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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小偷兩次潛入同一住戶家,盜走雞蛋、豬肉、酸豆角……

體格健全,但想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得到,小偷不僅偷了别人的錢,還偷偷溜進别人家裡偷雞蛋、豬肉、酸豆、李子等物品。今天(26日),上遊記者從梁平法院獲悉,這名小偷因盜竊被判處十個月有期徒刑,并處以罰款1000元,責令退還被害人的損失。

庭審認定,今年5月29日,尹在梁平的一家店裡偷走了魏的錢包,并從錢包裡拿走了300元現金。當天,尹被警方抓獲,并返還了300元給被害人。

沒想到過了幾天,尹有趁李不在家裡,兩次偷偷溜進李家,偷雞蛋、豬肉、酸豆、李子等物品。不久,尹因涉嫌盜竊被捕,并被檢方起訴。

法院聽說,尹曾多次采取秘密措施,以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産為目的,其中兩人進入房屋,他的行為構成盜竊。

同時,尹在2013年至2020年期間因盜竊罪被判處四年徒刑,這是累犯,應該受到嚴厲懲罰。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犯罪事實和社會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

盜竊一般要求大額定罪,但對于多次盜竊,金額不要求達到标準,也不是每次盜竊被告都已完成并構成盜竊罪為前提,隻要符合兩年盜竊3次及以上的罪名,就可以定罪。對入室盜竊的犯罪金額沒有要求,隻要符合入室盜竊的實施情況。

上遊記者 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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