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李敬澤 圖 | 網絡
年關上,有朋友打來電話,說:“我這裡下着大雪,正喝青稞酒。”
我說:“我這裡備了冰塊兒,要喝二鍋頭。”
一笑把年拜過。
北齊時武成帝緻書河南王孝瑜:“吾飲汾清二杯,勸汝邺酌兩碗。”其時武成在晉陽,孝瑜在河南,千百裡之思,遙勸三杯兩盞。
青稞酒正該在雪裡喝。青稞本性至寒,青稞酒有冰雪之意,喝下去一道寒光攻心,刀刀見血,血就熱了。
《紅樓夢》裡賈寶玉大雪天要喝酒,薛寶钗講了一篇道理,說是酒要溫了才好,否則冰涼的酒用腸胃去暖它,怎麼禁得住?這說的是南方的老酒,如果是北方的燒酒,那一定溫不得,因為燒酒是冰涼的火,冰消了,火也散了,這樣的酒還能喝嗎?
冰涼的火,這是青稞酒,也是二鍋頭、伏特加。和二鍋頭比起來,青稞與伏特加酒性稍薄,如果加上冰塊,它的薄就越見明亮、銳利,森然逼人。有時我也在二鍋頭裡加冰,酒性雖然分薄,但也更狠,像打了赤膊的潑皮光棍。
然後,就喝醉了。第二天醒來,陽光從窗簾間照到臉上,頭腦清新得像一棵雨後綠樹,酒精把人洗過一遍,或者藍色的火把人燒了一遍,這時就想,喝醉了是好的,醉了醒來也是好的。
醉酒的體驗類似于西方人說的“小死”,一種巅峰上的休克。大醉時的大睡是近于無限的黑暗,純粹、深遠、甯靜,人無所懼無所喜無所思,人完全化在黑暗裡。
曆史上因為醉酒而睡得最長的人大概是東漢的劉玄石,所謂“玄石飲酒,一醉千日”,從棺材裡坐起來已是三年後,這其實是死了一回。死像刀,人最大的喜樂都在生命中深藏的那把刀圖窮匕見之時,那時,你不是你,你什麼也不是。
什麼也不是了,比如醉酒,比如高潮,都是絕對的否定。
當然,死而複生,醒來時我還是我,這也是喜樂的。
有一年,也是冬天,和幾個朋友在首都劇場旁邊的半坡村喝酒。衆人皆醉。第二天互通電話,開口都說:“好酒啊,是真的。”
那一晚半坡村的老闆拿出了三瓶簡裝五糧液,看标簽将近十年了,老闆自己恐怕也是當它假酒,擺着喝出了好歹概不負責的架勢。但那酒真是好啊,勇敢的酒徒們不敢相信在這赝品時代竟中了頭彩,直到醉後醒來,頭也不疼腿也不軟。
——這是我衡酒的标準,好酒如北方的雨,雲聚了,風起了,雨來了,雨收了,然後就是青天白日,不牽連不黏滞,說白了,就是醒了不頭疼。
在馬來亞的婆羅洲,杜松人的酒歌唱道:
外面池塘是大的,
我們沒有頭疼;
房裡池塘是小的,
而我們得了頭疼病。
這歌唱得有趣,外面池塘裡是水,喝了當然不頭疼;房裡“小”池塘裡是酒,就免不了要吃索密痛。酒後服用鎮痛藥傷腦,但讓它這麼疼下去就會傷心。比如我讀李清照的詞,發現該女士常喝悶酒:“金樽倒,拼了盡燭,不管黃昏。”一醉醒來就“昨夜雨疏風驟,濃睡不消殘酒”。于是“尋尋覓覓冷冷清清凄凄慘慘戚戚”,“怎一個愁字了得!”如此症狀,莫道“非關病酒”,其實就是頭疼。
酒後的頭疼是一種重要體驗。李清照的詞是這麼疼着寫出來的,古詩文中餘痛未消者比比皆是。那與感冒的頭疼不同,酒後的疼是廢墟,是欲望和悲喜退去後遺留下的堅硬、晦暗的礁石。在這時,疼着的人是處在生命中一個荒涼地帶。
人與酒相親相敬,酒就是好的。喝青稞、二鍋頭,如結交狐朋狗友,狎戲無間;茅台、五糧液,如飽學大儒,醇厚藹然,即之則溫。而黃酒與我獨不相親,亦不相敬,每次喝了醉了,必定捧着腦袋,後悔兩三日。
在北京,喝黃酒時還要加姜絲、話梅,如果再撒上味精、鹽、蔥花,熱騰騰端上來就成了喝湯。我覺得正派的喝法應是取其真味,北京市面上的黃酒大多來自紹興,有一年、五年、八年、十年之分,一年酒澀,十年太貴,五年、八年又覺略厚,好黃酒的真味我竟不知。
不知酒大概還是因為性相隔。人秉地氣而生,我是北人,黃酒是南人的酒,這酒是陰的,不像燒酒的磊落亢爽,一派陽氣。喝時是順暢的,但酒力如梅雨連天,不知何時起,不知何時去。是以,黃酒喝醉了就是婚姻,無窮的家常煩惱,而燒酒之醉,是奇峰突起的一夜。
但醉也難得。一老作家在報上說:酒喝得少了,因為喝也喝不醉,就沒意思。此公為知酒之人。
難得醉不是酒量長了,而是年紀長了,喝酒時難得糊塗。于座中眼觀六路,合縱連橫,諸如引蛇出洞、以逸待勞的三十六計都用上,結果是人皆醉,我獨醒。
獨醒者冷眼旁觀,看人把深藏不露的弱點展現出來。當然,以我的經驗,那實在不好看,醉漢是醜陋的,他的肉體、意識和語言失去連貫流暢的統一性,你覺得這個人正瓦解為一片混亂。
是以,陶淵明與人飲酒,若先醉,便語客:“我醉欲眠,卿可去。”免得發起酒瘋來,自己丢人現眼,别人看着鬧心。
陶淵明是臨醉時忽然矜持,如果端起酒杯已存此心,人就根本不會喝醉。喝酒而不及于醉,這也是樂趣,一種節制的快感,飄然微醺但意識到清明的理性仍在,嚴守這個分際如同杯中酒滿,酒面微凸,一滴則溢,但恰好就不多這一滴,那種微妙的平衡是美的。
但老是喝不醉也真是“沒意思”。喝醉了很醜,但人要一直不醜也累,放浪形骸,形神不複相守,讓肉體自由、讓意識自由、讓語言自由,解散維持統一的專制力量,愛怎麼着怎麼着拳打鎮關西倒拔垂楊柳,死且不避,酒安足辭!就像一首黑人布魯斯唱的:
别惹我,誰都别惹我
因為你絕不會赢
我會打垮陸軍和海軍
就憑我和我的杜松子酒
這是喝酒的真正“意思”。是以早在《尚書·酒诰》中就宣布:“群飲,汝勿佚!盡執拘以歸于周,予其殺!”——喝醉的人該殺頭。
曆史上南北朝是個酒氣熏天的時代,醉眼蒙眬,看《北齊書》,有一段是:
高季式豪爽好酒,又恃舉家勳功,不拘撿節。與光州刺史李元忠生平款遊。在濟州夜飲,憶元忠,開城門,令左右乘驿馬,持一壺酒,往光州勸元忠。
在千年以上的某個黎明,那個叫李元忠的人被從夢中喚醒,兩個武士送來了朋友相勸的一壺酒。
——這大概是有史以來最長的一張酒桌,勸酬之間逾百裡。古人高緻不可追,21世紀的速遞公司不肯替人送一壺酒。且書此三千字,緻遠方酒友。
本文摘自《詠而歸》,李敬澤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