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放寬落戶限制。
10月10日,天津濱海新區釋出征求意見稿,鼓勵高校畢業生和在校生、新區産業勞工、津外整體遷來企事業機關職工和規模型企業職工、促進京津同城化發展的準市民、在“濱城”創業的企業原始法定代表人、為“濱城”貢獻者等在“濱城”落戶。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天津政策明确提出,在北京有3年社保的40周歲以下的全日制專科以上職工,在濱海新區購置90平方米以上新房可申請落戶。
業内人士認為,這是針對在京從業人員比較特殊的購房送戶口政策,有助于促進一些有落戶需求的人員到濱海新區購房和落戶。
同日,長沙再次放寬五條落戶政策,其中,優化購房落戶政策,放寬了共有(含析産)房屋隻能協定遷入一人的限制;優化投資創業和務勞工員落戶政策,取消了12個月企業所得稅、個稅或社保限制,務勞工員就業即落戶;在長沙縣、浏陽市、甯鄉市三縣市推出租房落戶政策,全面取消落戶限制。另外,優化親屬投靠落戶政策,将未成年人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範圍,由原來的長株潭地區擴充到全部地區。
此外,成都近日也釋出征求意見稿,拟實施合法産權住房人員落戶政策。其中提出,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内購買商品住房(已傳遞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員,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請本人落戶,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條件的,可申請辦理戶口随遷。
天津濱海新區拟放寬落戶
10月10日,據“濱海釋出”公衆号消息,天津市濱海新區警察局釋出關于對《濱海新區戶籍制度實施細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進一步放寬外來人口在濱海新區落戶限制。
一是鼓勵高校畢業生和在校生在“濱城”落戶。
戶口在天津市全日制高職及以上院校集體戶的在校生、畢業生,由本人提出申請,可在濱海新區落戶。
落戶在濱海新區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産權住房的,應當送出不動産權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在濱海新區無合法産權住房的,可落戶在濱海新區人才市場集體戶,無需提供落戶地點材料。
二是鼓勵新區産業勞工在“濱城”落戶。
在濱海新區登記并正常經營的企業工作,企業正常連續為其在新區範圍内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同期外省市6個月無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由個人和現工作企業共同提出申請,可在濱海新區落戶。其中,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的直接落戶(不得注冊高中及以下學籍),超過35周歲的須在濱海新區有合法産權住房。
經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或各開發區管委會認定的符合濱海新區産業布局的引領型企事業機關,該機關在新區落地後,允許在該機關工作滿6個月的在職職工,具備在濱海新區繳納社會保險、繳納個人所得稅、辦理機關就業登記等條件之一,即可申請在濱海新區落戶。
三是鼓勵津外整體遷來企事業機關職工、規模型企業職工在“濱城”落戶。
經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或各開發區管委會集體研究認定并簽訂協定的津外整體遷來企事業機關,支援随機關遷來的已在該機關工作滿一年的在職職工在濱海新區人才集體戶落戶。
津外規模型企業與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或各開發區管委會簽訂在濱海新區産業投資建設協定,并有效實施的,該機關在職職工可在濱海新區本人或配偶合法産權住房申請落戶。
四是鼓勵促進京津同城化發展的準市民在“濱城”落戶。
持濱海新區有效居住證滿2年(近1年在津正常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且同期外省市1年無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且在濱海新區有合法産權住房的申請人(不得注冊高中及以下學籍),支援其落戶濱海新區合法産權住房。《濱海新區戶籍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優化調整實施後,合法産權住房須為在濱海新區購置的建立商品房。
在北京市工作且累計在京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不含補繳),40周歲以下的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曆在職職工,本人或配偶在濱海新區購置單套90平方米及以上建立商品房的,可以申請在合法産權住房落戶。
五是鼓勵在“濱城”創業的企業原始法定代表人落戶。
在濱海新區創業的企業原始法定代表人(不得注冊高中及以下學籍;在外省市同期1年無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5萬元以上,且該企業聘用5名以上就業人員(企業為其正常連續繳納1年社會保險費且同期無異地社會保險費繳納),支援其落戶濱海新區合法産權住房或人才市場集體戶。
六是鼓勵為“濱城”貢獻者落戶。
在濱海新區工作、生活的外省市人員,獲得濱海新區區級及以上五一勞動獎章、青年五四獎章、技能大師、各行業傑出的女人、見義勇為榮譽稱号的,可申請在濱海新區合法産權住房、機關集體戶或人才市場集體戶落戶。
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認為,此次天津進一步放寬外來人口在濱海新區落戶限制,尤其提及鼓勵促進京津同城化發展的準市民在濱城落戶,政策明确對于在北京有3年社保、40周歲以下的全日制專科以上職工,在濱海新區購90平方米以上新房可申請落戶。這是比較特殊的購房送戶口政策,即是針對在京從業人員的落戶政策,有助于促進一些有落戶需求的人員到濱海新區購房和落戶。
“此次天津政策說明近期的一個新動向,即四季度開始結合新型城鎮化發展要求,各地逐漸在戶籍制度方面進行調整,這一點和近期成都購房送戶口的政策有相似性。”嚴躍進說。
長沙再次放寬五條落戶政策
10月10日,據“長沙釋出”公衆号消息,近期長沙又調整放寬了五條落戶政策。
一是優化購房落戶政策。在長沙市通過購買、受贈、繼承、自建、機關配置設定等途徑,擁有了住宅、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或辦公用房合法所有權的,實行“一房一戶”落戶,可以将本人戶口遷入長沙市房屋所在地城鎮地區。共有(含析産)的住宅、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或辦公用房,不動産權屬證書或經備案的購房合同上的所有産權人均可遷入長沙市房屋所在地城鎮地區。與遷入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戶口可随遷。
其中,放寬了共有(含析産)房屋隻能協定遷入一人的限制。
二是優化投資創業落戶政策。在長沙市投資興辦企業、個人創業,已納稅或已安置人員就業的企業法人代表、合夥人、出資人、股東等及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戶口遷入長沙市城鎮地區。
此次取消原政策“在長沙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或城鎮社會保險”的限制。
三是優化務勞工員落戶政策。在長沙市區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并參加了城鎮社會保險的,可以申請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戶口遷入居住地城鎮地區。
此次取消了“在長沙市連續繳納12個月個人所得稅或城鎮社會保險”的限制,務勞工員就業即落戶。
四是推出租賃房屋落戶政策。在三縣市(長沙縣、浏陽市、甯鄉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可以申請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戶口遷入居住地城鎮地區。
此次在長沙縣、浏陽市、甯鄉市三縣市推出租房落戶政策,全面取消落戶限制。
五是優化親屬投靠落戶政策。未成年人投靠長沙市城鎮地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為軍人的除外),可以申請将本人戶口遷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城鎮地區。
此次将未成年人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範圍,由原來的長株潭地區擴充到全部地區。
責編:葉舒筠
校對:冉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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