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放出來想去兜兜風,可是沒有車這該怎麼辦?竟把“黑手”伸向前老闆,本想開一圈就還回來,奈何技術不好撞了車,這下又得“進去”了……
“警察同志,出大事了。一大早我剛開門就發現我的車被人偷了,你們快來啊。”
10月4日9時02許,兵團第二師焉耆墾區警察局烏都尼查幹派出所民警接到轄區一家汽修店老闆徐先生的報警,稱其一輛車牌号為新MQ5**的灰色福特小型轎車不知何時被人盜走。派出所在接到報案後,迅速組織民警趕往現場展開調查。
“現場沒有留下任何遭到破壞的痕迹,車主也明确表示車門、車窗都是鎖好的,那麼很有可能就是熟人作案。”
随後,民警以汽修店為中心向四周展開巡查,發現在27團某路段路800米處有一輛撞進了綠化帶并被遺棄在現場的私家車,核實後确認為徐先生報警丢失的那一輛車。
于是迅速對現場證據進行固定并對周邊道路以及偷開機動車地點監控進行摸排,發現焉耆縣居民凱某、阿某有重大嫌疑,随後立即将焉耆縣将凱某、阿某傳喚到派出所,進一步調查。
一進派出所大門,凱某就渾身不受控制的發抖,民警一眼就判斷出此案與其絕對脫不了幹系。果然,面對民警的訊問,凱某直接交代了自己的作案動機和作案過程。
“我當時就是一時糊塗,羨慕别人都有車開,而我就想兜兜風,憑啥我就沒有車。”
原來,凱某之前是徐先生所經營汽車維修店的修理工學徒,前段時間因酒後聚衆鬥毆而被焉耆縣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0月3日也就是案發當天晚上,凱某剛剛被釋放,于是和阿某等幾人相約到撞球廳打撞球,大家散夥後,凱某也準備回家,看到路邊來來往往的車輛,心中不禁泛起一陣酸楚。就在他羨慕别人都有車的時候,鬼使神差的晃悠到了自己以前工作過的汽修店,剛好就看到汽修店徐老闆的車停放在門口。于是各種複雜情緒交織,再也按耐不住心中那顆想要開車兜風的心,再加上想到徐老闆有将車鑰匙放在前擋風玻璃處的習慣,于是他便悄悄的将徐老闆的車開走了。
他将車偷開上路口,便聯系了自己的好兄弟阿某,兩人在兜了一圈過完瘾以後就準備駕車從焉耆縣傳回27團,令凱某沒想到的是,在傳回途中由于阿某駕駛技術不好,一不小心撞上了路邊的綠化帶,發生了交通事故。二人當時猶豫了很久,不敢面對,于是幹脆心一橫,把車仍在了原地,選擇逃離現場。
“我其實就是想開車過把瘾,然後就把車還回去,真的沒想偷走,隻是後面撞車了,我們太害怕,就跑了。”說着說着,凱某留下了悔恨的眼淚。
接下來,第二師焉耆墾區警察局将依據相關法律,對涉案人員作出進一步處理。
警方提示:六個月内再次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具有從重情節、從重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凱某作出行政拘留13日并處500元罰款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二十條第四項之規定,對阿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處600罰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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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第二師鐵門關市警察局
編輯:代佳恒
責編:許競文
稽核:王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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