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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行長受賄3.86億餘元被判死緩,如果他在北韓會是什麼樣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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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視報道,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人民銀行原副行長範一飛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範一飛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

副行長受賄3.86億餘元被判死緩,如果他在北韓會是什麼樣結果?

宣判書上說,此人本該要判死刑的,不過念其能如實供述,交代其他受賄事實,并積極退贓等,法院對此酌情輕饒。

隻是強調了一點,在其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這個判決讓人抽了口冷氣:受賄幾個億,居然還死不了?那麼這會不會給那些貪官污吏們一個後續啟示:先隻管貪,先整個幾千萬,就是查出來問題還是不大的。

這也讓人心裡很迷惑,受賄幾個億還不殺頭,那麼到什麼地步才能掉腦袋?

同時也好奇,如果範某人不幸生在北韓的話,會是什麼結果?

北韓雖然經濟欠發達,但也不能不說,其犯罪率卻是全球極低的。

在這裡一旦查實官員A錢,尤其是數額巨大的,通常會處以較重的刑罰,包括死刑等。

金正恩執政後,其親姑父張成澤因A錢巨款等罪行被免去一切官職、開除黨籍并被判處死刑。

副行長受賄3.86億餘元被判死緩,如果他在北韓會是什麼樣結果?

圖檔源自網絡

更有意思的是,北韓實行連坐制,秉持“一人犯錯,三代受罰”的觀念。就是說犯罪人員的家屬也可能會受到相應處罰!

為什麼?北韓官方認為,一個人不可能獨立于世界,尤其是他的家人對自家人的犯罪行為不可能不知,不可能一點未察覺。即便沒參與,但看着國家利益受損也是犯罪!

從這個角度講,這些家屬這種連坐制度對官員的威懾力極大。

是以範某人到了北韓的話,下場可想而知。

網友們議論:

有網友問,誰數學好,幫我算下,3.86億,我一個月工資4500塊,要多久才能賺到?回答:85777個月也就是7148年才能賺到!

有網友說,這人為什麼不戴手铐?

有網友問:現在連受賄都這麼卷了嗎?都以億為機關了?

有網友為了讓大家明白3.86億到底是什麼概念?就又不厭其煩的算個賬:按照普通人工作三十年算,日均進賬3.5萬!

有網友從範某人受審時姿态做了進一步分析:走路依然是從容不迫,不急不緩,面目表情非常輕松平和,甚至帶出來些許的笑意。

副行長受賄3.86億餘元被判死緩,如果他在北韓會是什麼樣結果?

看不出絲毫的愧疚與負罪感,有的是大難不死之後的鎮定!

寫到最後:

唉!不想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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