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大多數地方的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上下限是從60%至300%的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是基本固定,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是20%,用人機關是機關16%、個人8%。繳費基數上下限,直接關系着人們參加養老保險繳費錢數的多少。是以有的人會有疑問,為什麼繳費基數不設立的低一些,比如說40%檔次,甚至按照最低工資來繳費呢?
其實,像深圳市過去最低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直是最低工資水準,直到去年才開始實施過渡,首先是實施40%的廣東省上年度社平工資,今年已經過渡到了廣東省的繳費基數下限(即60%的廣東省上年度社平工資)。
國家不設立更低的養老保險繳費檔次,一方面是保障養老金水準,另一方面是基于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平衡考慮。我們通過養老保險的回本時間來看一下:
按40%檔次和60%檔次繳費,分别能領多少養老金?
通過參加養老保險的養老金計算公式,其實我們可以計算出按60%檔次繳費和40%檔次繳費甚至最低工資繳費産生的養老金是多少。
養老金計算公式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具體計算公式看下圖:
首先基礎養老金部分,如果說當地當年的繳費基數上下限都是從1月1日開始執行到12月31日,那麼繳費檔次就是我們的平均繳費指數。40%和60%對應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0.4和0.6。
不管是繳費15年還是繳費一年,結果都是養老保險繳費一年,基礎養老金可以領取0.7%和0.8%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或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資。
為了計算簡單直覺,假設社平工資是1萬元,每月領取的基礎養老金是每月70元和80元。
第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個人賬戶養老金等于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餘額÷退休年齡确定的計發月數。
社會平均工資是1萬元的情況下,40%和60%繳費基數分别是4000元和6000元,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是20%,一年需要繳費9600元和14400元。
不過,隻有繳費基數的8%會進入個人賬戶,剩餘部分進入統籌賬戶。進入個人賬戶的錢領取不完可以繼承,是以不會虧本。
如果我們僅用基礎養老金為統籌賬戶回本的話,40%和60%基數繳費,進入統籌賬戶的錢數分别是5760元和8640元,分别除以基礎養老金70元和80元,回本時間分别是82個月和108個月。
其實,退休以後,我們的養老金每年都會增長。增加的時候是按照定額增加、挂鈎增加和傾斜增加三種方式來進行。定額增加是人人增加錢數都相等,屬于公平調整。挂鈎增加是根據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準挂鈎。傾斜調整是針對高齡老人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這樣增加的話,養老金水準越低,增加的比例反而越高。
比如說廣東省2024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調整方案,定額增加30元,繳費年限20年以内每年增加一進制,20年以上每年增加兩元,按養老金水準增加是增加基本養老金的1.16%。高齡傾斜增加就不詳細介紹了。
養老金1000元,繳費年限15年,增加錢數是30元+15元+11.6元等于56.6元。
養老金10000元,繳費年限40年,增加錢數是30元+60元+116元=206元。
兩者增長比例分别是5.66%和2.06%。
而且退休以後還有相應的喪葬撫恤待遇,跟繳費基數高低沒有關系。
總體來說,繳費檔次低,雖然養老金水準也低,但是付出太少了,反而會造成養老保險基金未來的虧空。畢竟回本以後,退休人員領取的養老金,主要就靠國家各種方式籌集的養老金了。在未來老齡化的背景下,不太可能再出現40%或者更低的繳費基數了。#繳費基數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