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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钺鋒、秦如培、陳晏、何文忠,被開除公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1日消息,4名中管幹部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十四屆全國人大原常委、台盟中央原常務副主席李钺鋒嚴重職務違法被開除公職;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陳晏,中國電科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何文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李钺鋒:長期投機鑽營

李钺鋒、秦如培、陳晏、何文忠,被開除公職

李钺鋒1958年7月出生于重慶市渝中區,台灣中坜人,2001年11月加入台盟,2017年12月任台盟中央常務副主席(正部長級),2024年3月官宣被查。

經查,李钺鋒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和旅遊安排;

違反組織要求,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違反廉潔要求,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私利;

長期投機鑽營,大搞新型腐敗、隐性腐敗,以“放貸收息”等隐蔽方式大肆斂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工程款催收、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李钺鋒行為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秦如培:弄虛作假,欺瞞上級

李钺鋒、秦如培、陳晏、何文忠,被開除公職

秦如培出生于1962年10月,貴州江口人,曾任貴州省委常委、副省長、省委政法委書記、常務副省長,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常務副主席等職,2024年4月官宣被查。

經查,秦如培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錯位,不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違規舉債,瞞報債務,搞“七個有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弄虛作假,欺瞞上級;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縱容親屬利用其職權或職務影響謀取私利;

不正确履行職責;

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秦如培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準許,決定給予秦如培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陳晏:違規決策,濫權妄為

李钺鋒、秦如培、陳晏、何文忠,被開除公職

陳晏出生于1963年8月,江蘇蘇州人,曾任貴陽市市長、貴州省政協副主席等職,2024年3月官宣被查。

經查,陳晏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錯位,不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違規舉債,大搞政績工程,搞政治攀附,對抗組織審查;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配備、使用公務車輛;

違規幹預、插手執紀執法活動;

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規劃審批、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違規決策,濫權妄為,盲目引進推動項目,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

陳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準許,決定給予陳晏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貴州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何文忠:“靠軍工吃軍工”

李钺鋒、秦如培、陳晏、何文忠,被開除公職

何文忠出生于1970年8月,2023年5月任中國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2024年4月官宣被查。

經查,何文忠喪失理想信念,忘卻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宴請;

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違規提拔任用幹部;

廉潔底線失守,搞錢色交易;

私欲膨脹,“靠軍工吃軍工”,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何文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準許,決定給予何文忠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來源:長安街知事微信公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