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自稱
律師、人力資源管理師
财經人士、保險從業人員的部落客
在社交平台講解
領取養老金如何繳稅等有關問題
其中
“養老金個稅起征點為每月5000元”
“領取養老金要繳3%個稅”等說法
引發網友關注
這些解讀準确嗎?
相關部門
針對網上傳言一一回應
Q1
退休人員取得基本養老金是否需要繳稅?
目前,個人實際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Q2
網傳“養老金個稅起征點為每月5000元”,一旦超過這個數字,就需要繳稅。該說法準确嗎?
不準确,如上所述,個人實際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更不涉及起征點。
2018年開始實施的新個稅法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換算為我們通常所說的個稅起征點,即為每月5000元。
退休人員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無論是否超過5000元/月,都是不必繳納個稅的。
Q3
“領取養老金要繳3%個稅”的傳言是真的嗎?
3%個稅針對的是個人養老金,而非基本養老金。
2022年11月25日,大陸個人養老金制度正式實施。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标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在投資環節,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個人按規定領取個人養老金時,由開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所在市的商業銀行機構代扣代繳其應繳的個人所得稅。
知多點
養老金怎麼計算?
什麼是繳費年限?
延遲退休會影響
養老金繳費年限嗎?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浙江大學國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長金維剛表示,延長退休年齡後,對養老金或存在兩方面影響——
繳費年限的延長,按現在計發辦法,每繳費延長1年,養老金待遇計發可增加1%,或導緻待遇顯著提高;
個人養老金賬戶資金的增加,将來計發個人養老金的待遇水準也會相應提高。
此外,這次延遲退休方案還有個顯著特點,當大家在允許的範圍區間内,選擇提早退休,個人養老金不會打折。
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職工按月領取養老金須具備3個條件:
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已辦理退休手續;
②所在機關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并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③個人繳費年限達到法定最低繳費年限。
關于養老保險
這些你要知道
繳費年限指累計繳納的年限,中間可以有中斷,不需要連續。
即使養老保險已繳夠年限,但隻要存在勞動關系,就須繳納社保。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在繳滿年限後,可自願選擇是否繼續繳納。
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若累計繳費不足年限的,可延長繳費至滿年限,不能一次性趸繳。
無論靈活就業人員,還是機關參保職工,退休時養老待遇的計發辦法是一樣的。養老待遇的高低主要與這些因素有關: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退休時養老待遇計發基數等。
參加養老保險者死亡時,其個人賬戶中的餘額是能被繼承的。無論是員工在職期間逝世還是退休後離世,其個人賬戶裡的繳納本金及所得利息均可被繼承。
這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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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姚濤升
校對 | 楊莎、馮宇晖、高志明、黃睿瞳
審校 | 董芳君、曾楚媛
監制 | 餘治國
資訊來源 | 廣東省總工會、上海網絡辟謠、上觀新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