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縣柳林鎮"8.12"的暴雨造成山洪暴發,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财産損失。日前,湖北省紀檢監察機關經過認真調查,對履行職責、失職和責任追究相關責任人分别對黨的紀律和政府紀律處分進行嚴肅問責。
山洪暴發災害是由大雨造成的,連同縣柳林鎮為本輪極端降雨中心,8月11日20時至12時20時,柳林鎮24小時降雨量達到519毫米,最大6小時降雨量達到463毫米。
針對救災暴露出思想麻痹、作風不實、防汛部署不當、預警響應不足、規避風險措施不健全等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分别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其中,縣委書記陳武被嚴重警告,政府記錄過大,無法處罰,被免職;分别與縣委書記、副縣長、代理縣長黃宗超、與縣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劉鄞州黨嚴重警告,政務記錄過大處罰,撤職,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撤職手續;
以州、縣應急管理局、水利湖局為主要負責人,與縣委、縣政府有關負責人均受到黨内嚴重警告、政府記錄或訓誡等處罰。
州、市委、市政府及其負責人分别向省委和省政府進行書面檢查。
來源: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