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陳二偉申請執行楊小樂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作出(2017)豫0804民初734号民事調解書,判令被告楊小樂于2018年4月15日前通過家人将借款100000元償還給原告陳二偉,判決生效後,楊小樂拒不履行判決書确定的義務,陳二偉向本院申請強制執。
執行案号:(2019)豫0804執111号
失信被執行人:楊小樂
性别:男
年齡:39
住址:焦作市馬村區待王鎮北孔莊村一街4号
身份證号:410804********4054
執行法院:馬村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制作機關:馬村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确定的義務:1023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法官聯系電話:0391-3386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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