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高祖十二年(前195年)始建平谷縣,屬漁陽郡。以其縣三面環山,中有平原而得名,縣治在今山東莊鎮大、小北關村南。
後元二年(前87年),漢武帝遺诏封大司馬、大将軍霍光為博陸侯。封地博陸城即今北城子村東古城遺址。漢光武帝時,遷縣治于今平谷城。
後屢經置廢,北魏時,又省平谷縣入潞縣。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于今平谷設大王鎮,屬檀州密雲縣。
金世宗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升大王鎮為平谷(峪)縣。
清初,平谷縣為順天府薊州屬縣。聖祖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設順天府四路同知後,平谷縣屬北路廳(同知駐昌平州沙河鎮)管轄。
民國三年(1914年),順天府改京兆地方,平谷為京兆屬縣。民國十七年(1928年),裁京兆地方,平谷縣改隸河北省冀東道。
抗日爆發後,1938年6月八路軍第四縱隊進入平谷地區,7月打下平谷縣城。1943年7月,冀熱邊特委以盤山為中心建立平三薊聯合縣。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3月,撤銷平三薊聯合縣,恢複平谷縣建置,全縣共分7個區,227個行政村。縣委書記魯夫,縣長季甯。
撤銷平三薊聯合縣時,平谷縣從原密雲、三河、懷柔、薊縣所轄共劃入130個行政村。
其中:
*将三河縣東北部的89個村莊劃歸平谷縣管轄,劃入村莊數量最多;
*将懷柔縣的飛地丫髻山(劉家店鎮北部)周邊的19個村莊劃入平谷縣;
*将密雲縣的飛地梨各莊、杏園、東雙營、王官屯等村莊劃入平谷縣;
丫髻山,位于劉店鄉北部,因山巅兩塊巨石狀若古代女孩頭上的丫髻,是以得名丫髻山。又稱東大山。距東直門70公裡。
1950年5月,又從密雲縣南部劃35個村莊給平谷縣。平谷縣将7個區整合為五個區,共轄259個行政村。
1958年10月20日,平谷縣由河北省唐山專區劃給北京市管轄。
2002年4月,撤銷平谷縣,建北京市平谷區。