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個身強體壯的男孩擱家裡護着 管着,有的甚至慣着,所有的資源全部給兒子!把一個社會弱勢身體弱勢的女孩推出去别人家讨生活!這就是大多數家庭對女兒的“愛”!然後轉過來又要求那個被推出去的女兒和兒子對父母一樣的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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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為出嫁的女兒不要去惦記娘家的家産,實際是很多農村裡根本就沒有家産,大多數也隻有一棟房子,但這棟房子必須留給兒子,為什麼不給女兒給兒子,女兒嫁出去了,給了女兒就等于給了外人。很多女兒要的不是父母的家産或者錢财,要的隻是父母的愛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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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兒子女兒同樣養到成年,兒子結婚買車買房裝修訂婚三金彩禮,還得帶孫子,女兒結婚有的地方有嫁妝也不少,但不會給女兒買房子,有的地方還會把女兒彩禮扣下給兒子娶媳婦,誰得到的多,應該付出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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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姐姐出嫁彩禮都給了爹媽,老人平時給兒子洗衣服做飯帶娃,兒子照顧老人必須且應該,女兒有條件多給點,沒條件看看也不能說人家有問題。做兒子的既然拿了父母的一切,生老病死伺候老人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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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希望男的接受爸媽的房子車子和錢,以及父母出勞動帶孩子的時候,能勇敢地說養老占大頭,而不是有利益的時候不吱聲,要養老負責的時候嘴叭叭地綁架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