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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到歌舞廳打架子鼓賺錢的副區長被查

2021年9月的一個晚上,四川省南充市紀委監委第六紀檢監察室主任收到這樣一條短信:“趙主任您好!打擾了,我是嘉陵區政府趙少雄。我個人工作上有些事情要向您群組織主動彙報,請您明示具體時間地點,我赓即前來。”

曾到歌舞廳打架子鼓賺錢的副區長被查

那麼,是什麼事,讓趙少雄急于在夜晚向組織提出彙報?在真正面對組織時,他又是否如同短信中表現得那番誠懇呢?

南充市紀委監委從業人員清楚,趙少雄之是以投案,是因為兩個與他有密切往來的商人在早前先後被市紀委監委留置。但在其向組織坦白的過程中,趙少雄僅談到了收受其中一個商人相某某3.5萬元的事情,對其他問題避而不談,明顯是來投石問路,企圖蒙混過關的。

當天,市紀委監委決定對趙少雄采取留置措施,直接擊碎了他妄圖“脫罪”的幻想。事後,辦案人員發現,趙少雄在“投案”前還做了不少準備工作,妄圖對抗組織調查。

在投案前,趙少雄就與多名涉案人員多次串供且先後咨詢了多個律師團隊,建立了攻守同盟和思想防線。

那麼,趙少雄機關算盡,要隐瞞的究竟是什麼?随着調查的深入,他精心編織的投案謊言被一層層地剝開。

1985年,師範院校畢業的趙少雄被配置設定到鄉鎮教書,一教就是5年,随後通過個人努力考到市級相關部門工作。之後長達10餘年的時間,他先後在南充市嘉陵區建設局、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工作。

作為家中第一代從農村打拼進城的奮鬥者,他身上背負着不小的經濟壓力。為了補貼家用,趙少雄常常利用晚上下班時間,到歌舞廳打架子鼓賺錢。

趙少雄事後在忏悔時向紀委的從業人員回憶道:我到城裡面來工作過後一貧如洗,住房很困難、擠,三代人住在一個十多平方的房子裡。早年的“錢夢”和曾經的“房痛”,使我對金錢的擁有和對購房的沖動日益強烈。

由于缺乏對紀法的敬畏之心,這樣的欲望使得趙少雄在手握權力之後,将權力作為個人“圓夢”和“療傷”的工具埋下了伏筆。

轉眼到了1995年,趙少雄被南充市嘉陵區建設局任命為招标辦主任、拆遷辦副主任。面對社會上的“圍獵”和誘惑,他幾乎毫無招架之力。

當年9月的一天,一個專門拆收舊房殘值的老闆找到趙少雄,感謝其在日常工作中的關照,硬塞給他一個800元的紅包。當時,趙少雄一個月工資300元,晚上在歌舞廳打架子鼓600元。800元對他來說是一個不小的數字。

嘗到權力變現甜頭的趙少雄開始一發不可收拾,晚上也不再去歌舞廳打架子鼓,而是一門心思經營權力,變現權力,在收受紅包禮金方面不能自拔。

2003年,趙少雄被任命為嘉陵區建設局副局長後,權力較之前更大,收受的紅包更多,但對金錢日益渴望的他還是覺得來錢太慢。在經過一番深思熟慮後,趙少雄決定肥水不流外人田,第一時間就聯系上了從事建築工程項目的姨妹夫王某某,主動幫助王某某在其管轄範圍内從事建築施工承包活動。

2004年至2011年,趙少雄利用擔任嘉陵區建設局副局長、嘉陵區經營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局長、嘉陵區工業集中區管委會辦公室主任等職務便利,違規幫助王某某承攬實施了南充高中嘉陵校區北側還房工程,燕京大道改擴建項目等六個工程項目,期間給予特殊關照。

這些工程完工後,趙少雄收到王某某所送感謝費,共計200萬元。

随着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反腐敗的震懾效應也逐漸凸顯。趙少雄叫停了與姨妹夫王某某的“合作”,轉而思考如何規避法律和紀律規定,更加隐秘地“賺錢”。

2013年9月,趙少雄被提拔為南充市嘉陵區工業集中區管委會主任,相某某、任某某作為在嘉陵區工業集中區做工程的老闆,不斷對趙少雄拍馬逢迎、開展“圍獵”。剛開始時,趙少雄很謹慎,僅收取二人的紅包禮金,但随着時間的推移,看到兩人在自己管轄範圍内掙了大錢,趙少雄又蠢蠢欲動,想和這兩個老闆合作撈錢。

2013年上半年,趙少雄利用擔任南充市嘉陵區工業集中區管理委員會主任的職務便利,為任某某分包嘉陵區迎賓大道北段改造項目提供幫助。2013年7月左右的一天,任某某向趙少雄提出,以趙少雄安排其他人在自己這裡“投錢”、收取“回報”的方式,感謝趙少雄的幫助。

趙少雄在查閱相關書籍和咨詢相關人員後,自覺聰明地認為,以親戚名義“投資”收取“固定回報”的方式可以規避組織調查。于是,他同意了任某某的提議,并随即安排親屬多次給任某某轉賬共計60萬元。不久後,任某某分兩次轉回120萬元,以這樣看似合理合法的方式,向趙少雄輸送了不少利益。

此時的趙少雄仿佛找到了既可以大肆搞錢,又可以規避調查的“金鑰匙”,這讓他的貪腐行徑更加瘋狂。

曾到歌舞廳打架子鼓賺錢的副區長被查

2014年8月,在趙少雄幫助下,商人相某某挂靠的公司順利中标南充市嘉陵區工業集中區某進場道路建設工程項目,工程總價值1.39億元。中标前,趙少雄事先給相某某打招呼,商定以提供部分項目施工所需資金為由,以老闆任某某的名義在相某某處“出資”,不參與項目經營管理,不承擔經營虧損風險,且收取“固定回報”。

為了掩人耳目,并且給任某某一些甜頭,他還讓任某某也一起“出資”,收取“固定回報”。

随後,趙少雄提出,自己“出資”150萬元,收取200萬元“固定回報”,商人任某某“出資”200萬元,收取300萬元“固定回報”,相某某表示了同意。

通過在我的服務對象當中大額的投資,收取大額的固定回報,我本以為這可以騙過組織,認為是正常的入股分紅,實際上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

就這樣,趙少雄和商人任某某兩人在“出資”的3年時間裡,共計收到相某某500萬元的“固定回報”。

以投資之名,掩受賄之實,腐敗更新、更隐了。隐蔽新穎的“投資擷取固定回報”犯罪方式,是過去我市查辦案件中前所未遇的,在排除投資分紅、民間借貸的合理性後,鎖定了權錢交易的唯一性。

2018年4月,趙少雄任嘉陵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組織的信任,新的上司崗位,仍然被他當做了權錢交易的工具。2020年到2021年,商人魏某每年春節前都會送給趙少雄5萬元現金,共計10萬元。

收了錢的趙少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嘉陵區大學生創業村中央空調管道工程、南充創業小鎮中央空調安裝采購項目等6個項目發包和工程款撥付方面為魏某謀取利益。

調查查實,2004年至2021年期間,趙少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建、施工、驗收、撥款等方面提供幫助,夥同他人或者單獨收受财物共計1079萬餘元。2022年4月,趙少雄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3年6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币72萬元,其違法所得被全部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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