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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控計價器,離車強行攬客……這些違規行為,通報!

今日,“津門交通鐵軍”微信公衆号釋出消息:

為確定國慶假期我市交通運輸市場規範有序,保障廣大市民及來津旅客安全便捷舒适出行,市交通執法總隊成立投訴處置組、案件辦理組、應急響應組,聯合公安交管、站區管理等部門加大執法檢查頻次力度,辦理12345便民服務工單24小時“不打烊”,以零容忍态度嚴厲打擊涉及安全生産和群衆出行的違法違規行為,現将近期交通運輸領域典型處罰案例予以通報。

01|天津機場破壞出租汽車裡程計價器案

出租汽車駕駛員孟某駕駛車輛津E10***搭載山西籍乘客從天津機場前往第三中心醫院過程中,多次按動“遙控器”向外接裝置發出信号,使裡程計價器顯示等候時間增長,增加行程費用。孟某惡意影響裡程計價器正常使用的行為違反了《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六)項的規定,河東支隊依法予以罰款3000元、吊銷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的行政處罰。

02|客運企業篡改車輛動态監控資料案

天津某客運有限公司車輛津 C21***為開具包車客運标志牌,将實際位于河北省保定市的車輛衛星定位軌迹,通過技術手段篡改為天津市河東區。上述客運有限公司篡改客運車輛動态監控相關資料、資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河東支隊依法予以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03|長途客運企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案

天津市某客運有限公司未對所屬部分車輛超速行駛和駕駛員疲勞駕駛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違反了《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準(試行)》的規定,構成重大事故隐患。上述客運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 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交通執法河北支隊依法予以罰款10000元行政處罰。企業主要負責人何某對企業所屬車輛超速行駛行為督促、檢查企業的安全生産工作不到位。何某未履行規定的安全生産管理職責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 第二十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河北支隊依法予以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04|騙取機場出租汽車短途複載資格案

出租汽車駕駛員李某駕駛車輛津E14***在天津機場出租汽車發車區搭載乘客後,将乘客帶到預定地點後擅自轉交其他出租汽車運輸,李某在規定時間及裡程内傳回天津機場,擷取短程複載資格。李某不按照順序停車候客的行為違反了《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七)項的規定,東麗交通執法支隊依法予以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05|運輸企業無許可運輸危險品案

韓某駕駛輕型廂式藍牌貨車運輸煤油、乙酸丁酯等危險貨物,其車輛津 B93*** 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證,車輛所屬的天津市某化工有限公司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上述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高速一支隊依法予以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06|天津站出租汽車離車攬客案

出租汽車駕駛員張某将車輛津E19***停靠在天津站世紀鐘落客區域後,穿過護欄徒步到天津站行人廣場,強行招攬兩名外地乘客并準備搭載其前往古文化街。張某離開車輛招攬業務的行為違反了《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七)項的規定,河東支隊聯合站區管理部門依法予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07|貨運企業擅自改裝車輛案

孫某駕駛唐山市某運輸有限公司車輛冀B4***從唐山市裝載鋼卷前往山東省博興縣,在海濱大道臨港收費站經車輛入口動态磅稱重顯示51.8噸,後經超限點檢測為66.74噸。該車輛底部第四軸左右鋼闆上方主梁部位安裝有兩個液壓升降裝置,并由一條主線路連接配接至駕駛室内一控制開關,在經過高速入口稱重裝置時可減輕車貨總重,幹擾入口正常的超限檢測。上述公司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車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高速一支隊依法予以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08|客運班車不按照準許的配客站點停靠案

程某駕駛天津市某運業公司車輛津CG2***由天津通莎客運站前往北京豐台趙公口客運站,中途站外攬客15人并收取費用。上述公司客運班車不按照準許的配客站點停靠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高速二支隊依法給予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09|網絡約租車無證營運案

郭某通過網約車平台接單後,駕駛車輛津AD65***搭載2名乘客從鼓樓地鐵站到民園廣場。郭某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該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郭某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和平支隊依法給予警告、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已對派單平台的違規派單行為予以立案。

10|招攬包車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車案

賀某駕駛南陽某客運有限公司營運車輛豫 RH1***從天津市前往河南省南陽市,在天津西站周邊招攬乘客17名并收取車費。該車輛持有效的客運包車标志牌,但招攬的 17 名乘客均與車輛包車合同無關。上述公司客運包車招攬包車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車的行為違反了《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紅橋支隊依法予以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津門交通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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