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衢江區啟動2024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申報工作,快來了解。
01
返還對象
衢江區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裁員率符合要求的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機關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
02
返還條件
(一)截至 2023年末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
(二)2023年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 2023年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标(5.5%),2023年末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20%。裁員率按上年度參保職工減少人數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與上年度參保職勞工數比較确定,符合條件之一即可享受穩崗返還。
計算方式一:(2022年末失業保險參保人數-2023年末失業保險參保人數)÷2022年末失業保險參保人數×100%;
計算方式二:2023年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2022年末失業保險參保人數×100%。
其中,2023年1月首次參保登記的企業,計算公式中的2022年末失業保險參保人數以 2023年1月失業保險參保人數計算。
(三)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
03返還标準
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 60%返還。
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教育訓練、技能提升教育訓練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産經營成本支出。
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機關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按中小微企業标準返還,參照實施機關同時列入大型企業名單的,按大型企業标準執行。
大中小微企業的劃分根據《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标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号)、《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 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号)和《關于印發<金融業企業劃型标準規定> 的通知》(銀發〔2015〕309 号)等有關規定執行。
04
返還方式
(一)無感智辦
符合“無感智辦”條件的參保機關,進入“浙裡辦”,選擇“浙就業”下面的“智能推薦”檢視,如收到“穩崗返還(穩崗補貼)申領”資訊,直接“點選申請”填寫或确認穩崗返還金額、銀行開戶行、賬号等相關資訊。
具體流程:浙裡辦首頁→搜尋“浙就業”→浙就業首頁→智能推薦→穩崗補貼申領。
(二)自主申報
1.除“無感智辦”外,其他符合條件的參保機關,可通過浙江政務網、浙裡辦APP首頁搜尋“穩崗返還(穩崗補貼)申領”進行申領,或前往衢江區政務服務中心人社視窗申領。
2.勞務派遣企業可将申請材料通過郵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電子郵箱申請或将申請材料遞交(郵寄)到衢江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申請材料及相關要求詳見衢江區政府網政務公開通告。
通過“無感智辦”或自主申報成功後,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稽核、公示無異議的,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各機關申報時填寫的對公賬戶中。
05
申領期限
2024年12月31日截止。
06
咨詢電話
0570-3833110
來源丨衢江區人社局
編輯丨江一帆
一審丨徐菊花 餘慧仙
二審丨舒 勤
三審丨周志賢
溫 馨 提 醒
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規則,沒有經常點“在看”的,會慢慢收不到推送。如果您還想看到我們釋出的權威資訊,請将“衢江釋出”加為星标,每次看完後别忘記點下“在看”和“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