在一起,是因為喜歡那隽,而不是因為那隽條件有多好,能夠給她多好的生活。

否則的話,她也不會不讓那隽給自己買衣服,哪怕隻是一件幾十塊錢的毛衣。如果不是因為被合租室友的男朋友欺負,加上那隽生病了需要照顧,李曉悅肯定也不會搬到那隽家去住的。

李曉悅更看重的是作為男女朋友,兩個人在一起互相陪伴、互相扶持、互相需要的感覺。

就像李曉悅每次被動或主動離職後,那隽總是能夠及時出現,或者帶一束花,或者下廚做一段飯,在情緒上給足李曉悅安慰。

但那隽太強了,強大到那隽的生活沒有李曉悅也不會有任何變化,強大到李曉悅在那隽的生活裡找不到一點點存在感和被需要的感覺。

事實是,隻要那隽在李曉悅面前流露出一點點依賴、需要的感覺,即便李曉悅再生氣,她也會毫不猶豫地轉身抱着那隽安慰。

李曉悅愛那隽,但她更希望能夠做一個對那隽有幫助,被那隽需要的人,而不是一個若有若無的人。

在馬斯洛需求理論裡,人都是有尊重需求的,會希望能夠得到他人的尊重、認可,通過他人的尊重和認可,追求自尊、自信和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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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顯然,在和那隽在一起的時候,李曉悅的尊重需求得不到滿足。

那隽對李曉悅工作和事業上的不尊重,李曉悅是可以忍受的,因為除了那隽,她可以在老闆、同僚那裡得到認同和尊重。

但在愛情裡面被無視和不認可,讓李曉悅無法接受。李曉悅是有底線的,她不可能在一邊和那隽談戀愛,一邊去從别的男人身上追求這種情感上的認可和尊重。

李曉悅期待的,是像那偉和沈琳那樣的感情,但李曉悅願意做沈琳,那隽卻不願意也不可能成為第二個那偉。

對于李曉悅來說,既然那隽不需要自己,自己也給不了那隽任何需要的東西,那不如就此分手,不耽誤彼此。

是以,李曉悅和閨蜜說的是,和那隽分手不是因為不愛了,而是因為三觀不和。

寫在最後

從某種程度上,謝美藍和李曉悅是一個對照。

謝美藍和李曉悅都是很有主見,有自己追求的女孩子,但兩人的做法卻是截然不同的。

謝美藍想要追求物質條件更好的生活,但她的方法不是靠自己的努力,而是把希望寄托在另一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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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提出離婚後,就立馬搬進了追求者安排的大房子,開着追求者買的豪車去民政局辦離婚。

而李曉悅呢,她從始至終沒有想過依靠任何一個人,哪怕對方是心甘情願且合理合法的,但李曉悅也沒有心安理得的去接受,而從來都是在自己能力範圍内去追求自己想要的東西。

不能說謝美藍和李曉悅誰的選擇錯了,但很顯然,謝美藍付出的代價要比李曉悅大很多。

其中的代價之一,就是自由。謝美藍連和沈磊吃一頓散夥飯的權利都沒有,就已經是最好說明了。

而從客觀條件上來說,那隽錯過李曉悅,按照他的條件,以後也能找到不錯的對象;但李曉悅錯過了那隽,未必能夠找到比那隽更好的人。

這麼說不是批評李曉悅,李曉悅的優秀毋庸置疑,但她父母都去世了,是以,對于李曉悅來說,她要找的對象除了三觀一緻以外,對象的家人更重要。從事實上看,那偉、沈琳、那隽媽媽都是難得一遇的不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