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
報考資格審查在複試階段進行,考生參加複試時須提供以下材料:應屆大學生提供完整注冊後的學生證;往屆大學畢業生提供大學畢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有學位證書者一并提供);同等學力考生提供專科畢業證書。對不符合報考資格者,不予複試。
以應屆大學生資格報考的考生,錄取後需在入學報到時提供本人大學畢業證書。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考 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
一
初試
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所學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中原標準時間為準。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碩士研究所學生招生初試一般設定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别為 100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教育學(心理學、體育學、教育學)、體育碩士初試設定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别為 100 分、100 分、300 分。
會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定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外國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分别為 100 分、200 分。
我校碩士研究所學生招生考試的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教育學專業基礎、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408計算機專業基礎綜合。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題。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我校自行組織。
初試時間安排:
·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 12月25日下午外國語
· 12月26日上午業務課一
· 12月26日下午業務課二
二
複試
複試時間:按照上級部門要求确定複試時間,屆時将在我校研究所學生招生網站公布。
複試内容:一般包括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和綜合複試。綜合複試将采取面試+專業知識綜合測試。複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
複試比例及權重:實行差額複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初試、複試權重等由各院系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實際生源情況在複試前确定并公布。
以同等學力參加複試的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機關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在複試的同時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複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體 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機關在考生拟錄取後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見我校研究所學生招生網站通知。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錄取類别
錄取類别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和單獨考試的考生,隻能被錄取為回原機關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所學生。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所學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所學生按定向協定書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所學生按本人與用人機關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學習方式與學制
我校招收的碩士研究所學生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所學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所學生兩種,學制為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所學生學習年限為2-4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所學生學習年限為3-5年。
學費和獎助學金
學費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凡被我校錄取的研究所學生均須繳納學費,我校按照北京市發改委、教委、财政局審批的學費标準收取學費,具體見下表。
獎助學金
同時,為提高研究所學生培養品質水準及待遇标準,我校将大幅度提升獎助經費投入,建立健全多元獎助,如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生助研金、研究所學生科技創新扶持獎勵基金、國家助學貸款等。具體為:
國家獎學金:按國家及學校檔案評選,獎金 20000 元/ 人。
學業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分為不同的等級,分别為12000元、8000元、6000元,具體見下表。
國家助學金: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生全部享受 6000 元/年的助學金。
研究所學生科技創新扶持獎勵基金:資助部分優秀碩士生開展國際學術交流與訪學、開展創新性科學研究等。
三助金:學校設立“助教”、“助管”、“助研”崗位,研究所學生根據實際情況申請,“三助”崗位酬金按月計算。
設立的其他各種獎學金,比如馮景蘭獎學金、郝诒純獎學金、翟裕生獎學金、趙鵬大獎學金、地球化學人才獎學金、中國石油獎學金、希爾威礦業獎學金、李四光優秀學生獎、木村四郎雄教育獎優秀學生獎等。
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的學費及住宿費,可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或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具體實施辦法參見《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所學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地大京發〔2020〕112号)、《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所學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地大京發〔2017〕82号)、《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所學生學業獎助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地大京發〔2021〕64号)、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所學生科技創新扶持獎勵基金管理辦法(中地大京發〔2015〕72号)。
公派留學和碩博連讀培養
我校自2007年起實施“國家建設高水準大學公派研究所學生項目”,在學校重點建設的學科領域,每年選拔約70-80名研究所學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和聯合培養。有關公派留學詳情請登陸我校研究所學生院首頁在“研究所學生培養”欄目中查詢。
學習成績優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學術型碩士生,可以在一年級期間申請碩博連讀培養。
住宿安排
全日制研究所學生除MBA、定向就業及定向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在職碩士研究所學生外,學校可統一安排住宿,并根據住宿條件收取住宿費。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所學生學校不安排住宿。
其他說明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所學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複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機關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複試承諾書》等内容,在招生機關整體複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複試試題内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所學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從業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所學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式若與國家教育部及有關教育部門頒布的規定有不符之處或遇不可抗力,須按國家教育部及有關教育部門的相關檔案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