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親不認”這個詞,相信大部分人都聽過,并且第一反應就是一個貶義詞,一般用來形容一個人無情無義,一點都不考慮至親的感受。當然也有一些特别的時候,“六親不認”是用來稱贊一個人剛正不阿,不徇私枉法。
那“六親不認”中的“六親”,具體指的是哪6個人?這背後又有什麼說法?一起來了解下,老傳統有講究。
人們将和自己有一定親緣關系的人統稱為“親戚”,并且根據關系的遠近,還可以進一步分為近親和遠親。在大陸古代一直有“三親六戚”的說法,其中“三親”分别是宗親、外親和妻親。
宗親是指和自己同一個姓氏的親戚,一般是父親這邊的親戚,以及這些親戚的配偶,比如我們的父母、爺爺奶奶、伯父伯母、兄弟姐妹等都算是宗親。
外親是指母親這邊的親戚,一般和我們是不同姓的,比如外公外婆、舅舅舅媽、姨媽姨夫等等。
妻親是指妻子這邊的親戚,并且特指的是妻子的直系親屬,比如老丈人、丈母娘、小舅子等等,和自己沒有血緣關系,是由婚姻關系帶來的親戚。
在古代,人們一般是以男系親屬作為核心,來區分親戚之間的關系,是以才會出現宗親、外親和妻親之分。到了現在,個人的選擇變得更自由化,有些家庭給孩子取名時,會和母親同姓,是以在區分“三親”時就不能完全照搬古代的說法了。
從目前能查到的史料來看,下面這3種說法比較常見。
第一種說法:父、母、兄、弟、妻、子
這個說法出自《漢書》,也是和現代人了解最為接近的說法。《漢書》的作者是東漢時期的史學家班固,這部史書和《史記》、《後漢書》、《三國志》一起被并稱為“前四史”。
《漢書》中認為,“六親不認”中的“六親”,應為我們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中最親近的親屬,具體指的是父親、母親、兄長、弟弟、妻子、兒子。“三親六戚”中的“六戚”也指的是這“六親”。
在古代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響,這六親中将姐姐、妹妹、女兒這3位重要的親屬給忽略掉了,而以現代人了解的“六親”将這個不足補上了。從目前社會的廣泛認知來看,“六親”大多指父親、母親、兄弟、姐妹、妻子(丈夫)、子女這6位親屬。
第二種說法:父、子、兄、弟、夫、婦
老子是道家學派的創始人,他的傳世著作《老子》,也叫《道德經》,至今依舊是國學書籍中的經典代表。《老子》中認為,“六親”指的是父、子、兄、弟、夫、婦這六親,分别為父親、兒子、哥哥、弟弟、丈夫、妻子。
《老子》中說“六親不和,有孝慈”,意思是當六親關系出現不和時,人們才會提倡孝順和慈愛,這句話其實是老子對當時風氣的一種批判。在老子看來,孝順和慈愛是每個人本來就應該具備的素養,而不是在出現問題時,才去強調它們的重要性。
第三種說法:父子、兄弟、姐妹、甥舅、婚媾、姻娅
這個說法出自編年體史書《左傳》,一眼看過去有點難了解。《左傳》中認為,“六親”是父子、兄弟、姐妹、甥舅、婚媾、姻娅。前面3個親屬關系很好了解,那甥舅、婚媾、姻娅是指誰呢?
甥舅,是外甥和舅舅的關系;婚媾,是妻子的直系親屬,比如老丈人、丈母娘等;姻娅是丈夫的直系親屬,比如公公、婆婆等。
中國有句老話叫“娘親舅大”,從血緣關系來看,舅舅是母親關系最密切的親屬,并且在古代通常是男性管家,是以舅舅一般在母親娘家的地位都比較高。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左傳》為什麼将甥舅關系列入“六親”之中。
總而言之,古人常說“六親不認”,“六親”說法在不同時期有不同指代,多指的是和我們關系最為密切的近親屬,這也是人們最為珍重的人際關系。這個詞語正是借用這些關系的重要性,來提醒人們,不要做違背良心、不重天倫之事,要學會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