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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惡魔!——這些案例令人深思!

“神明”?惡魔!——這些案例令人深思!

“神明”?惡魔!

——從四個典型案例看如何警惕防範“全能神”邪教

邪教是社會的毒瘤,嚴重侵害人們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與毒品、恐怖主義并稱為當今世界三大公害。

“全能神”,又稱“東方閃電”“實際神”等,在20世紀90年代初由邪教組織“呼喊派”骨幹成員趙維山建立,是國内最具危害力的邪教之一。在黨和國家嚴厲打擊下,“全能神”邪教猖獗勢頭得到有效遏制,但其殘存勢力仍然暗流湧動,并分化衍生出其他變異組織,其現實威脅尚未完全消除。

近年來,涉及“全能神”邪教的案事件時有發生。“全能神”邪教組織是如何蠱惑群眾、發展信徒、殘害信衆、聚斂錢财的?從本文提及的四個案例中,我們或許可以吸取教訓,學會識别防範邪教慣用伎倆和“套路”,進一步警惕邪教侵蝕。

乘人之危 強制洗腦關于今年熱映的院線電影《周處除三害》,觀衆最為關注的莫過于主角陳桂林與邪教組織“新心靈舍”鬥智鬥勇、解救部分信徒的情節。

電影劇情中,遭受生活重創、對人生深感迷茫的陳桂林,自然而然成為了“新心靈舍”的獵物,在“尊者”的欺詐、洗腦式“關懷”下一度成為信徒。而利用各種手段,在弱勢群體遇到困難、尋求慰藉的時候乘虛而入,正是邪教組織的“拿手好戲”。皖南醫學院學生李某就是“全能神”邪教組織這一手段的受害者。

2019年3月,李某因在校期間精神空虛,經同學介紹接受“全能神”,每周受“思想澆灌”兩次,6月前後開始正式參加邪教教會聚會,并在暑假期間被組織訓練制作邪教視訊。

之後,“全能神”邪教組織得寸進尺,要求李某放棄學業全職盡本分,李某遂僞造病曆證明向學校謊稱患有抑郁症,于2020年從皖南醫學院正式辦理退學手續,回蚌埠原籍從事邪教活動。

2021年回到蚌埠以後,李某被“全能神”邪教組織任命為小區頭目,于2022年6月被公安機關抓獲。為教育挽救李某,蚌埠有關部門開設了集中教育轉化班,使其認清了“全能神”邪教本質,交代了信教經曆及在蚌參與“全能神”邪教活動的有關情況。因悔過态度良好且年紀尚輕,檢察機關對李某作出免予起訴決定。目前,李某已回歸正常生活并從事文員工作。

除了向涉世未深的年輕人下手,家庭遭遇重大變故、收入水準偏低的中年女性,也是邪教組織蠱惑侵蝕的重點目标。

貴州省福泉市的潘某芝現年58歲,育有兩男一女。2009年,潘某芝14歲的小兒子因患白血病醫治無效死亡,其為償還家庭債務到浙江打工,其間受邀參加“全能神”聚會。2014年,潘某芝傳回貴州,于2015年正式加入“全能神”邪教組織并不顧家人反對頻繁參加聚會活動。

因被長期洗腦,“全能神”邪教信徒往往對家人情感淡漠。2022年1月,潘某芝無視家人叮囑,撇下生病的丈夫吳某祥獨自在家,去參加“全能神”邪教活動。當晚吳某祥從家中樓梯摔下,直到第二天上午才被發現,因送醫不及時醫治無效死亡。為了讓潘某芝繼續盡本分,“全能神”邪教組織不斷對其進行洗腦,稱其丈夫的死是“神的考驗”,削弱其愧疚感。

2023年5月,潘某芝被公安機關抓獲,通過教育轉化工作,逐漸認清了“全能神”邪教的危害并表示不再參加邪教活動。2024年1月,貴州省凱裡市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潘某芝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

假借宗教 拉攏蠱惑“全能神”的頭目趙維山,最早是一名基督徒。從近年的媒體報道中不難發現,冒用基督教名義是“全能神”邪教組織的典型特征,他們長期打着基督教的旗号,以欺騙、威逼等手段發展信徒。

安徽省黃山市黃山區甘棠鎮居民馬某信奉基督教,在黃山區基督教堂擔任唱詩班老師。2022年,“全能神”邪教組織向黃山區滲透發展,利用疫情期間基督教堂聚會暫停、儀式取消等條件,指派“全能神”人員重點在教堂附近打探蠱惑信教群衆,以聚會讀經為幌子拉攏基督教信徒開展傳教活動。

馬某家住基督教堂附近,“全能神”人員利用其熱愛文藝,擅長唱歌朗誦等特點,組織其觀看大量“全能神”邪教組織拍攝制作的“文藝視訊片”,以“全能神”教會注重文藝傳播,馬某可在教會中發揮其特長為誘餌,蠱惑其加入了“全能神”邪教組織。

但是,馬某期待的文藝表演不僅沒有如期到來,反而被要求以最親近之人“發毒誓”,以此展現對“全能神”的“忠誠”,并在“全能神”人員的誘騙下提供了本地基督教信徒的身份資訊和家庭住址,導緻一批基督教信徒被“全能神”邪教拉攏蠱惑。

馬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後,經教育轉化,深刻認識到自己被“全能神”邪教所欺騙利用,積極配合當地公安機關開展宣傳工作,為當地肅清“全能神”邪教組織體系提供幫助。

衍生變異 招搖撞騙近年來,“全能神”邪教衍生出多種變異組織,拉攏信徒的路徑也從線下蔓延到了線上。這些組織同樣冒用基督教名義,包裝“精神偶像”,沿用“全能神”邪教教義對信徒實施精神控制,與此同時也少不了大肆斂财。

1994年,黑龍江省富錦市的農村婦女姜某娟開始信仰基督教,1999年加入“全能神”邪教組織。2015年,姜某娟宣稱自己是“主耶稣的再來,就是耶和華神”,是“基督實際神的肉身轉化”,批駁“全能神”教首趙維山是假祭司,建立了“全能神”變異組織“宇宙君王全能‘實際神’”。

該組織沿用“全能神”邪教教義,通過網絡拉攏“全能神”人員加入。姜某娟編寫了數本宣揚傳播“全能神”的書籍材料等對信徒實施精神控制,收取錢物價值上百萬元,并指使信徒到宗教堂點“傳福音”,擾亂正常宗教活動秩序。

2018年2月,公安機關在吉林省長春市抓獲姜某娟。同年,吉林省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姜某娟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20萬元。目前,姜某娟仍在服刑中。

“神明”?惡魔!——這些案例令人深思!

邪教組織蒙騙群衆、危害社會,黨和國家對邪教活動曆來旗幟鮮明、态度堅決。一方面,始終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邪教非法活動,依法打擊少數頑固分子和頭目,如案例中的姜某娟;另一方面,對于絕大多數受騙上當的一般群衆,如案例中的李某、潘某芝、馬某,則堅持團結教育挽救的方針,通過深入細緻的思想教育工作,幫助他們認清邪教組織的本來面目、擺脫邪教的精神控制。

反邪教工作事關人民群衆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1997年,大陸将邪教犯罪列入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于1999年、2001年先後頒布兩個司法解釋。2015年11月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提高了邪教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增加了數罪并罰的規定和緻人重傷的入罪情形。2017年1月,“兩高”釋出《關于辦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之前的兩個司法解釋廢止,進一步織密了法網。

近年來,除了依法嚴懲涉邪教犯罪,人民法院還深入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反邪教普法教育活動,引導廣大人民群衆正确識别、自覺遠離邪教,增強防範邪教的意識、提高抵禦邪教的能力。

本文轉載自『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衆号,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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