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一句“遙遙領先”可以說讓華為餘承東收獲了大量關注度和流量,但也正是這句“遙遙領先”讓餘承東成為了營銷圈的衆矢之的,更是因為涉嫌違反廣告法而遭受“禁言”。
盡管餘總多次公開表态否認了外界關于其被禁提“遙遙領先”一次的傳聞,并表示因為“那四個字”被大家喊爛了,餘總不願意說了,并沒有罰款一說。關于網傳華為創始人任正非嚴禁餘承東使用“遙遙領先”,每再提一句“遙遙領先”,罰款一萬。對此,餘承東曾對外回應稱“系謠言”。
餘承東新名詞“斷代式領先”
就在今年的9月10日華為的秋季新品釋出會上,華為BG終端董事長餘承東再次放出豪言:“不謙虛的說,華為的ADS3.0智駕系統經過綜合的各方面測評,是全世界目前性能最強、最安全的智能駕駛系統,是“斷代式的領先”,”一時之間“斷代式的領先”和全世界最強最安全等新名詞和極緻用詞再次将餘承東推上了涉嫌違反“廣告法”的風口浪尖。
根據專業法律從業者介紹,大陸廣告法旨在遏制企業的過度宣傳行為,明确禁止在廣告中使用諸如“最”等極限詞彙,以及通過貶低對手來突出自身産品的做法。這一法規對廣告内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及誠信度提出了嚴格要求,確定廣告不會誤導消費者,這是其核心原則。然而,餘承東此前所使用的“遙遙領先”等表述,因觸及廣告法的極限詞彙邊界而備受争議。為此,他一度選擇以“遠遠超越”作為替代,以期更符合法規要求。
然而,在最近對智界R7車型的智駕介紹中,餘承東再次采用了新的極限表述,如“斷代式領先”和“世界上最好的”。這些詞彙很容易被視為過度誇張,與廣告法的基本原則相違背。作為全球領先的企業,華為的品牌形象和聲譽無疑至關重要。是以,在推廣産品時,華為應更加注重廣告的真實性和誠信度,避免使用可能誤導消費者的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廣告用語。
同時,華為也需要進一步強化内部稽核和管理機制,確定廣告内容的合規性和誠信度,以維護其品牌形象和消費者權益。盡管從營銷效果來看,“遙遙領先”和“斷代式領先及世界上最好的”等表述确實吸引了大量關注,達到了博取流量的目的,但在合規性方面仍存在瑕疵。綜上所述,雖然餘承東的營銷政策在吸引關注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但華為仍需平衡營銷效果與廣告合規性之間的關系,確定廣告内容的真實性和誠信度,以維護其長期品牌形象和消費者信任。
“斷代式領先”背後的技術創新
自從餘承東将“遙遙領先”這個詞帶火之後,其實有很多企業老闆都在跟風,例如說雷軍在小米SU7的釋出會上也借用“遙遙領先”進行調侃。客觀來講,無論是“遙遙領先”還是“斷代式領先”的确不能随便使用,如果沒有相比對的技術實力,那妥妥是誇大其詞的欺詐行為。
盡管餘承東因常發表誇大言論而被戲稱為“餘大嘴”,但從後續的實際成效來看,他所說的“大話”多數都轉化為了現實。這種做事風格讓許多使用者認為,他的言論并非純粹的吹牛,而是基于客觀事實,盡管其中不乏誇張元素,但總體而言與事實相差不大。
在智能駕駛領域,華為ADS2.0的問世,标志着華為已成為國内該領域的領頭羊,這一地位得到了業界的廣泛認可。至今,尚未有哪家車企高管敢自稱在智能駕駛上超越了華為,最多隻是宣稱自己同樣處于第一梯隊。
從實戰表現來看,華為智能駕駛在網絡上的存在感遠超其他品牌,這從車主們自發分享的智駕體驗視訊和避險小視訊中可見一斑。華為ADS2.0确實已在國内處于領先地位,而ADS3.0的推出,更是顯著提升了複雜場景的處理能力,駕乘體驗更加流暢,相較于ADS2.0有了顯著進步。
當其他車企還在努力追趕ADS2.0時,餘承東宣稱ADS3.0實作了“斷代式領先”,盡管有吹噓之嫌,但這一說法并非全無依據。對于競争對手而言,若輕視餘承東的言論,或許就是他們面臨危機的時刻。華為以研發實力著稱,一旦确立領先地位,便會持續加大投入,擴大優勢,這正是華為作為“長跑型選手”的厲害之處。是以,餘承東的言論雖顯誇張,但背後所反映的華為在智能駕駛領域的實力,卻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