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從小到大,我一直很羨慕别人家的孩子。
因為,别人的爸媽能做到一碗水端平,而我爸媽從小就偏心我弟。
我弟比我小6歲,他是我爸媽千盼萬盼來的孩子。
是以,弟弟出生後,爸媽什麼都給他最好的。他們還一直對我說:我是姐姐,要好好照顧弟弟。
逢年過節,弟弟有新衣服,而我多半是沒有的。
家裡最疼我的是奶奶,因為我小時候基本上都是她帶大的。
有時候,奶奶也會用她的私房錢給我買新衣服,買小女孩們都喜歡的頭花。
隻是,回去後,要是被爺爺看到,就會罵我們。
爺爺說,我是個女孩,遲早要嫁人的,幹嗎在我身上花錢。
奶奶自然是不贊同的,隻是,她也不想跟爺爺吵。
爺爺脾氣暴躁,奶奶是敵不過他的拳頭的。
而我爸媽呢,他們的心思都在我弟弟身上。
為我弟弟花錢,多少他們都願意。我要兩塊錢,買筆和本子,我媽還唠叨半天,不太願意給我。
其實,我家條件不差,我媽隻是不願意為我花錢罷了。
是以,從小,我就很委屈。
2.
為了能夠逃離爸媽,我隻能拼命讀書。
我學習成績不錯,每次考試,我都能考個前幾名。
弟弟上學後,成績不好。他考不好,我媽卻逮着我罵,說都是我這個當姐姐的錯,自己成績好,隻顧自己,不教弟弟。
可是,我又不是弟弟的老師,又不是爸媽,我怎麼教他?
有鄰居羨慕我成績好,給我媽說,我很厲害。結果,我媽擺擺手,對人說:厲害啥呀,還不是個女孩,能有多大出息?
聽了,我的心裡很涼。
小時候,我不懂得,一度覺得是自己不夠好,是以爸媽才不喜歡我。
後來,漸漸長大,我開始明白,就算我做了太多,他們也不看到我的一分好。而我也早就習慣了失望,習慣了失落,習慣了掩飾自己的傷心。
在我爸媽的縱容下,我弟弟學習不行,打架闖禍第一。
但是,每次他惹事之後,我爸還會表揚他,說不愧是他兒子。
這些話,我都聽不下去。
我弟弟欺負了同學,人家父母找過來,我媽堅持說我弟弟很乖,肯定不會做這樣的事兒。
我聽了都汗顔。
同時也在想,如果是我闖禍了,我爸媽肯定會把我扔出去吧。
這就是愛和不愛的差別。
我成績很好,考上了當地的重點高中,我媽差點就不讓我上學了。
後來,還是我悄悄去找了高中的校長,人家同意給我免學費。
加上國中班主任也來家裡,勸我媽,她才讓我繼續上學。
3.
高中的時候,我的生活費都是最少的。因為我家的錢都給我弟弟花了。他穿的都是名牌衣服鞋子。
和我弟一起走出去,他就像是有錢人家的少爺,而我就像是那個小保姆。
好在,有書讀,我就很知足了。
我聯考成績還不錯,重本。畢業後,我沒讀研,去了上海工作。
剛開始我工資不高,但是我媽讓我每月給她兩千塊。我咬着牙給了。
後來,我弟弟上職高,我媽又讓我每月再給他兩千生活費。
那時候,我一個月才八九千塊錢,就要給出去一半。
不過,我學會了訴苦,說我隻有6000的工資,隻能給我弟弟1000的生活費。不然,我就沒錢吃飯了。
我媽把我罵了一頓,說我學習好,有什麼用,還不是給别人打工,掙這麼點錢。
我懶得理會她。
隻是,我越發明白,我沒有依仗,得靠自己。是以,我主動申請去做銷售。
我像個漢子一樣,努力奔波,業績不錯,我的提成也一點點地增多。
慢慢的,我手裡攢了一些錢,隻是不能讓我媽知道。
逢年過節,别的孩子都是歡歡喜喜回家,我卻不願意回去。因為一回去,我媽就讓我買這買那,給他們買,給我弟弟買。
但凡,我猶豫一下,她就會說那些很難聽的話。
我真正想孝敬的人是我奶奶,隻是可惜此時,她已經去世。
4.
後來,我在工作中,認識了我老公,他家條件比我好。
我們準備結婚的時候,我媽非要獅子大張口要20萬彩禮。
老公是想給這麼多的,我說,千萬别。最多,給10萬。
我對我媽說,我老公家條件也不好,最多隻有10萬。我媽自然又開罵了,說我找的什麼對象,這麼窮。
我說,就10萬,你愛要不要。不然,這錢,我就自己拿着了。
我媽趕緊把錢收下。自然,嫁妝是沒有的。
好在,那幾年,提成很豐厚,我手裡已經悄悄存了100多萬。
不過,這筆錢,我用來和老公一起買房子了。公婆加上老公存的錢,他們一共出了200多萬。
加上我手裡的錢,我們在上海買了一套小房子。
隻是,這件事,是萬萬不能告訴我爸媽的。
老公問我為什麼,我爸媽不想看到我過得好嗎?
我說,我過得好不好,他們都不關心。他們隻關心,我能給我弟多少錢。
果然,我弟要買婚房,我媽張口就是讓我出30萬。
我說,我工作不好,還要租房子,手裡沒有那麼多錢,最多5萬。
我媽又在電話那端罵我,我說,你再罵我,隻給兩萬。我媽立馬噤聲了。
我知道,她心裡肯定是罵死我了。
但是,我實在不想聽到她的惡言惡語。
農曆8月18,我弟弟辦婚禮。
我媽很早,就告訴我,讓我随禮多随點,不低于兩萬。她說,太少了,不好看。還說,鄰居誰誰誰家的姐姐,都是給的三萬,五萬。
我隻有苦笑。
5.
我媽從來就不問,我過得好不好,從來不關心我的生活。
我的女兒,也才剛一歲,公婆幫忙帶着。
我生孩子,我爸媽都沒有說過去看看我,更沒有說給我孩子紅包啥的。
好在,我也了解他們,沒做指望。
對婆婆,我也坦白了我家的情況,倒是她摟着我說,以後她來疼我。
是以,我們的婆媳關系一直不錯。
今年,對我們來說,其實日子并不好過。
先是老公被裁了,他重新找工作,待遇比之前的差遠了。我這邊,降薪不少,業務也不好做了。
每個月,我們要養孩子,還要房貸一萬多。我們小兩口有些吃力,公婆已經盡力在用終身俸貼補我們了。
而我媽張口大幾萬,我哪裡來的錢呢?
最終,我同老公商量,随禮8000,也算是我這個當姐姐的心意。
為了表示我們對我弟婚禮的重視,我和老公都請了假,提前一天就回去了。
那天晚上,吃完晚飯,我就把紅包給了我弟。
結果我媽一把紅包搶過來,把錢拿出來一數,她臉色變了,說:怎麼隻有這麼一點。
她這樣做的時候,我已經很憤怒了,覺得她一點都不尊重我。
當然,是我癡心妄想了,如果懂得尊重,那還是我媽嗎?
我忍着怒火說:媽,我們的日子也不好過,隻能拿這麼多。
我媽又開始罵我,我很難受,當即準備收拾行禮,準備回去。
最後還是我弟讓我媽少說兩句,他還說,我答應的,第二天陪他去接親。
6
最終,我還是留了下來。
隻是,這一晚,我心裡很不是滋味。
老公見我難受,一直安慰我。
第二天接親回來,一行人準備去酒店。
沒想到出發前,我媽又對我發難了:你這個當姐姐的,弟弟結婚,隻給這麼點,也好意思去吃飯?
我爸在一旁沒說話。
弟弟他們走在前面,沒聽到。
此刻,我覺得我也沒有必要忍着了,我說:那好!從今往後,你就當沒我這個女兒,咱們一刀兩斷!往後,你也不要再給我打電話要錢。你的養老,你有兒子,你記得不要找我!
說完,我拉着老公:咱們回去吧。
老公幫我擦幹眼淚,說:好。
我媽又要開罵,後來還是我舅媽拉住了她,說給孩子留點面子,大喜的日子。
舅媽和姨媽都不讓我,但是我還是哭着走了。
回去的路上,我哭了一路,我說:老公,從今往後,我沒有娘家了。
老公說:你放心,我會好好愛你的。
婆婆得知我娘家媽做的那些事兒,說:你放心,從今往後,我就你媽。
我抱着她大哭起來。
我已經把我爸媽的電話都拉黑了,我覺得當他們的女兒,太累了。
何必呢?
既然,他們不愛我,從今往後,我好好愛我自己。
現在,我越來越明白,有些爸媽,真的是不愛自己的兒女的。
是以,如果你是那個不被愛的孩子,記得好好愛自己,不要去讨好他們,沒用的。
我們哪怕做的再好,也捂不熱他們的心,不如省省力氣!把錢和愛都留給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