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NBA的90年代是長人的時代,四大中鋒如日中天,一度導緻帕特裡克-尤因MVP第四進不了第三陣容,但在前有奧拉朱旺、尤因後有,奧尼爾、莫甯的時代,從1992-1998這七個賽季中,NBA的籃闆王卻被一個六尺七寸的人壟斷了——丹尼斯-羅德曼。
他是如何在長人如林的NBA做到壟斷籃闆王頭銜的呢?
首先看他的靜态素質,羅德曼身高是六尺七,但他的臂展超過七尺,堪比中鋒的臂展也是小個子搶籃闆的先決條件——廢話,球都摸不到,搶什麼籃闆?小個籃闆高手——甚至拓展到小個子内線,大都如此,查爾斯-巴克利,德雷蒙德-格林,馬裡昂,都是臂展怪物。
其次,與隊友喬丹一樣,羅德曼也擁有一雙大手,這個大手自然不僅是用來對付麥當娜的,它在搶籃闆時對球的掌控性有着重要作用,否則,被人一撥一切,球就飛了。
第三就是他堅實的肌肉群和控制身體的能力,也就是說他雖然看上去要小一圈,但真要和馬龍、奧尼爾那樣的肌肉棒子一對抗,不虛——力量也是搶籃闆的先決條件,這也是凱文樂福動态素質不顯著,但能摘下籃闆王的原因。
再一個就是常說的連續起跳能力。當羅德曼在沒有優勢位置的時候,他就會主動地把球撥高繼續拼下一次——這也是咱們打野球時常見的套路。在撥高的同時,利用身體對抗二次搶占有利位置,然後再度起跳,一般跳到第三次這球就可以穩穩拿下了。
還有就是羅德曼傳說中的預判能力,專業名詞稱之為“籃闆意識”,據說他曾在訓練場上什麼都不幹,就盯着隊友投籃,猜測他們投籃之後籃球的落點,這樣,羅德曼在球出手的時候,就可以提前移動到球的落點,料敵機先。
剩下的就是他對籃球的熱愛吧,羅德曼寸土必争的性格也是他搶籃闆的重要因素,就像這張圖檔一樣,這對他來說,其實是常态了。
除此之外,他還有一些獨門絕技,比如什麼用屁股卡住對手的腰不讓他起跳,另外還有什麼踢腿的絕技,但這招危險系數較大,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